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老人500万出售祖传宝刀,专家失望指责,老人:你没资格

历史文物见证了朝代更迭,对国家历史研究和文明传承都有重要的意义。而对于个人,这些珍贵的古董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如果你有一把溥仪亲赐的宝刀,第一想法是不是要把它好好珍藏起来呢?而这位老人却以500万元的高价卖掉了这把祖传宝刀,引起专家指责,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老人究竟有没有做错呢?

祖传宝刀、由来已久

老人卖掉祖传宝刀的事情发生在1980年,当时老人经济困难,急需钱财周转,无奈之下想到了这把宝刀。

为了知道这把宝刀能卖多少钱,老人找到了文物局进行估价,并讲述了这把宝刀的由来。这把宝刀是从老人的父亲那里传过来的,父亲在世的时候非常珍惜那把宝刀。

说这把宝刀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亲赐给他,具有很高的价值。当时老人就知道这把刀一定是真品。文物局的专家在经过清洗、扫描等专业鉴定后,确定这把宝刀确实是清朝的遗物。

文物局对老人所说的皇帝亲赐很感兴趣,如果老人说的是真的,那这把刀就是皇帝的御用宝刀,将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专家也给老人讲述了这把宝刀的历史背景。

在十九世纪末期,清王朝内忧外患,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清政府在大臣的提议下,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当时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加上统治者的腐朽,清王朝的自救运动失败了。在清王朝的统治即将分崩离析之时,最后一个皇帝溥仪登基了。但溥仪在位仅仅四年,后来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溥仪也颁布了退位诏书。

但只做了四年皇帝的溥仪怎么会甘心呢,他一直在寻找机会想要复辟,但大局已定,只剩下很少侍卫跟着他,老人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

因为时局动乱,溥仪在游荡的这些年间,被不少有心之人当做扩大势力的棋子。在日本侵略中国后,也找上了溥仪。

在日本侵略者的帮助下,溥仪当上了东北伪满洲国的皇帝。日本人为了全面控制溥仪侵略中国,强行把溥仪的侍卫给解散了。

在与这些忠心耿耿的侍卫分别之际,溥仪想给他们一些赏赐,但那时候的溥仪已经失去了权力和地位。最终溥仪把自己的御用宝刀交给了侍卫长,也就是老人的父亲。

时代的洗礼,宝刀增值

老人对这把刀保护有加,在老人手里的时候也是备受呵护,所以这把刀几乎还保有着原来的面貌。作为溥仪的御用宝刀,这把刀自然工艺考究,深受收藏家的青睐。

宝刀是由皇宫的御用匠人打造的,耗时长达两年。宝刀外观精美,刀身的纹理刻印清晰,还印了宣统御赐几个大字。刀片薄如纸片、削铁如泥。

尤其是宝刀的刀柄,是纯金打造的,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老人的父亲生前对这把刀呵护至极,很是喜爱,并告诫老人一定要好好珍藏。

但随着清朝的覆灭,老人家道中落,过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尤其是前一子老人生了场病,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老人除了卖掉宝刀,别无选择。

这把刀外观看上去很新,只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工艺精美,见证了清王朝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历史演变,对于研究中国近代历史文化有很大的帮助。

因此无论是对于历史研究还是私人收藏,都是很珍贵的。1980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瓦解,商品流通充分起来。

当这把宝刀流入市场时,瞬间引起了很多古董收藏家的青睐,他们给出的价格老人很是满意。最后老人准备和收藏家刘某进行交易,以500万元的价格将这把宝刀卖掉。

专家阻止,老人直言没有资格

老人要把宝刀卖给收藏家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文物局的耳朵里,文物局的专家派人找到了老人家里,希望老人能停止这场交易,将宝刀捐给文物局供研究使用。

老人听完之后脸色都变了,生气的对专家说;“你们没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这是我自己的刀!”

对老人而言,卖掉宝刀就能改变家庭生活,但把宝刀捐给文物局老人一分钱都拿不到,更别提改善家庭条件了。老人说罢便对文物局的人下了逐客令。

文物局的人为此感到很遗憾,虽然文物是国家的,但祖传宝物还是属于私有财产,他们并没有资格强制让老人放弃交易。

最后文物局对这把宝刀给出的估价是900万,老人听到后也后悔卖早了,不过五百万也足够改善老人一家的生活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甘心把家中传承多年的古董无私交给文物局的,像这种买卖文物的事件还有很多。在我国东北地区就有一位老人变卖了祖传的字画。

而这幅字画是溥仪出逃皇宫时赏赐给他的父亲的。但和上述的老人不同,这幅字画最后是被故宫博物馆收回的,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字画的价值。

我们无法说这两位老人谁对谁错,他们的做法既没有违反道德也没有违反法律,只是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的选择不同罢了。

在近代中国,溥仪在外出逃亡期间将不少宝贝赏赐给了帮助过他们的人,那些宝贝最终流落民间。经过几代人的传承,有些仍旧是传家之宝,有些回到了文物局、博物馆,还有些在私人收藏家手中。

以案释法:老人将祖传宝刀卖给收藏家到底犯不犯法?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祖传文物可归个人私有。由此可见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合法拥有文物。那老人祖传的宝刀就是属于私人所有了,那肯定有些人会问,老人是不是怎么处理宝刀都可以呢?

虽然国家规定个人可以合法拥有文物,但对于这种所有权是有限制的。所以上述说法是不可行的,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

即便祖传文物是老人的个人所有,老人在处置时也是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对于这种私人文物所有权限制,国家规定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

对公共利益涉及到的私人所有权的限制,国家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当私人所有文物出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时,法律侧重于公共利益。

上述规定充分显示,即使是像老人这种祖传文物,也是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不能只顾个人利益,随意处置私人所有文物。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除规定的文物收藏单位以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第一是通过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这条规定也解释了老人的祖传宝刀为什么不需要上交。二是从文物商店购买,三是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第四是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最后也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老人将祖传宝刀卖掉的行为属于将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进行依法转让。

这也是专家不能强制将宝刀收回文物局的原因。老人的宝刀毕竟是溥仪的御用宝刀,专家很看重其中蕴藏的研究价值,不想让老人这么轻易的卖掉。

另外,将宝刀捐赠给文物局,还能在大众面前进行展览,也能让宝刀得到保护,发挥它最大的价值。专家劝告老人有一方面是担心宝刀一旦进入市场,收回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国家对于私人可移动文物的流转法律还有许多可以完善的地方。比如建立私人文物登记制度、加强文物流通的监督管理、规范文物的鉴定机构。

这样就算老人的报道进入市场流转,文物局收回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但宝刀毕竟是老人私人所有,要怎样处置还是看老人最后的选择。

那老人能够把刀卖给任何人吗?答案是否定的,老人如果把宝刀卖给外国收藏家或外国博物馆是违法的。

虽然祖传文物属于个人所有,但文物对国家历史研究和文明传承都是有重大意义的,从整体上看所有的文物都是国家的。

把文物卖给国外会导致我国珍贵的文物财产流失,还有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出售或送给外国人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三百二十五条,如果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的话,是触犯了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的罪名的,会给与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罚金的处罚。

所以啊,就算是传家之宝的文物,也不是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在变卖或赠与之前一定要查询相关的法律法律,合理、合法地处置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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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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