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山东男子醉驾6小时到南京只为吃口虾?小龙虾:这锅我不背

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事儿了,网络信息时代,一个小旮旯发生的事都能迅速传播开来,尤其是一些比较奇葩(或者说极端)的事情。6月11日,有一则关于山东男子醉酒驾驶的新闻上了热搜,大概是这样的:

6月11日凌晨5点多,南京交警在一高速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小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后被交警拦下。

该男子吹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超100mg/100ml。经询问,男子是前一天晚上8点多喝的酒,然后从山东济南连夜驱车6小时来南京。

刘某抽血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20.4mg/100ml,属于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奇葩,山东男子醉驾6小时到南京只为吃口虾?小龙虾:这锅我不背

醉驾6小时到南京竟然只为吃一口小龙虾?不过,我感觉交警与男子的对话有种莫名的幽默感:

交警:吹吹吹吹吹吹吹吹.....,然后问到“多少”?

男子头脑清楚地答到:110mg/100ml

交警指着酒驾检测仪问:下面四个字?

男子立即回答说:醉酒驾驶!

交警问:什么时候喝的酒啊?

男子:昨天晚上。

就像朋友间见面时的闲聊,交警问到“白的啤的?”,男子说“都有”。

交警接着问“从哪过来的?”,男子说“从济南过来的”。整个过程男子对答如流,好像没有丝毫的紧张,就像两个熟人间的正常聊天一样。

男子称:“咱哪儿的小龙虾不是不好吃嘛,我在南京吃过一次,我觉得比我们那儿的好吃多了,在山东我就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小龙虾。”

奇葩,山东男子醉驾6小时到南京只为吃口虾?小龙虾:这锅我不背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不是醉酒驾驶,不是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而是讨论起了哪里的小龙虾更便宜、更好吃、更加的地道,有人说南京的蒜蓉小龙虾味道的确不错,吃过两次还想去;有人说湖北大龙虾很美味,还有人说武汉大排档的油焖虾让人回味无穷等等,仿佛就是在播放舌尖上的小龙虾。

甚至被网友调侃说,这广告做的,南京龙虾欢迎您。都说南京是个有底蕴,又特别低调的城市,做个广告都很普法。

看着大家聊得如此热火朝天,有网友就说,“这要是换了个女司机怕是要被人肉出来骂死,换个男的就立马不一样了,吃货人设立马安排上,欧欧!!!!至于醉驾是否会出车祸事故,会不会撞死人,在这次事件中就完全无人在意。”不过我相信,如果真的出了事故,哪怕是比较小的事故,大家的注意力可能都会截然不同,毕竟生命至上嘛!

奇葩,山东男子醉驾6小时到南京只为吃口虾?小龙虾:这锅我不背

但酒后驾驶带来的危害我们要时刻警醒: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另外,说到吃,我想起了《道德经》中的一段话:“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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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标签:南京   山东   道德经   世界卫生组织   男子   对答如流   小时   蒜蓉   奇葩   交通事故   酒后   交警   酒精   车祸   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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