做人家的父母恐怕是这世上最难的事,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大多父母会先一步离世,不想孩子太落寞,总希望他们有新的感情寄托和依靠,所以一旦ta到了适合的年龄,就期盼ta能结婚成家,渴望有一个好人能替代自己,好好的爱着ta。要说父母的爱真的是最无私,但就是因为爱得太多,所以有时就顾虑横生产生了执念,让孩子结不了婚,毁了ta一生的幸福。
我觉得,如果对方人品没问题,能担起生活责任,两人情投意合彼此相爱,做父母的就不要太在意是否“门当户对”,莫要因为自己的固执使得孩子一生孤独,让自己活在自责和悔恨中。
张姨就是这样的母亲,她儿子40多岁了不成家也不和她住一起,要说这事真的怪做母亲的。张姨两口子是一个单位的,前夫病逝后,她带着儿子与单位领导重新组织新家。儿子和一个女孩恋上了,两人是高中同学感情很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张姨死活都不答应,理由是女孩父亲是该单位食堂烧菜做饭的。在她眼中自己是“知识分子”,老公还是领导,对方是一个“伙夫头”,两家实在是太不配,儿子根本说不过她。她的强硬与高高在上的态度伤到女孩,惹恼对方父母,相爱的两人一刀两断。后来女孩嫁人生子了,但张姨的儿子却执意独身,母亲多次托人介绍,他都嫌烦,最后干脆搬出去一个人住。
张姨就这样毁了儿子的姻缘,理由是门户不般配,表面上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为他的将来考虑,实际上我认为是她的执念在作祟。
首先她有清高的心理。她认为自家是书香门第,对方是一介伙夫,没文化。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就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人家文化底蕴浓郁,自家的孩子在环境的熏陶下是文质彬彬,谦谦君子。需要一个同样在文化熏陶中走出来的女子,那女子最好是幽雅如兰,气质如仙。而这个女子出身于山野粗鄙之地,长于世俗琐碎生活之中,太过于小家子气了。就如同《红楼梦》中晴雯一样的女子,即使她貌美如花,一心爱着宝玉,就算宝玉也钟情于她,但连个小妾身份,王夫人都不会给的。
其次,就是虚荣心和功利心。自家老公是领导高高在上,对方是卖饭烧菜见人赔笑的,和这样的人家做亲家,不是要被别人笑死!结婚之后成了儿女亲家,那彼此辈分相同,再见到他时,还要礼貌热情,他到自己家时,还要向他端茶倒水,伺候他的吃喝,周到细致客气,这个身份的落差太大了。并且阶层不一样的家庭三观难以保持一致,日后待人处事诸多方面,会产生矛盾。最怕的是哪天他们家经济出现状况需要钱用,那帮还是不帮呢?帮的话,是不是无底洞呢?毕竟像樊胜美那样的家庭,实力不强大的王百川们是驾驭不了的。
对方家庭真的不是无底洞,对方父母是普通人,家里只是不富裕,那个女孩嫁人后生活不错,也没被娘家拖累。
执念不能太强,“门当户对”不能保证未来婚姻生活平稳幸福,两人恩爱,共同承担才是有力保障。
当红明星刘涛大家都熟悉吧,她嫁王珂时,对方是有名的“京城四少”,人们高呼她嫁给富豪,高攀了。结婚之后王珂破产,落下一屁股债,人们替她叫屈,说她嫁了个“伪富豪”。但刘涛却对爱人不离不弃,选择复出,拍戏赚钱,养家还债。若太在意门第,没有感情基础,她大可拍拍屁股,离婚走人啦!要知道生活的变数实在是太多,谁也保证不了你的家世门第永远不变。
真心相爱,风雨与共的人就不一样,你富有,我陪你看一世繁华。你落魄,我陪你东山再起。你清贫,我陪你白手起家。
《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现婚姻自由”,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这里的任何第三者当然包括当事人的父母,任何人都不能因自己的好恶而破坏他人婚姻。
为了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我给“”张姨们”几点小小建议:
当事人也要注意,遇到态度强势的父母,要学会坚持,毕竟父母最终是扭不过孩子的,再说还有法律在背后支撑着。
为人父母者要三思,“门当户对”的执念要不得,切莫打着爱孩子的理由,毁掉了孩子一生的幸福。
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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