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厅夫人被6名警察,当街暴打16分钟,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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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纯属误会,打错人了,没想到打到大领导的人。”武昌区公安局分局负责人讲道。

大领导的人打不得,难道百姓就可以随便欺负吗?2010年,湖北省厅夫人被警察暴打,轰动一时,但是如果挨打的是普通百姓,是不是这件事都不了了之?


【案件经过】

陈玉莲是一名医生,而他的丈夫黄仕明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他们本来有一个女儿,但是因为生病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身为医生的陈玉莲,发现自己女儿不会那么快离开他们,这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于是她一直在查找女儿真正的死因。

经陈玉莲的调查发现,她女儿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们,就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属于非正常死亡,并且这一点也已经得到法医的验证。

尽管他们的女儿已经去世,但是他们还是想要讨回一个公道,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结果。

于是陈玉莲准备去省委大院问一下案件的进度。在2010年6月22日,陈玉莲与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打电话,预定好在23日这天见面。

23日,陈玉莲如约来到县委大院,但是她却没想自己会遇到这辈子最委屈的事情。

因为陈玉莲的丈夫此时正在河南出差,所以没能陪着陈玉莲一起去询问案件进度。

当陈玉莲想要进去的时候,却被卫兵当场拦住,问她找谁。于是陈玉莲说出副书记的名字,但是卫兵却说没有收到副书记的通知,他们不敢轻易放陈玉莲进去。

陈玉莲作为大院的家属,平日进进出出从来没人拦住,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看管那么严,卫兵说让陈玉莲给法委副书记打电话才可以进。

不管怎么说,卫兵就是不让陈玉莲进去,无奈之下,陈玉莲只好跑到一旁与书记去打电话。

但是还没等她将电话打通,从大院就出来一个男人,什么也没说上来就给了她一拳。

陈玉莲被打的一脸懵,尽管被打的很疼,但是她下意识的就是质问这个男人:“你们干嘛打我,我是省委的家属。”

很明显这句话并没有吓到男子,该男子声称:“就算你是省长的老婆我们也打。”男子如此的嚣张,之后又从大院过来几名男子一起打陈玉莲。

陈玉莲已经将近六十,怎么受得了几名男子的拳打脚踢,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一群人要打自己,又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可是不管她如何解释,根本没有人听。

原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他的老伴付万生,本来是去省委办点事情,然后就目睹陈玉莲被打的场景。

他们夫妻俩表示,这么多年经历过很多事情,但是上访这么多年,第一次见省委门口发生这么恶劣的事情,一位老人被几个男子暴打,他们看到想去阻止,但是却被喝止。

之后,陈玉莲便被打晕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一个房间里,尽管陈玉莲表示身体很不舒服,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理她。

在屋子里坐了一个多小时,期间一个警察一直骂陈玉莲,骂的非常难听,加上之前被打晕,她的脑子一片空白。

陈玉莲一直想着给丈夫打电话,希望丈夫来解救自己,她趁着看守人不注意,赶紧拨通了丈夫的电话。

黄仕明接到电话觉得妻子在和他开玩笑,怎么会有人警察把她关起来,但是这件事确实是真的,黄仕明赶紧给领导打电话,才把陈玉莲救了出来。

当即陈玉莲便被送到了武汉中南医院,她全身上下都是被打的痕迹,并被诊断为“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植物神经紊乱……

这件事很快传出去,涉及到的相关领导赶紧去医院,给陈玉莲赔礼道歉。当他们向陈玉莲解释这件事情的原由时,当场的人都气愤不已。

分局政委说:“这件事纯属误会,打错人了没想到将大领导夫人打了。”此话一说,还没等陈玉莲反驳,一旁的其他病人都听不下去:“难道普通百姓就可以随便打?”

原来打陈玉莲的男子,全是派出所的在编人员,只不过被安排到省委大院负责门口的治安秩序,被称为“信访专班”。

但是他们明明是来负责省委秩序的,但是却对陈玉莲拳打脚踢,不知谁给他们的胆量,敢随意打人。

陈玉莲疑惑这件事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但是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只是个人行为,尽管大家觉得这件事很蹊跷,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有人在幕后操作。

领导全来赔礼道歉,并为几名打人的警察说情,希望能够原谅这几名警察,但是陈玉莲根本不想随便了结此事,必须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终,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当事民警被记大过处分。(案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以案释法】

陈玉莲本来是去省委大院办事,还没有进去院子的大门,就被一群人殴打,就算这些人是专门负责省委大院治安秩序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也不能随便滥用权利。

《刑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负责治安秩序,首先得有人做出扰乱秩序的事情,他们才可以行使手中的权利,但是陈玉莲什么事情都没做,就遭到他们这样一群人暴打,这种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他们更应该遵纪守法,但是本案中的警察却知法犯法,随便殴打群众,这让群众怎么敢去上访?

当陈玉莲被打晕之后,这群警察也没有放过她,反而将陈玉莲拉到另一个地方,并将她关押起来。

根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警察有权利拘留犯人,但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拘留一个没有违法犯罪的好人,陈玉莲什么都没做错,却被警察暴打后,关在一个屋子里面,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拘留人。

尽管最后相关领导向陈玉莲解释,是他们打错人。这个说法不管谁听到,都会比较震惊,难道其他人就可以随便打吗?

警察解释这件事属于个人行为,并没有接到任何人的指示,作为警察难道就可以胡作非为,目无王法吗?想打谁就打谁,如果真的是这样,群众还怎么敢相信人民警察?

上访是每位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警察打人事件,让人不仅觉得群众上访的困难性,明明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为何行使起来那么困难?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公安局负责人一句打错人,让我们觉得这件事如果不是打了大领导夫人,换做普通百姓,是不是都没有伸冤的地方了。领导的夫人不知道替哪位普通百姓背了锅。

尽管打人方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陈玉莲不想放过他们这群无法无天的人,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

如果他们不是打了领导的夫人,是不是根本都不会受到处罚,警察明明是为百姓服务的职业,但是到他们这却变了性质,就应该受到严重处罚,给其他工作人员敲醒警钟。


【案件解析】

还好这件事没有闹出人命,陈玉莲只是受到一些惊吓和皮外伤,不然一句打错人,却让别人付出生命代价,这样对陈玉莲来说,太不公平。

可是不管这群民警想要打谁,都不应该动手打人,毕竟陈玉莲根本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也没有在省委大院门口闹事,他们便动手打人,这样明显不对。

但是对于普通的来访者,上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没有人可以阻止任何一个上访者,更不允许去打来访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警察对待来访者是这样一个态度,那么群众谁还敢去上访,这件打错人事件就发生在省委大院门口,真的让群众感到害怕。

明明是为民服务,现在却吓得群众不敢靠近,这一次是打了领导的夫人,所以才出来道歉,如果换做平民百姓是不是都不会出面?

打人的事情应该不是第一次,兴许之前也有打人的行为,只是被打的人普通,我们没有看到而已。这件事只是一个代表,让我们看到一些警察滥用职权。

他们的领导居然还替他们求情,面对犯错的手下,没有立即做处罚,相反进行维护,这样的行为只会纵容他们继续干坏事,这件事领导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群众眼中,警察一直是最值得信赖的人,但是这件事发生后,我们发现警察这一神圣的职业,也存在一些漏洞,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警察的管理,防止他们做出不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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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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