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8日,晚上6点40分,天已经黑了。
不少人围在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东往南约200米的空旷草地上,因为那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妇女。
半夜11点,突然有一个男人挤开围观群众,边哭便扑向女人。
“媳妇,你快醒醒,你别吓我啊!”
男人本来是外出寻找未归妻子的,却没想到妻子居然满脸是血躺在这里,现场还散落了一些硬币。
接着,围观群众帮助男子将女人送往附近的长海医院,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随后警方接到报案,到现场勘查后得出结论:
该女士死于钝器击打,凶手的作案动机则为拦路抢劫。
原本这件事只是一个再小不过的抢劫案,警方已经将它列为个案侦查。
但在3月18日到4月15日这短短29天内,凶手竟然同样的作案手段,先后犯下了13起拦路抢劫案。
共造成2人死亡,12余人严重受伤。
这些案件中,受害人均被钝器打伤头部,然后丢失财物。
当时的上海正值春季,景色宜人,气候温暖,然而当时的上海居民并没有心情欣赏好风景。
他们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回家,生怕晚回家片刻,就被黑夜中的“夺命幽灵”敲头。
这就让警方,不得不回头重新调查这起最初的“敲头案”的被害人。
据调查,最初在“敲头案”中死亡的女人名叫胡淑华,后来报案的男人名叫刘振玲。
两人是一对夫妻。
夫妇二人靠卖菜为生,他们结婚至今已有两年,虽然家境贫寒,但也是十分恩爱。
婚后二人的感情很好,育有一子一女。
说起来,刘振玲还有一个小毛病,就是喜欢打牌。
但他知道自己家境不好,所以,玩的都是小钱。
胡淑华害怕丈夫经常打牌,会结实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就天天和丈夫在一起。
即便是晚上的时候,需要提前回家做饭,她也是让丈夫回去,自己留在市场里面卖菜。
多日来,一直如此,虽然回去的时候常常是黑夜了,但胡淑华自小在外讨生活,根本不会害怕。
没想到,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3月18日这天,刘振玲按照以往的惯例,先妻子一步回家做饭。
然而天公不作美,这天六点多就下起了雨。
看守菜摊的胡淑华看到下雨天,来买菜的人也不多,就早早的收了摊。
她打着一把红伞,手上提着编织袋,穿着雨靴回家。
这时的胡淑华,根本没有想到,身后竟然一直有人尾随。
他死死盯住眼前的胡淑华,伺机动手。
在经过殷闸路附近的一块空旷地时,一个骑车的男人突然下车,从腰间抽出早就准备好的斧头。
用斧头的平滑面,用力朝着胡淑华的后脑砸去。
“砰”的一声,后脑遭受重击的胡淑华当场晕倒。
男人见状,连忙把她拽到了周围的草丛之中。
翻出她身上的金戒指和仅有的五十元钱,随后准备扬长而去。
不料这时因为雨水浇在脸上,胡淑华清醒过来。
看到歹徒正在拿着丈夫送给自己的戒指,她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拼命的挣扎着。
男人见状,再次捡起斧头,不停地锤击胡淑华的头部。
胡淑华逐渐无法抵抗,呼吸越来越微弱。
男人随即逃跑。
另一边,刘振玲在家里久久等不到妻子。
那个年代里,连手机都没有,刘振玲就去亲戚家里询问,但仍然没有妻子的下落。
刘振玲这下慌了神,沿着妻子的必经之路寻找着。
但他只注意到了路边的行人,根本没想到妻子正在草丛里,鲜血如注,不省人事。
直到他看到了人群的围观,才发现了妻子。
随后连忙报警,并把妻子送进了医院。
但是早已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妻子还未到医院就撒手人寰。
最终,警方根据丢失的财物,把这次的案件,定性为拦路抢劫。
但当时谁都没有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几天后,上海市宝山区淞南三村。
41岁的女工陈某,下夜班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
结果走到家门口,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
她连忙呼喊楼上的丈夫,丈夫立即把钥匙从楼上丢下,随即回到了房里,准备好热水等妻子进屋。
但是丈夫越等越觉得奇怪。
开门到上楼,也就两分钟的时间,为什么妻子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进屋呢?
丈夫最初以为妻子是在和邻居聊天,但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他逐渐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于是,他连忙下楼,寻找自己的妻子。
就在下楼时,他仿佛听见外面有人喊:
“哪来的这么多血?”
