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如果是周某确实故意构陷王某和张某的话,是涉嫌刑事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某说的是强奸,那就符合“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这一条了。反正俩人肯定得进去一个。
下面展开说,我看有些网上有人说起了信任,说“破坏了男性和女性、甚至女性彼此之间的信任”。这件事完全跟信任没有任何关系。
首先,我们要明白周某跟王某、张某的关系完全超出了所谓男女信任的问题。请问正常人,你会跟别人一起聚餐的时候,乱摸吗?无论男女,正常男女关系肯定不会这样。
我工作了也有十几年了,虽然不太愿意参与这种喝酒之类的场合,但是大大小小的工作上的聚餐也参加了不少,自己没有,也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男女搂抱和乱摸的情况。
而且这里跟信任不沾边。
无论是周某主动勾引,还是王某和张某主动猥亵,这都跟信任没啥关系。哪怕是周某主动勾引,作为男性有人投怀送抱了,你就上?正常情况下,不应该警惕并保持距离么?你有什么值得对方投怀送抱的呢?长得帅?有钱?有权?活儿好(划掉)
怎么,说的信任难道是,“你让我摸的,怎么告我猥亵?”
其次,周某确实撒谎了,但是并不能证明就是周某主动勾引王某。毕竟隐私空间的事情,谁都说不清。
所以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如果确实需要单独相处的话,一定要保持距离,对双方都好。
另外,王某妻子的长文,其实跟警方的调查报告并没有冲突,但是就一定是真相吗?肯定不是,而是只是有这种可能性。
哪怕是王某妻子的长文跟警方调查报告相结合,也有很多地方说不清。
为什么王某会有周某的身份证?
既然王某妻子说,周某是清醒状态,那么王某去周某房价为什么要办房卡,毕竟清醒状态下,完全可以敲门进去啊?
王某开房卡是怎么说的,酒店前台是怎么跟周某验证的?
另外周某构陷王某并报警图什么?
如果只是为了让王某开除的话,已经在走流程了,周某应该知道这个。但是明显周某是想要王某身败名裂?这是多大怨多大恨?平时有特别深的积怨或者矛盾吗?
……
总之,王某肯定不是其妻子描述的白莲花,只是因为对方勾引把持不住。
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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