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银:创建博弈局的技术原理和存在形式

按照目前的计算科学理论和方法,人们无法创建一个空间尺度无限增大,空间内事物无限增长的逻辑世界。然而在人类目前的知识系统成果里,宇宙天文学家发现宇宙的空间尺度在不断增长,并且新出现的星系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

在当前主流的宇宙逻辑世界模型下,这种现象给科学家们带来了很多困惑。但是倘若修改宇宙逻辑世界的创建模型,就可以很容易地解释科学家们的困惑,而且人们可以通过当前的计算机技术创建一个空间尺度无限增大,逻辑事物数量无限增加的逻辑世界。

这个新的假设模型就是:逻辑世界是采用局的形式创建的,局是采用逻辑规则创建的空间,空间内的事物形成了一个封闭、独立、不可分割、自足的世界。所有的局采用递归的方式以叠加态的形式构成更大的局,最大的局就是逻辑世界。

按照这个假设模型,宇宙世界是一个最大的局,里面包含了无数的空间尺度较小的局。人类社会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地球局里的由人类自己创建的更小的局。与宇宙局的尺度比较,地球局只是一个尺度可以忽略的尘埃。

由于人类属于宇宙局里的其中一个很渺小的地球局里的存在事物,因此无法设计宇宙局的创建规则。事实上,对于人类来说,真正有意义的是掌握在人类社会局里创建博弈局的方法,使人类社会局里最高层级的社会型产品具有强大的自由意志力,从而把人类的自由意志力传递到路径上所有更高层级的局里。

在创建逻辑世界的技术模型里,局是事物基本的存在形式。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把局连接起来所创建的产品就是逻辑世界。在《逻辑哲学论》里,维特根斯坦把一个“局”称为一个“事实”,把不能采用结构的形式进行分解的事实称为对象,对象是最小的事实,也就是物理学家所说的量子单位。

人类最早出现在地球空间里的时候,是以动物的身份在动物社会局里进行博弈的。在后来的某个时候,人的自由意志功能开始启动,人们开始设计逻辑规则系统创建属于人类的空间,从而开启了创建人类社会的征程。于是人类开始了在更高层级局里博弈的过程,这些博弈局是人类专属的、其它动物无法进入的局。

对于人类来说,人们最关心的是如何从博弈局里获得更多的财富能量,所以采用科学的形式了解创建局的技术原理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事实上,哲学家们很早以前就开始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然后依据这些规律找到适合个体人发展的方法。比如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七章里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描述的是不同层级博弈局里的状态,在最高层级的局里,人们不知道博弈规则的存在;往下一个层级的局里,人们亲近而且赞誉这个博弈规则,再往下层级的局里,人们都畏惧这个博弈规则,再往下层级的局里,人们轻慢这个博弈规则。在老子看来,局的层级越高,人们对博弈规则的信任程度就越高,人们只要按照规则办事,就能功成事遂,百姓把这个局里的逻辑行为称为“我自然”,当然,老子所描述的是层级最高的局,对于当前现实生活里的人来说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不过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里的观点对当前的人们在制定博弈策略的时候具有指导意义。比如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它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它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这些阶级互相博弈的结果。”阶级就是局里的博弈对象,博弈的目的就是通过推动经济发展的形式来获得更多的财富能量。

从人类目前所掌握的知识体系里的内容来看,人类似乎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不仅具有自由意志功能,而且可以利用自由意志改变宇宙逻辑世界里客观存在的创建事物的规则,设计以人为目的的逻辑规则,然后创建只属于人类的博弈局——人类社会。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人类社会是人类在科技文明的推动下被动创建的博弈局。直到现在,尽管人类的科技文明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级,似乎仍然没有达到主动创建人类社会层级博弈局的高度,还是在“丛林法则”的驱动下被动地创建层级较低的博弈局。

当人类采用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原始群的时候,就开始了脱离动物社会局,进入人类社会局里争夺财富能量的进程。这个采用逻辑规则创建的把人群束缚在里面的空间就是哲学家们所说的枷锁。每一个空间尺度大的博弈局都有一个枷锁,把小的局束缚在空间内,于是当哲学家们在观察最里面的个体人的时候,发现已经被一层一层连接的锁链束缚,再也不能获得远古时候在动物社会局里的自由。西方的哲学家似乎发现了这种情形,于是提出了人生而自由的观念,不过他们并没有提出人们创建人类社会的技术原理,所以一些哲学家认为人在享受动物社会局里的自由的同时,也可以同时享受人类社会局里的科技文明成果。产生这种观念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哲学家们并不直到局是以叠加态的形式嵌套创建的,尽管动物局和人类社会局同时出现在相同的空间位置,但是它们在技术上是逻辑隔离的。

原始群是一个社会型产品,是通过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把一群人组织起来,并约束了个体人的动物属性后创建的人造产品。按照卢梭的观点,这就是人类自己设计的最早的枷锁。

人类社会的发展实际上就是不断创建更高层级博弈局的过程。由于土地是人们存在的载体,所以在漫长的时间里,博弈局的空间基本上就是人们所控制的物理土地的空间尺度。不过当人们掌握了创建信息空间的技术以后,博弈局的形式就发生了变化,博弈局的空间包含了物理土地和信息土地两部分不同类型的空间。

