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贯满盈、死有余辜,盘点抗战胜利后被我国处死的日军几大战犯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对我国及亚洲各国发动疯狂的侵略战争,给亚洲各国造成了空前的浩劫,而中国则是这场战争的最大受害者,中国军民经过14年艰苦卓越的抗战,付出了极为惨烈的代价,最终与盟军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取得了抗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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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为惩治日本的战争罪犯,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共判处941名战犯死刑。而我国也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10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判处149名战犯死刑,另有美、英、澳在华境内设立法庭,美国判死刑6人,英国判死刑21人,澳大利亚判死刑5人。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期间,最终被正式起诉的甲级战犯有28位,16人被判终身监禁,其中7人最终被执行了绞刑,分别是:东条英机(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头号战犯)、土肥原贤二(侵华阴谋家、头号间谍)、广田弘毅(被绞死的甲级战犯唯一文官)、武藤章(扩大侵华战争的“谋士”)、松井石根(南京大屠杀元凶)、木村兵太郎(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坂田征四郎(“九·一八”事变主犯)。

被我国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将官有六名,分别是谷寿夫、田中久一、酒井隆、近藤新八、平野仪一、田中透。均是欠下中国累累血债、罪无可恕的刽子手、屠夫。

谷寿夫,日军陆军中将,侵华最重要战犯,南京大屠杀元凶之一,也是远东军事法庭移交给中国的唯一一个乙级战犯,在押解到中国的过程中,其部下试图救他,发生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劫囚与反劫囚的战斗,最终南京军事法庭举行公审,被判处死刑,谷寿夫拒不认罪,提起上诉,最后维持原判,在南京执行枪决,在执行现场,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全是激愤的南京市民,斥责怒骂声不绝。值得一提的是,枪毙战犯一般都是从后脑勺开枪,一枪毙命,但枪毙谷寿夫时,行刑的人却对他开了三枪,可见国人对其憎恨之深。

田中久一,日军陆军中将。第23军司令官兼香港总督(日占期),也是唯一一个被两次判处死刑的战犯,田中久一由于虐杀美军飞行员,先是被美军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但是田中久一在中华大地上犯下的罪行,较之杀害一个美军飞行员更为深重,他必须为他曾经统治下的日军暴行负责,为此,死刑在身的田中久一,经过国民政府与美军军事法庭的交涉,又被押到广州,继续接受广州军事法庭的审判,最后被日军奉为“华南之虎”的屠夫在广州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罄竹难书的一生。执行枪决时,激愤的执行队长朝其连开四枪,以惩戒其在广州犯下的四大罪行,余恨未消的群众一拥而上,向这个大恶魔吐唾、脚踢,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

酒井隆,日军陆军中将,冷血杀手,制造济南惨案,在占领香港时宣布日军“大放假”,大肆屠杀及残害无辜平民。1946年8月27日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于同年9月13日15时在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近藤新八,日军陆军中将,主要罪行:以“政治犯"、"思想犯"、"嫌疑犯"的借口大肆逮捕中国东北人民,并酷刑折磨或强迫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他手中大批中国人被折磨到死,可称罪行累累,也是三光 政策最彻底的贯彻者之一,大肆屠杀中国军民,多次实施惨无人道 的扫荡作战,血腥镇压台胞的抗日斗争;率部在广东疯狂实行三光政策,日本投降后,仍十分顾固,坚持不降,妄图挣扎到底,1946年3月24日被广州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于1947年10月21日在广州流水桥刑场被处决。

平野仪一,日军陆军少将,杀害张自忠将军的罪魁祸首之一,主要罪行:长沙会战处死全部被迫投降的中国军人;在浙赣会战作战中,日军在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共杀害中国军民二十五万余人,其中平野仪一支队就屠杀了3万多中国平民,其残酷性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第二个南京大屠杀”,并将从中国抢劫的财物运回日本。在审判其间还蛮横无理,拒不认罪,最后在1947年5月12日,被中国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在广州流水桥刑场处决。在行刑前,号称凶猛斗士,无畏勇者的平野仪一竟然吓得昏厥过去,全身僵硬,满裤裆里都是屎尿横流,臭气熏天。宪兵一大耳光将他扇醒,随后用步枪对准平野的下肋、小腹、胸口分别开枪,3颗子弹结果了这个罪恶滔天的鬼子,报了张自忠将军和3万余中国军民的大仇。

