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活人当蜡烛来烧,酷刑“点天灯”有多残忍?和凌迟比如何?

#时事热点头条说#

在黑暗的帝制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为了维护政权权威和社会安定,往往会制定一系列令人闻风丧胆的残酷刑罚。其中便有五刑刑罚体系:刺字墨刑,割鼻、去骨的的劓刑和剕刑,剔除生殖器官的宫刑,以及死刑大辟。

这些刑罚在古代社会中延存数百年,惩治了无数江洋大盗、穷凶极恶之徒,但若问哪种刑罚最令人头皮发麻,无疑当属西南地区土匪尤为盛行的点天灯

酷刑之首

点天灯原本是春节前后一种美好的民间习俗,人们喜迎新春之际,往往会在自家院中立起一根长木杆,将事先准备的花灯升至顶端,寓意为天上的神仙照明指路。

天灯点亮,百姓在下面焚香祈祷,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万事顺心,这原本是一种美好的民间祈福。

古代掌权者受点天灯启发,将其改造为了一种惨无人道的刑罚:临刑前一天,将犯人浑身上下衣物扒去,脱得如同出水的鱼儿那样精光,再用吸油易湿的麻布包裹全身,只剩一对鼻子出气,将犯人浸泡在油缸中整整一夜。

第二天日照当头阳气正盛,此时犯人浑身沾满油脂死沉无比,行刑者用麻绳束缚其手脚,头下脚上反吊起来,挑起火烛从犯人脚部开始点燃。

由于浸泡的油脂是特殊加工过,燃烧时火苗不大很耐烧,犯人就像天灯里的蜡烛被慢慢灼烤,撕心裂肺的惨叫不绝于耳几乎要刺破耳膜,称得上是生不如死。

但对于受刑者而言,最大的悲惨莫过于在行刑前夜,静候死亡的降临,已知的恐惧将令他彻夜胆寒。

董卓被“点头灯”

点天灯在古代历史上首次崭露头角,便是在一位三国鼎鼎大名的重量级人物身上,他就是东汉末年官至太师的董卓,也是三国号称悍将无双吕布的二号义父。

相传董卓得益于黄巾起义和十常侍之乱步入洛阳掌控政权,引起天下群雄愤慨,十八路诸侯讨伐,拉开三国时代篇章。

董卓驭人之术超群绝伦,在军中队伍逐渐发展壮大,乃至横行关中无可匹敌。联军们正面战场无法与董军抗衡,只得千方百计寻求刺杀良机。

董卓贴身侍卫伍孚刺杀正主失利身死当场,谋局者何颙、荀攸被关入大牢,刺杀最终失败告终,但反董浪潮依旧狂热。

后王允登场,利诱吕布刺杀董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吕布无愧三国第一猛将威名。几日后李肃埋伏刺杀伤及董卓手臂,董卓连声惊呼求援,吕布急忙闻声上前,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董卓本以为是援军救驾,却没想到义子早已被策反,可怜一代枭雄最终死在自家人手中。

董卓死讯传遍长安后,百姓沿街庆祝欢欣鼓舞,看守尸体的士兵见董卓养的肥头大耳油光满面,于是将董卓开膛破肚,拿出一根灯芯插入腹中点燃,借着这满腹油脂烧了整整一天一夜,不过这都是夸大了。

女子也逃不过“点天灯”

如果说董卓死后点天灯尚为仁慈,那太平天国朱九妹可以说是千古第一惨案了,这也是正史唯一记载生前被点天灯之人。

东王杨秀清手下的执掌文书自天京事变后下落不明,于是便想再寻觅一名女子代替。此时19岁的湖北才女朱九妹引起东王注意,朱九妹生的亭亭玉立貌美如花,但同时也拥有一身傲骨,面对垂涎三尺的杨秀清誓死不从。

一位女百长看朱九妹楚楚可怜,于是斗胆藏匿了她,但最终东窗事发,杨秀清为了泄愤将女百长活活凌迟处死,朱九妹则被带入王府。

朱九妹有情有义,为给恩人报仇雪恨,暗中下砒霜企图毒死杨秀清,奈何事情败露,杨秀清一气之下辣手摧花将朱九妹点了天灯,天下第一惨案由此诞生。

檀香刑

古代统治者将酷刑应用于驭民的一种手段,通过威胁迫使人胆寒和屈服,同时对暗藏的反抗其起义者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所以大家耳熟能详的凌迟,以及莫言曾在书中提到的檀香刑也是具体存在的。

