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自然原理(34)

经济的自然原理(34)

不可逆结构支配下的社会与经济(6)


当一些群落适应了半定居的生活,人口增加就必然会出现,甚至还会出现人口过剩的现象。这时,群落社会自然会进入了一种循环——定居生活导致人口增加,人口增加不利于流动和迁徙,流动的减少导致狩猎和采集的技能慢慢地丧失,完全回到狩猎和采集的生活方式已经不太可能。于是,狩猎和采集的生存模式被逐步弱化,定居和农耕的生存模式则得到强化,最终导致定居和农耕转变为人类主要的生活方式。这时,主导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力量真正发生了转变,社会结构也会因此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随着人口越来越密集,更加复杂的社会形态将会出现。从群落演变为村落,从村落汇聚成人口密集的、大型的定居点,从大型的定居点再发展成为城市和国家。人口聚集在一起的规模越大,社会核心所拥有的控制力就必须更强,社会需要划分的层级就越多,否则社会群体会因为规模过大而出现分裂。因此,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处于核心地位的社会阶层就会加强对权力和财富的控制,从而造成贫富分化现象逐步加剧,而那些位于社会底层的人群所分享的权力和财富自然会越来越少。这种趋势便成为一个社会衰落的标志,如果不能及时消除这些不合理之处,作出相应的调整,社会就出现危机。

从宏观角度看,社会转型总体上呈现出一种主流趋势,但具体看农耕社会还是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很多农耕社会都处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之中,起始点不同进化路径也就不同,结局也大相径庭。欧亚大陆和相对隔绝的美洲大陆之间的社会形态就很不一样,而完全被海洋隔绝的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人几乎完全处于停滞状态,到19世纪其社会形态仍然跟旧石器时代差不多。一个进化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形态,其自然资源、人口、文化等各种要素都会与外界发生交换;相反,一个与世隔绝的社会则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各种要素的流动都停止了,这就会导致进化出现停滞,甚至社会发生退化和衰败。进化发生在一个物质和能量能够流动的环境中,不可逆结构是则物质和能量作用的结果,它的构造能够维持物质和能量的持续流动。对于所有的不可逆结构来说,它们实际上都处在一个争夺物质和能量的竞争环境中,进化既是它们的目的,也是它们的手段。一些结构逐渐壮大了,而另一些结构会不可避免地消亡,新旧交替意味着结构整体的稳定性不断地提高,从外部获得物质和能量的能力更强。在农耕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大型的城邦,同时很多村庄、定居点也被遗弃了,几乎没有什么社会形态能够一直保持至今。即使一些城市没有遭到彻底毁灭,它们都被新型的社会组织所替代,如今已经面目全非。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创造和毁灭交替出现的过程中得到延续和进化,没有谁能够永生。

随着社会形态的出现,公共权力便相伴而生。公共权力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结构的一次进化,它通过少数人支配多数人的方式强化了社会模式。公共权力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群体行为和意识的控制,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形式的公共权力。例如政治方面的公共权力对于社会群体起到制约、规范和调动的作用;经济方面的公共权力能够对经济资源进行集中地开发、利用和管理;宗教方面的公共权力则表现在对社会群体意识形态的引领和支配上。公共权力的出现刚开始可以被看作自下而上形成的“共识性权力”。共识性权力的形成源于社会群体为了应对内部或外部的生存压力而达成的集体共识,他们主动将社会某些领域(如群体的行为、意识或者劳动剩余产品)的支配权赋予少数人,因为由此形成的新秩序有利于应对群体所面临的压力。权力原本属于分散的个人,当分散的权力因为某些原因慢慢地“汇聚”在一起,就形成了集中使用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形成通常是从群体共识开始的,但是达成群体共识的过程是缓慢而艰难的,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意将自己的权力交给某个特定的人。因此,共识性权力在形成的初期通常需要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一种是外部冲突造成的压力,另一个是掌权者的能力和自律。只有在权力不被滥用,并且在处理公共事务时产生良好效果时,公众才会主动将权力交给那些“可靠的人”。用物理学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共识性权力的形成一方面通过人与人之间自然地相互作用实现的,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所施加的非自然的(带有强制性的)作用方式。

当公共权力开始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后,掌权者的欲望随着权力的增加开始膨胀起来。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一步聚集了更多的公共权力,并且将公共权力逐渐转变为他们的“私有权力”。私有权利可以被视为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权力”,它源于公共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对社会群体来说少数人行使独占的私有权力必然带有强制性意味。随着私有权力的扩大,强制性手段就会增加。这时,个人的欲望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强制性权力在掌权者手中得到了强化。增加权力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掌权者可以树立领袖的个人魅力和威望,也可以推行宗教、文化思想,还可以掌控经济资源、积累物质财富,利用物质财富建立威慑性的军事组织。这些方式会被掌权者反复地使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难以扭转。由于掌权者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因此他们考虑更多的是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以及对社会财富、社会群体行为和意识的控制。只有将权力聚集在手中,他们才能达到上述的目的,因此“集权”是掌权者强化自身地位的结果。当大多数人渐渐承认了集权的结果后,它就成为了社会的一种固定的制度形式。如果掌权者利用集权所形成的优势实现了更高的社会效率或者建立了更强大的军事力量时,那么民众可能会将集权方式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选择;如果集权导致社会出现了严重不公、贫富分化等恶劣的现象,民众就会起来反对它。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中,共识性权力和强制性权力都会同时存在,甚至难以明确分辨。强制性权力常常喜欢用共识性权力来伪装自己,而共识性权力也难以防止自身性质偷偷地发生转变。社会的平稳发展需要保持两种权力的适度平衡,因为强制性权力常常违背自然规律,不能过度使用;而共识性权力缺乏行使的效率,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只有在两种权力相互制约的情况下,权力的作用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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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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