田中透,日军陆军少将,主要罪行:多次率部参加镇压和屠杀台湾人民。1946年底由南京中国军事法庭进行审理,被判处死刑,在雨花台执行。

另外,日军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南京大屠杀的罪魁之一,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原本应被判处死刑,但在审判前自杀或病死,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是南京大屠杀的制造者,也由于皇族身份而逃过了审判。

另外几个恶名昭著的杀人恶魔可就没这么“幸运”了,国人熟知的百人斩恶魔野田毅和向井敏明,战后被南京军事法庭判犯有杀人罪和违反战争罪,判处死刑。这两个杀人恶魔在1937年从上海杀向南京的途中进行灭绝人性的“砍杀百人大竞赛”,肆意残杀战俘与平民。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虽然在实施“百人斩”暴行时,只是少尉军衔,也是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受审战中的低级军官,但是,他们的犯罪事实太残暴了,太凶恶了,因此,对他们的审判规格也是最高级别的。1948年1月28日,被押往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

同时被押赴刑场枪毙的还有另一个杀人恶魔-- 田中军吉,同样只是一个下级军官,却手持一把名为“助广”军刀,在南京挥刀斩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军民,从中华门到水西门,据称“杀遍南京城,斩首300余”,有一幅著名的历史照片,一个头戴军帽,身穿白衬衫的日本军官,正举刀向跪在地上的中国青年砍杀。此人,就是田中军吉。

战后,田中军吉隐姓埋名,苟且偷生,但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隐姓埋名的田中军吉最终还是被抓了。一天中午,田中军吉在餐馆吃了鱼丸后没有给钱,并与店老板大打出手。一向嚣张的田中军吉口出狂言,叫嚣说:“老子当年在支那参战,一天就杀掉了100多个支那人,还敢跟我要钱。”被路过的国际宪兵听到,并抓捕,对田中军吉的审问,国际宪兵得知杀人狂魔野田毅也在鹿儿岛,不久后,井敏明也被捕,三人一起被引渡到了中国。随着三声枪响,三人倒在了血泊中,结束了他们罪恶滔天的一生。

最后说说另一个血债累累,死不悔改的下级战犯--鹤丸光吉,战时加入了日本宪兵队,在1943年7月份 ,被派遣到了中国,进驻江苏无锡,在中国大地上,鹤丸光吉凭借自己嗜血滥杀的兽性,大肆掠夺、杀戮。还专门养了十多条大狼狗,将看不顺眼的人丢到了狗群中,让狗群撕咬得尸骨无存,成为了让中国百姓们害怕的魔鬼。

战后被南京军事法庭判为死刑。在审判后,很多百姓要求将鹤丸光吉判为“狗决”,让着杀人恶魔也尝尝被狼狗撕咬的滋味,不过最后当然还是进行枪决,可是鹤丸光吉是个军国主义死硬分子,在刑场即将行刑前,还狂喊“我是天皇的武士,我的身体与灵魂一样,你们打不死我”。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如此狂傲,让在场的中国军人很是愤怒,负责执行死刑的中国军官怒不可歇,拿起冲锋枪,从背后对鹤丸光吉进行了枪决,一直到20多发子弹全部打完,才停住手,而鹤丸光吉也成为被最多子弹处决的战犯。

而新中国成立后,对于日本战犯却相当宽容,不但没有处决一个战犯,而且给日本战犯优厚的待遇,在抚顺战犯管理所,他们享受到的各项待遇却令人惊讶,每人每天最低菜金标准0.42元,会吸烟者,每人每月提供黄烟半斤或纸烟一条;每周洗一次热水澡、每月理一次发、定期体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春秋季各召开一次运动会,每逢节日还要搞会餐。比同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国民党战犯的待遇高出甚多,甚至高出当时普通中国百姓好几倍。

中国人向来强调以德报怨,以德服人,这是中国文化的内涵,但是过分强调用“仁”和“德”去对待敌人,有时候不仅会无形中纵容犯罪,甚至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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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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