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女辅警”假照片,竟然是这样流出去的

刷屏的“女辅警”假照片,竟然是这样流出去的!

乔志峰

被冒用女辅警照片主人已报警。

刷屏的“女辅警”假照片,竟然是这样流出去的

3月13日,河南洛阳。一女孩发视频称自己的照片被冒用成网上曝出“女辅警”的照片,对其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女孩表示,网传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过生日时拍摄的,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过。目前,针对该事件,自己已经报警,并计划找律师维权。(3月14日封面新闻)

这几天,“江苏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新闻成为绝对的网络热点——女辅警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其中包括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小学校长……全都是公职人员,且身份敏感。并且,许某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巨大,一审被判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

与此同时,女辅警许某的一些照片也在网络上热传。不知道这些照片,究竟是谁扒出来的,但毫无疑问,由此不仅满足了一些人的好奇心,还折射出不正常的“猎奇”心态。女辅警长什么样,可以勾起某些人的无限遐想。很显然,这是一种庸俗无聊的心理,甚至有几分不健康。

在一片喧嚣声中,还是出问题了——刷屏的一张所谓女辅警的照片,原来是假的,是张冠李戴,是无辜者的生活照。

无辜者的照片被当成了女辅警照片热传乃至刷屏,不可避免地给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熟识的人怎么看?特别是身边的人怎么看?会不会因躺枪而“社死”?想想此前“被造谣出轨快递员”的那位女士的悲催遭遇,令人不寒而栗。

有律师认为,经核实照片确为误传后,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各个照片发布平台,有义务删除照片,防止进一步扩散。发布者侵犯了女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甚至可能侵犯隐私权。这是法律常识,无须多言。必须彻查照片的源头以及始作俑者,并让其付出法律的代价。

有一个关键细节非常耐人寻味。当事人表示,网传的这张女辅警照片是她在今年1月20日过生日时拍摄的,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过,“没有发过微博也没有发过抖音,也就是说这个照片怎么流出去,我自己其实也不太清楚。”

当事人的照片只发过朋友圈,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照片是朋友圈里流出去的。朋友圈是一个封闭的空间,非朋友圈好友,不可能看到照片,当然也不可能拿来用作某种“用途”。

这就很奇怪,也让人很气愤了。一般而言,朋友圈里的,应该都是熟人,要么是亲人,要么是“朋友”。既然如此,是谁,又是出于何种目的,会将熟人甚至亲人的照片拿出去传播,并朝其头上泼脏水呢?

一直有一种说法: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害你的,往往是身边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很多事例都证实了这一点。只有亲身遭遇,才会不寒而栗。

朋友圈是属于私密空间,还是属于公共空间呢?有争议。朋友圈的成员,需要经过筛选和通过,理论上说,是个人的圈子。但毋庸讳言的是,朋友圈尽管不是谁都能进,却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私密空间,毕竟有那么多人在里边。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人过一百、形形色色,谁知道有多少别有用心者在潜伏。

我对此也有切肤之痛。曾经,有人拿我的朋友圈截图说事,暗暗给我“扎针儿”。发现后,我拉黑了一个某媒体的工作人员,也拉黑了一个跟他关系暧昧的评论界同行。再后来,更是多次对朋友圈进行“清洗”,将三观不同者清理出去。现在能看到我这篇小文的,都算是我比较信任的朋友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发现合法权益被侵犯了,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但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却是必须的,也是最重要的。人生无处不江湖,风大浪急,还要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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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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