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红人,总是要通过传媒的渠道才能形成。而以往,传媒渠道都是官方的影视与报刊杂志。
互联网出现,传媒渠道变得更加便利与自由,官方的约束大大减少。如此,红人的产生,避免了人为控制的因素。
避开官方制约的因素,红人的形成,离不开导演、编剧(编辑)、经纪人。导演与编剧或者编辑属于“策划人”的角色,经纪人一方面具有策划人的特点,另方面是红人价值化的“营销人”。也就是说,红人的形成需要策划,红人的衍生价值需要策划与营运。
人与物有区别,人是“活”的,是有“高级意识”的。但其“红”的原理,是相通的!
塑造网红,首先是定“标”。“标”是人还是物,是地方还是用户名,这要确定而且固化。人、物、地方、用户名都可以成为“标”,无论定的是什么“标”,其它三种因素便是“绿叶”的地位。
网红塑造,本质上也是“通过自媒体充分地把对象标的价值体现出来”,指向的终究还是人群。所以,专一而且专业,深入挖掘“对象标”的价值,是塑造网红的基本规则。
塑造“地标网红”,人、物、用户名都是“绿叶”,已经成为网红的“名人、热物、热门用户名”,可以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自媒体时代,只要你有真才实学,是很容易“发光”的!网红策划与网红经纪人,将会成为两个新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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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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