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接孩子,致其意外受伤被告上法庭。法律是人性的最后防线

替朋友接孩子,致其意外受伤被告上法庭。法律是人性的最后防线

乔志峰

女子替朋友接孩子,致其意外受伤被告上法庭,网友:这钱怎么好意思要!

替朋友接孩子,致其意外受伤被告上法庭。法律是人性的最后防线

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熟人和朋友关系,两家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上学。全职妈妈张女士无偿帮杜女士接送孩子两年半。一天接送孩子回家途中,杜女士的孩子佳佳从张女士电动车后座意外跌落受伤住院6天,经医保报销后共支出医疗费7757.04元。张女士去看望时留下2000块钱。事后,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赔偿佳佳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6657元。

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骑车带两个孩子违规赔偿5000多元。张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帮佳佳父母照顾女儿佳佳,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张女士在从事帮忙照顾佳佳活动中致佳佳受伤,佳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佳佳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3月3日北晚新视觉网)

总有一些事情让人心绪难平,这是又一例。

无偿帮邻居接送孩子两年半,任劳任怨、不图名不图利,我不知道到底有多么善良无私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善举。如果不是嫌俗气,我真想给这位张女士送上“中国好邻居”、“中国最美邻居”的称号。

或许,张女士认为,大家既是邻居,又是朋友,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就是接送个孩子嘛,捎带手的事儿,没啥大不了的。可善良单纯的她却万万没想到,她将别人当朋友,别人却只想利用她,一不小心就翻脸,甚至不惜撕破脸皮上法庭。

当然,提起诉讼、动用法律的武器,是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可对朋友和好心人恩将仇报、恶意兴讼,是否涉嫌滥用这份权利呢?伤害他人的同时,是否也浪费了司法资源呢?

孩子从张女士电动车后座跌落,属于意外,并非张女士故意为之,她也不想看到有意外发生。事后,她还前往看望并留下2000块钱,怎么看都做到了仁至义尽。可对方却并不领情,并不顾及张女士两年半来对自己的帮助,而是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做出令人寒心的举动,刷新了不少人对人情冷暖和人心人性的认知底线。

张女士确实也有错,她错就错在过分善良和缺乏心机,看错了人、帮错了人。

人常说“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果然。虽然我们不能因为这样极端案例就对所有人产生戒心,不敢再跟人交往打交道,但交友须谨慎,防小人、防风险、保护好自己,却是很有必要。

不过换个角度看,这场“飞来诉讼”对张女士来说也并非全是坏事,也有正面意义——让她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今后可以“惹不起躲得起”,能躲多远是多远。同时,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人生经验和成长,人就是在不断经历一些事情当中变得更成熟、更理性的。

法院二审改判张女士不担责,让人长出了一口气,好人尽管没落好报,不过好在也没有“流血又流泪”,也算不幸中的万幸。法院的判决,既合乎法理,也合乎情理,实现了法律和人性、道德的完美契合。

法律是道德最低的底线,也是人性的最后防线。我们很难要求所有的人都能成为道德完人、高尚的人,人性有时候靠不住,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绝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否则就应当为此付出代价。而在好人遭遇恶意诉讼或其他伤害时,法律也应当发挥“守门员”的作用,维护好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可是,如果人性和人心需要法律来检验和判断,如果人和人之间只剩下冷冰冰的法律关系,这个世界是否缺乏一份必须的温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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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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