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与举报的矛盾统一性!

事物的存在与表现,总是体现出既矛盾又统一的状态。

扫黑除恶,犹如“环卫工人清除垃圾”,是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如果这个比较是成立的,那么,问题就来了!

扫黑除恶的职能部门,大肆鼓励老百姓举报,这本身就意味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没有尽责”。也就是说:如果老百姓的举报成立,表明“出现黑恶路段的工作人员”存在严重渎职情况,首先追究的应该是“责任人”才对。所以,严格来说,举报指向“垃圾堆”,实质上是指向“有责任清除垃圾的责任人”。

按照法律界定,黑恶势力首先是影响较大的多人团伙。如此,矛盾又来了。既然是影响较大,还需要举报吗?如果要通过举报才能得到处理,这岂不意味着“一定是有人在阻止清理”吗?

近期还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实名举报公安人员的报道,深有感触!按理,黑恶势力是公开存在的,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清除”就是。如果黑恶势力没有被“清除”,问题当然出现在职能部门。所以,直接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最知情的。也就是说,与其鼓励老百姓举报,不如鼓励直接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举报。

据说,如上所说的法院工作人员的举报失败了,而且还受到刑法制裁。这个问题就大了,不是鼓励而是打击,背后的因素一定会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存在。

看来,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要有哲学根底呀,有些现象如果站在哲学的角度去思考,那就明明白白了!

扫黑除恶与举报的矛盾统一性!

柴火总能烧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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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矛盾   根底   公安人员   柴火   责任人   职能部门   老百姓   也就是说   黑恶势力   法院   较大   工作人员   哲学   垃圾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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