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10大危险驾驶行为,第1名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是这9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数据显示可知2020年1月至10月全国77.7%的伤亡事故由机动车肇事导致。除此之外,还根据数据梳理出10大危险驾驶行为。

第1名:未按规定让行

未按规定让行以12.24%的占比荣登10大危险驾驶行为首位。

未按规定让行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例如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调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车辆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等。不按规定让行轻则导致交通堵塞、车辆剐蹭,重则危及行人及车上驾驶员、乘客的生命安全。

其中,深圳针对车辆未礼让行人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例如在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要罚款500元。

年度10大危险驾驶行为,第1名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是这9种


第2名:酒后/醉酒驾驶

酒后/醉酒驾驶以4.21%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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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以4.05%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3。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销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5)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6)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其中(1)(2)、(3)比较经常出现,另外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把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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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3.97%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4。

大多数的追尾事故都是由于后方车辆在行驶中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遇到突发情况时避让不及所引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0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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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逆行

逆行以2.50%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5。

逆行不仅会造成交通混乱,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还要负全部责任。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因错过出口而逆行,这种行为更不可取。所以,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自己的行驶路线,在行驶过程中多注意观察高速公路上的标识标牌,如果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应当继续行驶,在就近的高速公路出口驶出,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别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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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名:违反交通信号

违反交通信号以2.37%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6。

违反交通信号最常见的表现就是 “闯红灯”,除了汽车外,现在也有不少电动车仗着自己体型小、灵活性好不把红灯放在眼里。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仅维护着交通秩序,更保护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遵守交通秩序,是对自己负责。

根据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为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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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名:违法会车

违法会车以2.13%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7。

会车行驶是指相对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通过,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侧面碰撞等危险,尤其是在路面较窄的路段,危险性更大。

常见的引发会车事故的原因,除了抢行、占道行驶外,还有在夜间会车时违法使用远光灯。因此,大家有必要详细了解会车规则,做到安全、文明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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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名:违法变更车道


违法变更车道以1.86%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8。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深圳新修订的交通条例针对“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行为进行罚款500元,对“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行为罚款300元。

因此,在日常行驶中,大家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在转弯或变道之前一定要先开启转向灯提醒后车转弯变道,注意观察后视镜和周围路况,确保安全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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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名:违法超车

违法超车以1.72%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9。

违法超车是指驾驶员在禁止超车的路段或者在没有安全超车条件的路段强行超车的驾驶行为,一般表现为强行超车、右侧超车等情形。在日常行驶中,超车是常有的事,但超车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超车只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年度10大危险驾驶行为,第1名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是这9种


第10名:违法倒车

违法倒车以1.36%的占比在10大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第10。

倒车本无错,但问题是不少人倒车的时候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虽然违法者间素不相识,但他们的违法原因却惊人的相似: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走错了方向或错过道路出口,为了一时方便,便不顾危险违法倒车。

这种行为跟排在第5名的逆行颇为相似,都要引以为鉴。

年度10大危险驾驶行为,第1名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是这9种

总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既是替自己安全负责也是替他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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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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