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需要签《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这样签,才不吃亏

剧本杀已经逐渐成为当代年轻人的娱乐方式之一。


随之,越来越多人瞄准该行业,进行剧本创作。


每当初稿完成,发行方如果满意,就会和作者签订《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以避免剧本发行后,使用权的矛盾。


但是,到底什么样的《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才是合法的,才能保护双方的自身权益的呢?


看完这篇文章,教你签一份正确的《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保证自己不吃亏!


什么是作品授权许可使用?


作品交于发行商使用,不得修改、转让他人。


一份合格的《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著作权人及作品信息


这部分要注明作者的信息、作品的暂定名称、作品类型、有无办理著作权登记。


如果剧本杀作品是合作作品,要合作者共同签署,或合作方授权一方签署。


剧本杀需要签《作品授权许可使用合同》?这样签,才不吃亏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包括:


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重要)


汇编权、翻译权、放映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财产权)


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签订什么权利给被授权人,每个权利可以单独授予。


并且,权利授予越明确,引发争议的可能性越小。


具体以几项重要权利举例,合同可以约定授予对方:


1、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


将该剧本以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以及以各种出版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3、广播权


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4、改编权


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包括改编为漫画、游戏、电影、电视剧、话剧、短视频等。


5、信息网络传播权


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


6、摄制权


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短视频的权利。


三、被授权人能不能转授权


1、可转授权:


只有签订合同的发行方有使用权,不可以给第三方授权。


2、不可以转授权:


签订合同的发行方外,发行方可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但作者需要求发行方明确授权的具体第三方、授权的用途,以免权利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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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有使用权 or 非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即在约定期间,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著作权。


在此期间内,专有使用权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禁止作者使用作品。


作者对作品不能再进行复制、发行、改编等,直至约定期满该权利回归至著作权人。


五、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限


地域一般自行协商约定。


授权使用的期限,短期是1-2年,较长期是3-5年。


六、报酬支付方式


大部分剧本杀作品采用:


1、基础许可使用费+分成;


2、一次性支付许可使用费;


3、仅约定分成,无基础许可使用费等方式。


对于分成的付款方式,作者需要留意:


1、分成款的结算周期;


2、利润的计算方式;


3、除发行作品的分成外,发行方将作品改编、摄制成视频等得到的利润。


七、违约责任


对作者而言,主要约定支付报酬、违约金。


对发行方而言,主要约定作者交稿时间、违约金。


八、对第三人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活动的授权


作者作为个人,在遇到第三方抄袭、违法复制等侵权行为时,凭借作者本人的力量维权成本比较高。


所以,可以授权给发行方对作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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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剧本   合同   作品   违约金   使用费   使用权   侵权行为   报酬   地域   著作权   权利   方式   作者   科技   视频   信息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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