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银行被骗贷近300万元,上市两年股价下跌近60%

近日,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刑事判决书,其中显示,晋商银行一位信贷员为完成银行任务,不惜伙同他人伪造虚假工作证明,骗取银行贷款近300万元,其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最终,三位当事人均被处以罚款,同时还将面临7-18个月的有期徒刑。

晋商银行被骗贷近300万元,上市两年股价下跌近60%


为完成银行任务,银行信贷员联合他人骗贷近300万元

2015年3月份,晋商银行曾推出的一款个人循环贷款业务“卡易贷”,贷款额度为5-30万元,该业务周期为36个月,每六个月将期间所用贷款及利息还清后,能够继续使用其贷款。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卡易贷业务须有三人以上才能够办理,互相联保,并且需要为公务员、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或者垄断性行业正式员工。

2015年4月份左右,张某因办理卡易贷结识了时任晋商银行信贷员的王某,随后王某为完成银行任务联系张某,想让他帮忙介绍一些人来办理卡易贷业务,张某称其认识的人都没有稳定工作。王某称,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征信报告就可以办理。张某随即通过微信等方式称自己可以办理贷款,并且收取所办贷款额度的百分之10%的手续费、1000元的包装费或者两条烟。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2月26日张某通过收取冯某及其亲属李丹丹等人贷款额度10%的“包装”费、好处费,伙同王某为冯某及其亲属伪造虚假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等,由被告人冯某及其亲属冒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王某的安排配合下,向晋商银行汾阳支行骗取贷款,每包装一人身份被告人张某支付被告人王某500-900元的包装费用。

据统计,从2015年8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份,使用本人及其6名亲属的卡易贷骗取晋商银行卡易贷贷款共计79万元用于经营孕婴店。被告人冯某先后支付被告人张某贷款额度的10%的费用7.9万元,并支付其7000元的包装费。银行贷款到期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晋商银行贷款本金64.3217万元。侦查机关立案后,被告人冯某家属退还晋商银行全部贷款本金。

此外,从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张某伙同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张加福(另案处理)等人以本人及其家属共计24人以上述方式骗取晋商银行贷款共计220余万元。侦查机关立案后,冯某等9名嫌疑人归还晋商银行贷款本金,共计189万余元。

张某等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

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张某、王某、冯某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上述情况,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某、王某、冯某以伪造虚假工作证明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王某、冯某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自愿认罪认罚,退出非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张某、冯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依照依照相关规定,汾阳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判决如下:

1、被告人张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

2、被告人王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

3、被告人冯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责令被告人张某、王某等共同退赔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阳支行韩发强名下贷款本金121478.6元、韩文军名下贷款本金75342.41元、张加福名下贷款本金40065.44元、殷建花名下贷款本金84000元。

晋商银行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上市5个月股价暴跌60%

目前,晋商银行的官网中未能搜索到卡易贷的相关内容,但在信贷产品分类中依然有“简押快贷”“快押贷”“政采贷”“联链融”“医保兑”“续贷通”“商用卡”等产品。

据了解,晋商银行的前身为太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16日,此后于2008年12月30日正式更名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银行”)。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晋商银行的发行价为3.82港元,募集资金净额31.7亿港元。但是市场对晋商银行的热度却不太高,据富途证券数据,在此前的公开发售阶段,共有2687人参与晋商银行的公开配售,一手中签率100%,认购倍数仅0.18倍。此外,晋商银行的成交量也相对低迷。

上市之后没几天,晋商银行的股价便开始暴跌,仅5个月的时间,该股股价累计下跌了60%,而随后的表现也“萎靡不振”。截至目前,该股报1.57港元,总市值为91.67亿港元。

晋商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上升,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3%

在公司业绩方面,2017-2020财年晋商银行的营业收入不太稳定,分别为41.61亿港元、33.87亿港元、45.55亿港元、46.05亿港元;期间公司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分别为14.68亿港元、14.95亿港元、16.56亿港元、18.61亿港元。

截止到2020年末,该行贷款达844.6亿元,同比增长15.8%。在对公贷款中,从贷款流向的各行业比重来看,贷款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业,分别占贷款总额的33.2%、22.5%、12.3%。

不过近年来,晋商银行不良贷款额逐年增加。2020年不良贷款合计为25.08亿元,同比上年增加17%。该行称受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压力巨大,还款能力下降,导致不良贷款总额上升。此外,该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低于行业水平。

