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鲍岛历史溯源及范围

鲍岛村旧影。

大鲍岛里院。

1913年青岛及周边地区地图。

1898年3月,德国和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强租青岛。1900年,胶澳政府将租借地分内外两界,其中:青岛附近等区域作为内界,李村为外界。内界划分为九区,即青岛、大鲍岛、小鲍岛、小泥洼、孟家沟、杨家村、台东镇、扫帚滩、会前(今汇泉),以备随时增加边界。青岛内界一分为二,分界线如下:西至中山路,北至德县路,由此自观海山、信号山、贮水山、青岛山至太平山直到沿海范围内为欧人区,不允许中国人居住,也不允许建筑中式房屋。其余范围均为华人区。

大鲍岛区域范围划定

大鲍岛位于内界范围内,德国人在1898年9月发布青岛第一版城市规划图时已将其标出,并命名为“中国人城”。据德国人慕兴立1901年所著《山东德邑村镇志》记载:大鲍岛村“位于胶州湾青岛的北面。在这个村庄的整个区域上建立新的中国人城。1900年冬,大鲍岛的老村庄被德国人全部收购,破烂茅棚被拆除。“鲍”这个汉字的意思是经干燥腌制的海中动物,鱼、牡蛎等。另外一个汉字也是在中国地图上找到的,称之为“豹”,就是豹子、豹猫。岛是岛屿之意,而更可能是居住区。豹岛同样是在海湾中离村子不远的一个岛。大鲍岛村有王姓和于姓居民680人,和所有住在岸边的居民一样,都是渔民和农民。在村中有一座带学校的祠堂和一座建得很好的中国官员庄园,这个地方称为大鲍岛,以区别于小鲍岛。

据1913年《青岛及周边地区地图》推断,大鲍岛区域范围应为:东起济宁路、西至济南路,南起保定路,大沽路,向东南延伸至德县路、安徽路(原崂山路),北至沧口路。大鲍岛区域涵盖以下路段:中山路北段(原山东路北段)、李村路、即墨路、高密路、海泊路、四方路、黄岛路、平度路、潍县路、博山路、易州路、芝罘路、河北路(原直隶路)、河南路、北京路、天津路、大沽路等路段。

“里”和“院”本不同

青岛在建城初期,产生了一种新的市民居住形式,“里院”。“里”在中国古代是居民聚居之处,青岛通常指的是居民院。在《青岛市志·城市规划建筑志》中称之为周边式住宅。虽然现在人们习惯性地称呼这类建筑为里院,但实际上“里和院是基于不同目的而设计的两种建筑,“里”最初是倾向于为结合商住功能而设计的,而“院”则是以居住功能为主而设计的,由于“里”和“院”的初始功能在设计偏向上不同,所以造成了它们在建筑形式上的差异。“院”沿用了“里”的模式,但规模普遍要比“里”大得多,内院的公共区域则相较要小,经常是由众多小院组成的多进大套院。1个大的“院”群落,通常设置3—4个主要的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处设置1个公用的自来水龙头,在每个小院内设置1个厕所,而房间设置则与“里”基本一样。

建筑样式中西方融合

与北京的“胡同”、上海的“弄堂”一样,里院建筑是青岛地域性传统民居的典型代表。青岛的里院大多是由二到三层的木头结构房屋围成的院落,后期也有四到五层的砖混结构。里院是一种融合了中式四合院和西方商住式公寓建筑风格的建筑样式,大多数里院平行街道而建。据史料记载,里院原型起源于德租时期,最早由德国商人西姆森的祥福洋行在青岛兴建。德国人西姆森首先引入了这种建筑形式。后经第一次日本占领时期和北洋政府时期的扩建,成为青岛平民的主要民居形式。上世纪30年代之前尚未见有里院的称呼,1931年该称呼才见诸文献。如1935年青岛市政府为规范里院管理专门拟订了《里院公共遵守条规》。

1933年,根据青岛市政府社会局调查统计,全市共计506处里院,房间16701间,住户10669家。1948年达到760个里院。赁居者上中下三等住户,能住进里的市民还有较高固定收入的政府小职员、企业中小职员、中小学教师、技术工人、小业主等。至于大多数普通工人,则只有居住贫民大院。里院建筑体现了青岛独特的建筑文化,是城市肌理的重要组成元素。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大鲍岛区域现存的里院建筑有371处。 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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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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