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中逆势而生的广东商人(粤商)


粤商即广东商人,广义的粤商包括广州帮、潮州帮、客家帮;狭义的粤商仅指广州帮,因为潮州商人更接近于闽商,客家帮只是北方移民,并没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


远在秦汉岭南文化萌发之时,粤人就形成了"重商"文化,广州西汉南越墓中出土的5支非洲象牙和1支与伊朗波斯薛西斯王银器类同的银盒,说明了当时广东就有相当发达的海上贸易。这种贸易一直在发展,后来形成了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明初,朝廷实施"片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的海禁政策。这就迫使广东、福建的商人成为亦盗亦商的海盗集团,"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广东亦盗亦商的商人主要有东莞的黄秀山、何亚八;饶平的张链、许栋、林国显;澄海的林道乾、杨四;潮州的诸亮宝;梅县的林朝曦等。他们为了保证海外贸易的安全,不仅内部结为帮,而且还与其他海商联合,成为更大的海商商帮。明嘉靖年间,这种海商商帮已成规模。

明代隆庆年间,朝廷开放海禁之后,同为亦商亦盗的粤商和闽商开始走出不同的道路。闽商依然亦盗亦商,粤商中的潮州帮依然与闽商一样且与闽商融为一体。而广州帮则"改邪归正",由商寇转变为纯商。由于在嘉靖中期后,"番夷市易,皆趋广州",在隆庆、万历年间形成了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的广东牙行商帮。

清初虽曾海禁,但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便有限度地放开对外贸易。政府挑选了13家有实力的商行从事对外贸易,这就是著名的十三行。以后,允许从事外贸的商行有超过13家的时候,也有不足13家的时候,但习惯上仍然称十三行,十三行成了对外贸易公司的代名词。明末的牙行商帮由明政府挑选有抵业人户充当,给予印信文簿,代替政府的市舶司提举主持对外贸易,已具有半官方的性质。清代十三行继承了这一传统,其条件是身家殷实,自愿承充,获政府批准者,发给行帖。当然,也可以换牌转充,即相当于当今的买壳上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朝廷封闭了闽、浙、江三个海关,仅留广州粤海关一口通商,而且只能通过十三行通商才能做进出口生意。后来清政府又允许行商"捐输得官",所以,曾担任过十三行行首的潘振承就被人尊称为潘启官,因为他买了三品官衔。

当时,外商要购买中国的茶叶、瓷器、丝绸,必须由十三行代理,外商的商品也要先卖给十三行,由十三行再卖出去。这种垄断给十三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曾任十三行行首的伍秉鉴在1834年时,个人财产就已达2600万两白银,在《华尔街日报》列出的世界千年50名富翁中榜上有名。而且是中国入选的6人中唯一的一个商人。十三行商人都盖有豪宅,广纳妻妾,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当时的十三行是亦商亦官,既是追求利润的商人也是代表中国政府管理外商的官方机构。其职能:一是作为皇帝特许的商人,独揽外商洋船接待,代表皇帝接收外国政府和商人呈送的贡品,并从事朝贡贸易,垄断进出口贸易;二是代理海关事务,海关作为官方机构不与洋人直接接触,由十三行承办外商货物报关纳税事务;三是根据政府的法令约束、教化外商,监督外商在广州的一切活动;四是转达外商与政府之间的一切交涉,因为当时规定外商无权进入广州城内晋见政府官员,双方一切交涉事务都由十三行作为中介。所以,除了第一项职能是皇帝给予十三行对外贸易垄断权外,其余三项都是代表清政府对外商进行管理和监督。

由于十三行享受垄断对外贸易的特权,获得了一般商人所不能获得的超额利润,所以清政府要求十三行必须承担国家义务。一是要向政府缴纳"捐输",1773~1835年,十三行总共捐输给清政府白银508.5万两。二是要屡行保商义务,为了维护清政府的面子,朝廷实行保商制度,要求:十三行中不管哪一行欠洋人的债务,如一家无力偿还,要十三行共同承担:洋商拖欠政府税收,也要由十三行负责缴纳。三是要管理和约束洋商,既不许洋商进广州城,也不许他们从事走私活动。例如,道光年间由于鸦片走私泛滥,作为钦差大臣的林则徐奉命到广州禁烟,洋人不买账,他就把十三行行首的儿子抓了起来,要挟洋商停止鸦片走私活动。洋商自恃船坚炮利,不仅不接受十三行管理,还常常拖欠货款和税款,造成粤商常年赔补不迭。受"夹板气"的十三行,经常两头不讨好,以至于曾任十三行行首的伍秉鉴多次向清政府提出辞职要求,甚至愿意以交出80%的家财为代价让他退休,清政府都不同意。而另一位十三行行首的孙子潘正亨则公开表示:"宁为一条狗,不做行商首",尽管他是潘振承的嫡孙,也坚决不接受行首之职。

当然,粤商也不仅仅是驻足广州的十三行,还有从事国内长途贩运的潮州帮、客家帮以及其他广东籍的粤商。当时的广州、佛山都是交易中心。这种贸易中有一些是为出口服务的,把茶叶、瓷器和丝绸从各地贩到广州,供十三行出口,又把国外的货物销售到各地。另一些则是从事国内贸易,这种贸易包括粮食、盐、糖,等等。他们常以会馆为中心结成自己的帮派,如广州商人在苏州建立的岭南会馆,潮州商人在南京建立的潮州会馆等,这些会馆遍及全国各地。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1842年,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清政府的代表与英国签署了《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条约迫使清政府实行五口通商,取消了广州一口通商的规定,具有近百年历史的十三行外贸垄断权也随之被废除了。当时属于十三行类型的34家行商中有20家破产,由于受鸦片战争的牵连,被抄家发往边疆充军者10家。这时,失去生存环境的粤商开始向新崛起的经济中心﹣﹣上海转移,成为第一代买办和上海城市的开拓者。如同顺行的吴健彰就成为买办,并出任苏松太道的道台。上海小刀会起义时,他是上海道的道台。19世纪末,广东在上海经商的人数多达二三十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后来都成了上海城市最早的开发者和民族资本家。例如,上海有5家华商保险公司,粤籍人士就占了3家,包括康年、福安以及金星。现代化的零售业也是从海外回来的广商人开创的,包括大家所熟悉的先施百货。《良友》杂志是中国销量最大、时间长的杂志,也是从海外回来的广东人办的,今天的《壹周刊》、《时尚芭莎》都不及其成就。上海冠生园的创者冼冠生也是广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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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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