近日,晋商银行披露了截至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今年上半年,晋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5.62亿元,同比减少1.5%;实现归属于本行权益持有人净利润8.82亿元,同比增长1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4亿元,上年同期为28.14亿元。

晋商银行高管变更频繁,两年换了三位董事长

在高管方面,晋商银行也变更频繁,两年换了三位董事长。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郝强的任职资格批复,核准郝强晋商银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至此,晋商银行迎来了一位女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郝强的银行从业经历丰富,历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项目信贷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公司业务部主任科员,授信审批部专职审议委员,晋商银行总行授信审查部总经理,太原晋阳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公司金融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晋商银行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晋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案例启示



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在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周期风险六种,可以说,风险始终贯穿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同样,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这也是由商业银行的中介性质和放款业务本身特性决定的,如何最大程度地规避上述风险,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分解信贷业务流程,从操作设计上规避信贷资产风险

信贷业务流程大致可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信贷资产风险也是由这三个不同阶段各自潜在的风险要素综合构成的。因此,商业银行必须牢固树立贷款的商品意识,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从各个环节的操作设计上堵住漏洞、杜绝隐患,实现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1、博采众长、蓄势待发,做好贷前风险的预测防范

一是潜修内功,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商业银行应把贷前的工作重点放在广泛收集借款人历史信用记录和收入情况、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所需的数据库、从中寻找优质客户上,严格划分贷款审批人、审查人、调查人、管理人的职责范围,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后果,提前对贷款客户可能出现的信贷资金运作偏差、借款人的财务预期变化与其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的潜在因素等作出准确预判,有针对性地设计防范处置信贷风险的各种预案,形成完整链条式且具有刚性执行力的信贷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是优胜劣汰,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目前,经济领域信用缺失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已成为金融风险的主要诱因,从银行角度看,信用评级作为对经济体信用强度的考察指标,综合了总体经济分析、产业分析、竞争分析、财务分析和前景预测等专业能力,兼具量化质化特征,在风险管理、产品定价和资金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银行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开展的一个关键环节。由于客户评级的评价主体是商业银行,评价目标是客户违约风险,评价结果是信用等级,这就要求客户信用评级必须具有能够有效区分违约客户(即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违约风险随信用等级的下降而呈加速上升的趋势),能够准确量化客户违约风险(即能够估计各信用等级的违约概率,并将估计的违约概率与实际违约频率的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两大功能;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完善财务指标分析,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借款者资产的流动性、偿付能力、获得其他资金的能力上,依照定量分析的标准,得出客户的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并以此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价,作为信用评级和分类管理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一方面建立科学的客户风险识别机制,防范客户风险,把好客户入口关;另一方面在拓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适时通过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发现客户的现实或潜在价值,在防范风险和营销客户之间寻求平衡,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三是固本强基,为定量风险估价奠定良好的基础。为适应经济发展和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必须改进风险计量的方法和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含量,向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迈进。要达到这一要求,我国的银行业就得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启动技术创新机制,加快系统平台和工具体系的建设,加强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信息平台,在信息采集、共享、业务数据处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实现全面优化;还要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以预期损失率为基础的分类系统,提高贷款定价和限额设定的精确度,实现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组合分析和集成化管理。

四是创新引领,确保信贷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种类较少,虽说各大商业银行也在大力创新信贷业务,但对创新业务中风险性的认识预测不足,许多新的信贷业务在实际运用中都存在较明显的不可行性,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信贷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在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的同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化解和危机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五是严防死守,牢把贷款准入管理关。贷款发放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调查要认真按照全面、真实、准确三大要求,紧紧围绕品格、能力、担保、监管、现金、经营环境六个要素进行,以此来正确评价客户是否具有良好的资信。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是易于变现、且能保值或增值的固定资产,如临街楼盘、门面以及含有土地价值的车间厂房。同时,商业银行还要对客户所处行业的政策走向、市场前景、生命周期、成本结构、行业集中度等要素进行前瞻性的分析研究,制定严格的行业信贷准入条件和合理的行业贷款限额。