听到这句话,丈夫心中更慌了,他飞奔下楼,在家门口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他看的妻子,倒在了血泊之中,生死莫测。
他连忙拨打了120。
送到医院时,陈某还有气息,抢救了整整两天两夜。
但是由于头部撞击严重,陈某最终在第二天死亡。
这是第二次发生拦街抢劫敲头案,顿时引起了警察的警觉。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就在陈某抢救的时间里,又一次发生了悲剧!
这一次,惨案发生在杨浦区。
44岁的中年妇女郭某,在工厂里做工,苦于奔波生活,她在这天晚上9点时,刚刚下班。
因为生活的拮据,所以她不舍得花钱打车回去,只能徒步去距离较远的公交站。
孤身女人走夜路,本来就十分警惕。
郭某突然感觉到自己身后有脚步声,最初她本不在意,但是发现自己往哪里走,后面的人就往哪里走。
这下郭某可是慌了,难不成自己遇到劫匪了?
她用余光看向后面,发现是一个陌生男人,顿时心里生了警惕之心。
无奈这时她却突然尿急,于是只能走进了旁边的厕所,希望歹徒不会如此猖狂的进到女厕所。
没想到就在她刚刚蹲下之时,那个男人从外面冲了进来,直接拿起斧头,猛地敲击她的头部。
郭某根本来不及反抗,就失去了知觉。
等她清醒过来时,已经是深夜了。
也是她命大,并没有像前两位女人一样命丧于此。
清醒过来之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失,好在命保住了,她连忙联系好家里人,去了医院。
最终诊断为颅骨骨伤。
接二连三地出现敲头案,这就让当地市民人心惶惶。
警方立即加大力度调查此事。
然而由于案发时间,多为深夜,当时的侦查手段有限,就连监控也不是到处都有。
最主要犯罪嫌疑人挑选的地方,周围人烟稀少,连目击证人都没有。
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困难之中。
他们只能在案发现场附近不停走访,询问出哪些人同时出现在三个案发现场。
但依然查询无果。
此时,市民们逐渐惶恐不安。
甚至都有人传谣言说,有专门敲人脑袋的恶魔,出现在附近。
他专门针对晚间出门的独身中年妇女。
在那段时间,根本没有女子敢在晚上出门,被抢走了财务是小,失了性命是大。
面对群众的焦虑不安,警方只能更紧张的投入到找寻工作中。
没想到即便警方如此加大力度,寻找敲头狂魔,他也没有停止自己作恶的脚步,简直猖狂至极。
随后短短几天里,当地又发生了12起敲头事件。
随着那些尚有意识的被害者描述,警方的除了犯罪嫌疑人身高不高,肌肉很有力。
嫌疑人多是在夜间作案,应该是昼伏夜出型。
且作案地点多是在偏僻地方。
挑选作案对象,也只是单身行走的中年妇女,且普遍身材矮小。
根据以上线索,警方初步画出了嫌疑人的画像。
但是单凭这幅画像,人海茫茫,又能上哪里去找嫌疑人呢?
