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贪凉裸睡,门没锁险遭两次强奸,醒来后以为自己在做梦

2016年8月,江苏天气异常炎热,即使到了晚上也无法稍作凉爽。在常州的一家大排档里,陈某和同乡老板正在聊天。突然,他接到了妻子小丽的电话。尽管接通了电话,但是妻子那头却久久没有说话,只能听到比平时更激烈的呼吸声和哭泣声。

陈某听到妻子突然哭泣,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氛围。他忙问:“怎么了?你没事吧?”电话那头的妻子仍然在放声大哭。这让陈某非常害怕,他立刻回家,发现床上一片凌乱。小丽见到丈夫后,情绪激动地将他紧紧拥抱,声音颤抖地说道:“我经历了一起性侵事件。”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原来,陈某和小丽是同村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十分亲密。他们在2015年结婚,并在次年生下一个女儿。尽管这个小家庭看起来很幸福,但是生活的压力却一直压在他们新婚夫妇身上。

他们都来自农村家庭,没有太多的积蓄。有了女儿后,家庭开支迅速增加。而在老家的就业机会非常有限,于是他们商定后决定让孩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然后,他们便启程前往江苏追寻打工机会。

抵达江苏后,这对夫妇都找到了一家电子厂的工,他们决定租住一间单人公寓。尽管房间面积有限,装修简陋,除了床铺以外几乎一无所有,给人一种拥挤潮湿的感觉。这样的环境对于夫妻俩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夏天,没有空调的房间让他们难以忍受,有时候,天气太热,他们只能用小电风扇来缓解一些酷暑。尽管夫妇二人生活在极度贫困的环境下,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却异常温暖和谐,彼此紧密相依,勇敢地面对着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他们彼此珍视,深知对方的重要性,所以无论遇到多大的困境,他们都毫不动摇地选择相互支持。

虽然经历了艰难的日子,但只要一想到孩子们,他们便充满了希望。思及彼此,内心顿时涌起了甜蜜的幸福感。他们过着艰辛却幸福的日子,慢慢地攒下了一些钱,计划着搬到一个宽敞且有空调的新房子中。

这个计划还没有实施,意外却在2016年8月的一天降临。夫妻下班后,因为第二天休息,他们约了几个厂里的好朋友去附近的一家大排档吃烧烤。大排档的老板是他们的同乡,平时熟悉。抵达目的地后,老板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安排了宽敞的座位,并介绍了几道特色菜供他们品尝。大家一边享用美食,一边闲谈着各自的生活和工作。老板还分享了自己曾在同一家厂工作的经历,让夫妻俩倍感亲切。

晚上过了十一点,小丽想回家休息一下。当时,小丽、夫妻和老板正在热烈交谈,话题有些让人兴奋。小丽感到有些困倦,便向丈夫要了钥匙,打算回房间休息。而陈某则继续与烧烤摊主聊天。

小丽回到房间后,考虑到丈夫很快就会回来,敲门可能会有些麻烦,她没有关上门,只是留下一道微开的门。那个炎热八月的天气,让她觉得很闷热,于是她脱掉了所有衣物,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她觉得被子有些闷热,所以把被子散开了一点。就在这时,她感觉有人上了床。

在床上,有人轻轻触摸了一下小丽的肩膀。小丽误以为是她的丈夫陈某回来了,并没有过多在意。也许她没有察觉到这个行为会让自己感到不安。面对小丽的无动于衷,那个人变得愈发肆无忌惮,开始对她动起了手脚。小丽对他的行为感到不安和恐惧,尽管当时她可能没有完全认识到事态的紧迫性。也许是因为她已经喝了几杯酒,她可能误以为她的丈夫陈某在房间里,所以没有反抗。小丽容貌绝美,即便已经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她仍然以出色的身姿保持着自己。夫妻俩也会有夫妻之欢,所以小丽并没有拒绝与那个人发生性关系。在半梦半醒之际,小丽意外叫出了丈夫的名字,顿时惊扰了那个人,他惊慌地从床上跳了起来。

小丽感到非常迷惑,她没有听到丈夫的回应,但却看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站在她面前。她意识到自己刚刚遭受到了丈夫以外的人的侵犯。她还来不及呼救,那个男人匆忙逃离了现场。

由于天色已晚,小丽无法清晰看到男人的脸。等男人离开后,她坐在床上茫然不知所措,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办。该告诉丈夫吗?但如果告诉他,他会不会恨我?会不会嫌弃我?该报警吗?但报警会不会损害我的名誉?

经过一番思考,最终小丽决定相信她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她给丈夫打了电话。当电话接通后,小丽感到无法启齿,只是痛苦地呻吟着,直到丈夫赶回家后,她才勇敢地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

陈某一边安抚着妻子泪流满面,说道:“别担心,这并不是你的错。” 同时,他下定决心立刻报警。在小丽担心自己声誉的时候,陈某表示,如果罪犯逍遥法外,可能会继续做出更为恶劣的行为。

警方立即展开了一项紧急调查,他们注意到小丽和陈某租住的出租屋周围设有一套完备的监控系统,记录下了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行动。这些证据无情地揭示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警方随后快速将嫌疑人捉拿归案。在接受警方的审讯时,嫌疑人李某毫不否认自己实施了强奸行为。

据李某供述,他是一家餐厅的厨师,案发当晚他喝了大量酒后感到躁动不安,于是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当他来到小丽所在楼下的时候,他留意到这位迷人的女孩正准备上楼。于是,他紧随其后进入了屋内。

随后,李某留意到小丽走进了房间,但并没有锁上门。为了不引起小丽的注意,他耐心等待了一段时间,然后悄悄地走进了房间。起初,他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房间里有什么东西,然而后来他发现小丽裸睡的模样让他难以自控地靠近。

小丽误以为李某是她的丈夫,没有抗拒他的触摸,而李某则兴奋异常。趁着小丽半醒半睡之际,他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小丽呼喊出她丈夫的名字时,李某意识到她已经结婚,担心她的丈夫会很快回来,他急忙整理好衣物,迅速离开了那个地方。

根据刑法的界定,我们可以考虑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是指以不顾妇女的意愿,采用强制手段与她进行性交的违法行为。在此案中,小丽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此外,李某未经允许便进入了小丽的住所,并且在她失去清醒的状态下与她发生了关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我们需要评估李某是否应被指控犯有强奸罪。李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小丽的意愿,因此可以断定他犯下了强奸罪。

世界上仍然有很多女性遭受侵犯,却因为害怕或缺乏勇气而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这些女性最终让罪犯逍遥法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不幸。实际上,被侵犯本身并不可耻,可耻的是那些侵犯他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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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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