也就是说,在云计算时代,人们创建博弈局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从单纯地在物理空间里创建博弈局,变成了在网络空间里创建博弈局。网络空间是由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构成的混合空间。博弈的形式也将发生革命性的改变,在物理空间里发生的传统的由物质逻辑体主导的战争形式将会被取代。

从目前的人类科技层级来看,尽管人类掌握了创建信息空间的技术,但是并没有掌握在信息空间里创建独立的博弈局的能力,人们只能在物理空间里创建博弈局,然后把信息产品作为物质产品工具参与博弈,以无形产品的形式存在。

从局的存在形式来看,共产主义社会局属于未来的网络空间里的存在事物,并不是单纯的物理空间里的事物。一个典型的标志就是人类已经掌握了在信息空间里创建独立的博弈局的技术,也就是创建以物理空间里的事物为母本的摹本事物的技术能力,摹本事物的博弈等同于母本事物的博弈。人们之间的博弈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物理空间里的母本事物的博弈,另一种是信息空间里的摹本事物的博弈。

倘若以人为目的选择博弈的形式,人们基本上都会选择用摹本人博弈代替母本人的博弈,因为即便信息世界里的摹本人在博弈的过程中消失了,物理世界里的母本人依然存在,只要按照逻辑规则重新创建对应的摹本人就可以了。这个场景对人们来说,或许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但是从人类目前的科技发展趋势来看,也许这一天并不遥远,或许在突然出现的某一天,人类的科技发生了颠覆性的突变,掌握了在信息空间里创造能量的科技方法。比如量子计算机科学家已经掌握了创建量子比特的理论和技术方法,一种以两个逻辑态的叠加态的形式存在的逻辑体事物。这表示的是两个状态是0和1的相应量子态叠加,也就是说,从逻辑的构造原理上讲,存在一种把传统计算机的比特转换为量子比特技术,比如采用空间的形式叠加两个基本逻辑状态创建用来构建计算系统的最小的不能分割的逻辑体单元,{0,0}=0,{0,1}=1,{1,0}=1,{1,1}=2,其中0,1,2为空间数字的最小存在单位,即量子数字单位。这样就可以采用传统的计算机技术创建出一个类似物理空间存在形式的信息空间,空间数字0,1,2则对应创建物理空间基本素材里的逻辑停止,阳,阴。当然,阳、阴的概念来自中国古人的定义,现代物理学家定义为开弦,闭弦。不过无论是中国古人还是现代物理学家,都没有定义描述逻辑停止的逻辑体存在形式。

赵文银:创建博弈局的技术原理和存在形式


尽管人类目前并不知道人是什么时候拥有自由意志功能的,不过从人类目前的认知来看,似乎当人学会了创建原始群的时候,人类社会就出现了。人类开始了通过自己设计创建局的形式从动物社会里分离出来,并且借助科技文明的力量不断地创建更高层级的人类社会,拉大与动物社会的距离。

关于原始人类社会的出现过程,网上资料的描述是这样的:原始群是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开始于从猿到人的过渡。因为,“为了在发展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9页)当时人们主要从事广谱采集,有时进行狩猎。群内两性关系很少限制,实行原始共产制,结合比较松散,是原始社会的初级阶段。其后期出现原始公社,又称血缘家族公社,并逐步向母系氏族公社过渡。也有人认为原始群只限于从猿到人的过渡阶段,而与由血缘家族所组成的血缘公社相衔接。

至于人是否是从猿进化形成的,目前好像并没有严格的科学依据,不过从人类现有的知识体系来看,猿并没有自由意志,而且似乎在整个宇宙内,目前发现只有人具有自由意志功能。

自由意志是客观存在的一种能量类型,以力的形式存在。以人为材料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基本上都有自由意志。比如拜金主义、极权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等,就是一群人形成的社团的自由意志。按照网络上的描述,某某主义指:以某某某某为最高理想和准则的思想体系。

个人的意志力是自由的,在个人空间里方向不会改变力的大小。但是当一群人构造社会型产品时,该社会型产品的意志力是所有的个人意志力的矢量和,而创建该产品的目标就是意志力的方向。通常来说,人们所说的梦想就是社会型产品创建目标的一种存在形式,类似灯塔的意义,目标明确清晰。不过对于社会型产品来说,梦想是动态变化的,到达目标后就不再具有为自由意志力确定方向的作用了,所以对于社会型产品来说,如果想在新的博弈局里生存发展,就需要继续创造新的梦想,获得新的前行动力。比如在人类社会里,个体的人是最小的社会型产品,人的生存发展是通过一个接一个的梦想的实现来完成的,同样,一群人构成的社会型产品的生存发展也是通过一个接一个的梦想的实现来完成的。每一次的梦想实现后,就进入了一个更高层级的局,需要新的梦想来确定发展目标,为迷茫的自由意志力指引前行的方向,从而获得最有效的矢量效果值。比如晚年的爱因斯坦已经到达了人类认知空间的顶峰。当他进入到更高层级博弈局里的时候,面对如此众多的未知事物,他在确信自己多年来的研究成果是正确的后,认为“无论如何,我都确信,上帝不会掷骰子。”于是迷茫了,失去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不过作为伟大的智者,爱因斯坦迷失自我的时间并不长,很快他就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倘如上天再给他几十年的时间,或许他会把人类的科技文明推到更高的层级。或许爱因斯坦想表达的观点是,上帝不会掷骰子,一切事物的物理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无论科学家现在能否发现,它都一直在那里,宇宙的一切都是安排好的,现在没有必要为科学家观点的对错争论不休,因为再过一段时间,人们自然会知道这些观点是对还是错。