调查再一次陷入了僵局之中。
但是随后的一起案件,让警方逐渐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那是4月14日,当天中午12点,在森林公园里的一次案件。
那时候,敲头狂魔由于多次成功作案,胆子越来越大,等不及晚上出来作案,甚至在白天就开始了行凶。
他把目光放在树木丛生的森林公园里。
当时,一位七旬老人正在公园的躺椅上坐着。
老人手上的戒指和脖子上的项链,在太阳的照射下愈发闪耀。
金子就像一把索命锁一样,险些带走了她的性命。
逐渐不满足于夜晚作案,想在白天出来作案,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歹徒,就把目光锁定在了她的身上。
他趁着老人不注意,一步步藏在身后的树丛里。
正在晒太阳之时,突然感到头顶的阴影,刚一抬头就被歹徒直接拿起身后的斧头,用力敲打了头部。
老人当时就晕倒在了躺椅上。
歹徒直接抢走了老人的金戒指和金项链。
但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金项链,成了抓住自己的有利证据。
老人清醒过来之后,连忙报警。
警察在老人的描述之中,终于得知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原来老人的金项链,表面上看起来跟市场上售卖的一模一样。
但实际上,里面刻着自己小儿子的名字。
可以说得上是独一无二的。
歹徒抢劫的目的无非是钱,金项链也很快就会被他换成钱。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找到金项链的下落,就能找到歹徒。
这发现这一种线索后,警方连忙调查各地的首饰回收店铺。
终于在朝阳百货商场的金柜里,发现了老人丢失的项链。
经过营业员的描述,警方再次绘制了一个画像。
这次的画像相比较上一次,就显得精致的多了。
警方将画像公之于众,希望有关人员能够提供线索。
图像公布后不久,在宝山淞南地区的侦查员就察觉到画像里面的人可能是魏广秀。
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后,下一步就是找到他。
不料,魏广秀仿佛知道了警察已经调查出他了,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不再作案,甚至连门都不出。
警方询问了他的父母亲戚,但所有人都表示他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家里人了。
观察到他的亲人说话不似作伪,警察只能展开了地毯式搜索,短时间仍无法查到他的下落。
就在调查再次陷入瓶颈之时,事情终于又有了眉目。
警方追踪一位受害者丢失的BP机(手机出现之前的一种通讯工具),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原来魏广秀竟然猖狂到,在抢夺人财物之后,还使用被害者的BP机拨通电话。
警方连忙追踪这个电话,不敢耽搁,连夜展开行动。
他们根据BP机查到的地址,守在门前,在确认屋内有人后,冲了进去。
没想到却闹了个乌龙。
那个时候,科学技术远没有今天发达,定位技术准确度更是不高。
警察发现魏广秀的地址,是调查到地址的前面一栋楼。
好在警察是秘密出动,再加上是两栋楼,并没有引起魏广秀的警觉。
随后,警察找到魏广秀的住址,破门而入。
发现里面做了一个中年男子,黝黑的皮肤昭示着他常年从事体力劳动的事实。
魏广秀看到破门而入的警察,连忙藏起赃物,随后竟然猖狂到跟警察进行了搏斗。
他一身腱子肉,再加上常年干体力活,十分强壮,和三个警察纠缠在一起。
其余几名警察见状,一拥而上。
为黄秀被警察拷上手铐,逮捕归案。
在搜索他的出租屋时,发现多个女士包包,还有女士化妆品,首饰等等。
最后,在房间的角落里,警察发现了凶器斧头。
在取证后,警方发现斧头与被害者的伤口,完全吻合。
困扰警方多时的案件,终于成功告破。
那么,魏广秀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做出此等事情呢?
根据后续调查,警方发现,早在1992年时,魏广秀就进过一次监狱。
当时在上海码头的露天仓库里面,有很多锌锭。
他和几个人商讨之下,决定铤而走险,一起敲晕了仓库的管理人员,然后成功偷盗锌锭。
最终,锌锭被他卖了四千多元。
不过,还未来得及挥霍,魏广秀就被警察逮捕归案。
三年的牢狱生活,让他尝到了失去自由的痛苦。
出狱之后,他因为刚刚刑满释放,与社会脱节,就连岳父岳母都瞧不起他。
这就让他萌生了再次敲头挣钱的想法,寻思大不了就是再判几年。
第一次作案成功之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为了谨慎考虑,他就专挑独身中年妇女下手。
因为害怕自己的行为被发现,他把看到自己相貌的人全部杀死,造成了多人死亡。
法律,容不下作恶之人。
1997年5月29日,魏广秀被判处死刑。
即便判决书下达后,魏广秀还想着要逃脱法律的制裁。
他直接提起上诉,表示想要用劳动来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
但是他的罪行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两条生命不是单纯的劳动就可以换回来的。
由于魏广秀的行为严重触犯法律,且造成了多人死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最终,6月13日,他被执行死刑。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魏广秀才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是错误的。
但这种悔恨,无非是对死亡的一种恐惧,并不是出自于本心。
即便法律原谅他,那些曾经被他剥夺生命的人,会原谅他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魏广秀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曾经笼罩在整个城市的敲头案,终于大白天下,城市里又恢复了曾经的平静。
魏广秀的事件,也给人们以警示。
那就是知法懂法的重要性!
正是因为魏广秀不知法,不懂法,只想要挣快钱,不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才会铤而走险。
这不是魏广秀第一次进监狱了,第二次,就让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多次作案,不思悔改,他完全是死有余辜。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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