2、趋利避害、稳健推进,做好贷中风险的操作性规避

一是互利互惠,合理定价信贷资产。贷款投放前,商业银行要对客户的收入、征信及营商环境等做全面的了解,准确核实客户信息,以信用评级为基础,利用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信贷业务中积累的历史数据,通过信贷模型分析,确定贷款发放的合理性以及适合客户情况的授信额度,并对信贷资产进行科学定价,做到在业务利润率和市场竞争力之间求得均衡,以实现对信贷业务的风险覆盖和消化、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二是严谨契约,统一规范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是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就贷款相关事项的契约,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信贷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对其中的固定条款要保证其科学合理,切实规范贷款合同的统一性。

三是精细操作,严把放款管理环节。放款管理是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并正式发生信用关系的重要关口,是商业银行对客户授信实现前,对贷前调查、贷中审查的最后一道防线。商业银行负责最后审批的信贷人员必须规范放款处理流程,重复校对客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确保严格落实信贷发放条件,完善信贷档案,所有信贷业务未经放款审批岗最后审批通过不得随意放款,同时还要加强对放款环节的监督,及时处理放款环节出现的违章违规行为。

3、如影随形、审时度势,做好贷后风险的跟踪保全处置

一是善始善终,全程跟踪掌握贷款运作动向。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定期记录台账,对借款者要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不断变化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同步的审核和更新,督促借款者按期还贷,防止资金运作出现问题。同时,商业银行要与借款企业和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全程动态监测信贷资金的运作动向、借款期间借款方的财务变化情况等,并根据贷款企业和客户的发展走势,灵活变更企业和客户的信用等级,调整实际情况变化后的可授信额度,跟进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确保贷款的顺利 收回。

二是未雨绸缪,把好贷款回收关。商业银行在贷款回收期限日之前,必须向贷款客户发出贷款到期回收通知,提醒贷款客户及时还贷,防止出现延迟还款以及由此带来的后续问题。贷款回笼后要及时准确入账,对于无法正常回收的贷款要进行合理的分类,如果是故意拖欠,则可以选择向贷款客户继续催收,并收取由于其违约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如果贷款客户仍无法准时还贷或无力还贷,可将贷款客户的抵押物变现偿贷,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向贷款客户的担保人执行贷款偿还。

三是亡羊补牢,及时总结评估。贷款回笼后,商业银行要全面审视整个信贷过程,侧重分析贷款非正常收回的原因,以及在今后的信贷工作中如何规避类似风险,还要对信贷业务风险的控制方法进行动态的修整。

▶(二)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坚持稳健的经营原则

1、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强化约束机制

贷款审批虽然经过多个环节,是否发放,最终还是由商业银行的领导层决定的。尽管领导决策对风险有较强的预见性,但同时也夹带一定的个人主观性,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成立实行否决制的贷款审批小组,通过分散权力、集体协商来决定是否贷款,从而约束领导决策的主观性,突出客观性,最大限度降低贷款的风险性。

2、完善以规避信贷风险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应放在运用先进的绩效管理工具,改进传统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方式,建立根据风险调整的以收益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上来,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来加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对由于违规操作和懈怠疏忽给银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经责任认定后给予惩戒;对依法操作和恪尽职守、防范与化解风险得力的风险管理人员给予有效的激励。综述而言,建立完善的惩戒型和激励型并重的风险管理机制,可以防止产生“监管悖论”现象,有利于兼顾风险管理和银行经营、防范风险与业务拓展的统一,有利于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务的稳健经营与发展。

3、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化解流动性风险危机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应付客户的取款需求,或未能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以及其他即付的现金需求,从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声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它会直接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财务因难,甚至是破产倒闭。

对此,商业银行要准确预测一定时期内的流动性需求,制定化解流动性危机的可行性计划,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弥补现金缺口的应对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信贷资产和负债的合理搭配,防止信贷资产过多集中于某一产业或企业,坚决杜绝资金在运用和来源的预期时间分布上、因借短贷长而出现的期限缺口。另外,商业银行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加大对信贷业务种类和资产组合方式的创新,以创新求发展,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也为自身的长远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银行要不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通过多渠道的途径把员工培训、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全流程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管理层和信贷经办人员的专业技能、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能力,实现由感性经验型、操作型的风险管理向理性知识型、专家型的风险管理转变。除此,商业银行还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育爱岗敬业的道德风尚,让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成为信贷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自觉行为,做到不违规、不越权、不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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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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