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抱摔掌掴40天女婴。请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
乔志峰
画面令人愤怒!保姆抱摔掌掴40天女婴,监控记录整个过程。
重庆的樊先生和妻子上班忙,便请了一个保姆照顾刚出生四十天的女儿。为了能看到孩子,他们在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17日,樊先生妻子想念女儿,便在工作间隙打开了摄像头,看到的一幕让她难以接受。樊先生妻子说:“保姆一直在摇她,还不断把孩子往上抛,打耳光。(第1眼-重庆广电)
网传视频看得人心里发紧。
家长请保姆,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给孩子更多的呵护,可谁能料到,请来的不是孩子的好阿姨,而是不折不扣的“狼外婆”。在这种保姆手里,孩子不知会遭受怎样的虐待和戕害。
请保姆,咋就成了“引狼入室”?想不通,这个恶保姆到底出于什么目的,竟然忍心对才40天的女婴下手。是因为女婴哭闹,让她感到麻烦;抑或她就是心理变态?不喜欢这个工作,可以不干,不能一边大把收家长的钱,一边却还要虐待看护的孩子。于心何忍?
可想而知,孩子家长得知真相之后该是多么的愤怒和难过。据说,这还是个“资深保姆”,18岁就出来给别人带孩子了,一直带到现在50对岁,经验比较丰富。难道,虐待孩子就是她长期养成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经验”?
幸亏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否则谁知道孩子还会遭受多少伤害。真是细思恐极。
实际上,保姆虐童,绝非什么新情况,也绝非个别现象,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很多,比如——
福州的张先生通过家政,请了江西籍保姆周某照看家中1岁多的孩子。夫妇俩平时忙碌,偶尔会不在家,因不放心保姆独自带孩子,就在家里安装了监控,时不时会翻看。不久前,张先生从监控中看到的一幕,让他心都碎了——保姆打他1岁多的孩子,甚至捏鼻强灌米糊,令孩子差点窒息。涉事家政公司称:保姆刚来对其不了解。(澎湃新闻)
难道,这已经成为保姆行业部分从业者的“潜规则”了——当着家长的面尽职尽责、对孩子无微不至,家长一离开,立马就翻脸,露出“狼外婆”的真面目?防人之心不可无,难道,今后所有请保姆的家庭,都要安装摄像头?想想都悲哀。
保姆虐童频发令人心寒,对完善法律法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最终促进了相关法律条款的修订。
此前,《刑法》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则进行了修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自此,看护人员虐待被看护人员,也可依照虐待罪定罪处罚。
发现保姆虐童,请立即报警!恶保姆必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看护人(保姆)责任的明确,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都为规范保姆从业者的行为、保护孩子免收(少受)伤害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引导作用。但相关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即家政中介公司,却常游离于监管之外,沦为“灰色地带”。
实际上,对家政公司进行更严规范和责任追究,比惩处单个的恶保姆更为迫切——恶保姆或许属于个人行为,而家政公司不负责任,造成的危害范围更大、后果更严重。
以前,家政服务市场只有行业规范,缺乏统一的法律监管,因此如果家政人员出现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其所属的家政公司也很难受到处罚,由此导致家政行业乱象频发。
正是看到了家政领域的问题所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围绕“提质”和“扩容”的这两个关键词,《意见》提出了36条具体政策,被业界称作“家政36条”。其中第31条明确,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鼓励各地参照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这无疑是值得期待的。
必须对家政中介公司加强监督、严管重罚,绝不能任其沦为恶保姆和“狼外婆”的输出基地。
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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