网上资料显示爱因斯坦的宗教信仰很明确,“我不信仰一个人格化的神”“我信仰史宾诺莎,他以宇宙的秩序与和谐来示现,而不是那个会干涉人类命运和行为的上帝。”如果以这个信仰为基础,就容易理解爱因斯坦晚年的一些看上去有点奇怪的观点了。

从人类目前知识库里的内容来看,宇宙内所有事物的创建都存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两部分行为。中国古人把科学理论称为道,用来描述事物的逻辑目的和行为方向,而把科学方法称为术,用来描述事物的创建形式和功能属性。不过现在的大多数人似乎习惯性地把科学理论称为科学,而把科学方法称为技术,并且以这种分类形式为标准,认为中国古代没有科学理论,只有技术。

事实上,从伏羲创建先天八卦开始,中国古人就掌握了采用科学理论的形式研究客观事物存在形式和内在规律的思想,然后通过所设计的科学方法修改事物的存在形式和内在规律,达到改变生存生活环境的目的。也就是说,从伏羲时代开始,古人就发现“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所以在设计博弈策略的时候,特别重视“自然流畅”的逻辑过程,不会因为“个人私欲”而创建不流畅的逻辑过程。所以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就是说,天地是一个局,局里的博弈规则是已经存在的,万物只是博弈局里的构成元素,人类社会也是一个局,百姓只是博弈局里的构成元素,对百姓来说,局里的博弈规则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某些人的“私欲”而变化。由于掌握了这个规律,所以中国古代出现了很多创建博弈局的高手,比如姜子牙,鬼谷子,诸葛亮等,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顺势而为,不会因为“一己之私”而破坏局里的博弈规则。

在一个博弈局里,博弈策略是由社会型产品的意志力决定的,在人类创建的局里,个体的人是空间尺度最小的社会型产品,所有人构成的人类社会是空间尺度最大的社会型产品。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由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所证明的。”由于人类所设计的博弈局的空间尺度是由人的身体的活动能力决定的,所以尽管人的精神生命体和灵魂生命体可以创建空间尺度很大的博弈局,但是属于人的博弈局最终还是要统一为身体生命体创建的物质形态的局。不过人类可以通过精神生命体和灵魂生命体提升科技文明的层次,为人的物质身体提供到达更大空间的物质产品工具,从而扩大博弈局的空间尺度。

博弈局是以叠加态的形式存在的,类似“累土成台”创建“土地”的形式,为事物提供可以博弈的载体。第一层的局的空间尺度最小,层级最低,属于动物社会物理量类型空间里层级最高的局,是从动物社会博弈局进入人类社会物理量类型空间的连接区域局,人类和其它动物同时在这个局里进行博弈。这个局里的博弈策略是自然存在的,并不是通过人类的自由意志设计创造的。从达尔文开始,生物学家开始把这个自然存在的博弈规则称为“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而现在的人大多数认为丛林法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事实上,在人的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以这个局为起点,人类开始利用所拥有的自由意志力创建属于人类自己的专有博弈局了。按照宇宙规则守恒原则,人类只能转换已经存在的逻辑规则的类型,不能创建没有来源的新规则,所以人只能在丛林法则的基础上转换规则类型。

从博弈局的存在形式上看,无论人类创建的局的层级有多高,都离不开第一层局的支撑。也就是说,即便人类创建了最高层级的博弈局,也会同时存在第一层级的博弈局。这种情形造成了哲学家们的困惑,在他们所观察的现象里,明明存在追求动物属性自由的逻辑规则,却发现存在很多枷锁束缚人获得自由的行为。

中国古人似乎对这种博弈局的存在形式比较了解,所以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博弈策略。

了解博弈局的存在形式对于参与博弈的人来说,具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可以更好地确定自己在局里的角色身份位置,从而在博弈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在博弈的时候,局的层级越高,需要参与博弈的内容就越多,需要参与从上往下的所有层级的局里的博弈。所以对于人来说,按照丛林法则在第一层级局里的博弈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行为。

按照中国古人的观点,天道是宇宙客观存在的逻辑规则,人道是人们根据自己的需求目的创建的逻辑规则。因此人们在创建博弈局的时候,倘若采用偶像崇拜的形式把某些人基于私人欲望设计的逻辑规则以人道的方式作为创建博弈规则的逻辑起源,那么这个局的博弈规则就不是对来自天道的规则类型的转换,所以对人类社会局的发展来说是危险的。或许这就是一些古老文明消失的技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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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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