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4岁高龄妇女被查出来曾携带病毒从南京到扬州,并借别人的绿码四处“溜达”,这个消息已经警方通报迅速登上热搜第一,网友们反应都十分激烈。
事情是这样的,64岁的老太太本来住在南京江宁区,虽然这边区域已经采取了封控管理,但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来到了扬州,并一直住在扬州的姐姐家中。不仅擅自跑出来,还没有向社区报备,不仅不报告南京旅居史,还频繁的去高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
有的网友非常愤怒:我想知道在已经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她是怎么出南京的?什么都不查吗?早上就已经通报出南京需要48小时核酸阴性,且健康码绿码。不止要抓她一个,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放任她出城的人,都要负责任。
还有的人对这件事感到惋惜,觉得一人害了一座城,那么一大把年纪了更应该把生死平安看得更重才对。
可以从警方通报中看到,警方已经将这位老太太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疫情面前要人人有情,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别人,齐心协力对抗病毒才能迎来共同胜利;疫情面前要人人无情,不包庇不隐瞒,此时的私情有可能就是最后引火上身的源头。
再给大家科普一下通报中提到的相关刑法: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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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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