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轨的一些看法

人一生,从一而终的婚姻是最幸福的,因为你没有作过太多的选择也就不会有太多的纠结,凡是谈了三次恋爱都结不了婚的,那就是奇葩了。都说事不过三,一旦谈了三次以上恋爱的人,总喜欢拿新人与旧人比对,古语言:人比人气死人,马比骡子驼不成。但凡一件商品,有二到三个品牌,购买者就会把三个品牌的同一种商品放在一起比较,谁优谁劣最后拿走自己认为最好的。


关于出轨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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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感情,讲究专一,当你对一个人的感情做不到专一的时候,你对她的爱就该减半,也许你只是习惯了他陪着你,更或者你只是喜欢他的某些特殊的“功能”,比如金钱,地位,名利,或者他对你的种种好。

爱情是至死不渝,能做到的人很少。特别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面,互联网想认识一个适合自己条件的人,分分钟就能勾搭上。在可选择范围越来越广的今天,挑三捡四就变的很正常,但如此选下去,肯定就做不到专一,更不可能至死不渝!

出轨受道德的制约,但是不受法律的惩罚。唐、宋、元、明、清,几朝几代都有类似的法律,说的是:当你看到你老婆和别的男人通奸时,在现场你可以杀死他们,不受法律制裁。这条法律的意义主要在于:保障了丈夫的合法权益。当然前提条件是:在现场杀死。在现场捉奸成功,因为你一时气愤把他们杀死了,官府不追究你的责任。

近代以来,中国的法律沿用大陆系法律而不是海洋系法律,中国现目前的法律要求是:必须发生事情后,按发生事情的轻重来判处相应的罪行;海洋系的法律可以通过推理来演示将要发生的事情,可以通过演示证明将来要发生事情,且发生事情的破坏性做出法律判决。

“出轨”在古老的中国叫做“戴绿帽子”,现代叫做“乱交”古代对于出轨行为是可以到官府申请告状,且可以休妻;在近代,因为文明程度相对提高,对于“出轨”一事法律上没有处罚条款,但是站在社会道德的角度是要受到谴责的,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现目前最流行的方式是:分手、离婚。因为对方出轨了,在法律上你又不能控诉她去坐牢,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她出轨了,你觉得她不好了,那就只能离婚,大家各奔东西。

离婚,牵扯的东西很多,房子,车子,孩子,票子。当一对夫妻过到离婚的那天,那么谁也不能保证你的孩子将来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许多想离婚的人,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离,是因为她们知道牵一发动全身,没有勇气去承担后果。情侣间分手就简单的多了,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分手,因为对方不占理,占理的是提出分手的人,那么分手就简单的多了。

出轨行为,其实就是背叛了当初俩人的感情和誓言;出轨的人总是谎话连天,时间久了因为怕拆穿只能不停的掩饰,可不曾想世上还有一句名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古代背叛了家庭的妇女,一但被抓到与别的男人通奸,二个人将会由同族的人编制竹笼身背大石沉入江底喂王八。当代社会,因为文明程度的推进再也没有这种恶俗,多数人的处理方式方法基本保持一样:“既然事情已经变成这种样子了,那么就选择接受然后处理。

出轨是件不道德的事情,虽然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终究受到社会的谴责,做坏事会受到惩罚,爱人的离去,亲人的失散,最后痛哭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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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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