檀香刑是用一根檀香木从人体肛门处径直穿透,直到从脖颈处破皮而出,接着把人绑到树上。此时受刑者仍有生命迹象,每日靠吃流食度日,但鲜血会从脖子肛门处源源不断地流淌,无需数日便会血干而亡。

至于凌迟更是在古代史记中有大量应用记载,相传北宋年间人贩盛行,其中不乏被处凌迟极刑者。

野史曾有一名拐卖儿童犯被处以凌迟极刑,刽子手在其身上割满了整整三千六百刀,到最后身上无一处囫囵肉只剩下五脏六腑,甚至眼皮都被割了去。刽子手在脏器上撒了一把粗盐,犯人瞳孔猛的一缩,便知道身上尚有一口残气,简直骇人听闻。

此外古代相传还有一种剥皮造畜术,取鲜活狗、猴皮覆盖至童子身上,接着让这披了兽皮的孩童去学习动物的一言一行,人比动物识得人性,学成之后拉到街头无论是翻牌识字还是作揖磕头,都要比驯养的动物来得利落。

围观群众不知所以,看的纷纷拍手叫好,丢的赏钱无数,只可惜那兽皮孩童,不出数月便会起满毒疮热疹通体流脓,惨死而去。

刑罚的现代应用

古代的残酷刑罚十之八九都遗弃在了历史,但也有少数流传了下来,就比如有鞭刑,至今仍是新加坡的合法刑罚。

与大家想象的猛烈抽打不同,现代鞭刑对鞭的规格和鞭打的次数有着严格规定,1948年新加坡政府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监狱规定者,可以最多处以24鞭,刑鞭长1.2米、粗1.3公分

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整宿,使其充分吸水更具柔韧性。鞭刑现场也极为宽敞明亮,鞭刑架2.74米高,木材所造相当牢固,两个狱警左右伺候,监狱官和医生则坐在对面

狠狠一鞭下去,犯人皮开肉绽痛苦哀嚎,此时医生会立即诊断检查受刑者是否有能力承受下一鞭,如果犯人身体不允许,鞭刑则会立即叫停。

新加坡至少三十种罪名涉及强制鞭刑,其中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等。先前还有网友呼吁重启中国古代鞭刑,专门针对贪官和人贩子使用,毕竟这些肉体刑罚虽然有违现代道德理念,但也能极大震慑一些为非作歹之徒。

社会的进步和道德文明的发展,让人们从心底里开始抵触排斥这些血腥恐怖的刑罚,取而代之的是更文明的拘役,更严重者则会被处以死刑。

哪怕是死刑也由先前的枪毙砍头演变为如今的静脉注射,这些方式的改变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更贴切符合文明二字的标签,那在不久的将来,死刑会消失吗?或者说会被其他方式所替代吗?

答案是不会的,最起码在现如今的中国社会是不会。从社会运行的基本平等准则而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如果杀人不用偿命,那就违反了人们基本的原则观念。

我们不能否认在一些人眼中,杀人不用偿命就是赚了。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因为罪犯并非天生就是坏蛋,他们也是一步步被社会的复杂因素影响所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类人看来,犯罪是他们所处环境解决问题最有利的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死刑实则是人们对自我道德约束的底线只有死刑的确存在,人们才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对死亡和法律的恐惧会迫使他们成为一个好人,或者说人。

所以死刑是法律必须保留的手段,它的存在能极大的维持社会安定运转,从某种意义而言,法律和死刑存在的意义,就是教会个体去做到为人的基本原则,这才是文明进步的基础。

结语:

现代酷刑在全世界大部分地方都销声匿迹了,因为现在都奉行人道主义,包括残忍的刑罚到底能不能降低犯罪率,这可能还需要讨论,不然一个人犯了重罪后,要面临生不如死的酷刑,他会不会进一步失去理智残害无辜呢?反正横竖都是一死。

大家对这些刑罚又是怎样看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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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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