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私处涂剧毒,被男子尾随强奸,当晚哀求:你会死的放过我吧

当我们受到他人伤害时,我们的防卫程度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等等,这里面有着非常大的学问,稍有不慎,尽管是受害人,也依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近日,在国内发生了一件,女子被性侵却反杀男子的新闻,事后该女子的防卫行为,引来了众多关注。

有人觉得,这个侵犯她的男人,实在是恶有恶报,“死有余辜”;也有人说,虽然这个男的有错,但是也不至于杀了他,这女子的行为有些偏激。

只是,究竟是怎样的事发经过,让这名女子痛下杀手呢?而男子的死亡,又会给女子带来怎样的判决呢?

“恶魔的凝视”

本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兰女士,作为一名药学硕士,毕业后,选择了一家专业对口的公司,进行就业。

作为一个年轻漂亮,且富有学识的优秀女性,兰女士的身后,不仅有着众多追求者,并且还有着一些带着觊觎的目光。

中年油腻猥琐男,王某,就是其中一个。

作为公司的领导,王某总以为自己“有钱有权”,难道还拿不下这样一个,刚进社会的小白花吗?

他起初,只是慢慢地试探兰女士的底线,在言语上骚扰兰女士,兰女士由于从学校毕业没多久,这是她找的第一份工作,她很珍惜这份待遇不错的工作。

因此面对王某的骚扰,她以为只要置之不理,王某就会知难而退。

只是她低估了人性的丑恶,在王某看来,兰女士的不拒绝,就是变相地接受。

接下来就是找个机会,把兰女士彻底地占有。

作为领导,王某能找到单独相处的借口和机会,实在太多了,在一次以研发新药剂为由的夜晚,他开始对兰女士进行肢体触摸。

兰女士极力地挣脱着,没想到,王某却对她拳打脚踢,在兰女士失去反抗能力后,他在四下无人的隔间,里把兰女士侵犯了。

得逞后的他,露出了更为丑恶的嘴脸:“我警告你,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待着,你要是敢报警,我就把你被我玩了的事情,到处说,我看你丢不丢得起这个人,还有!我的势力,也会让你在这个行业里,活不下去!你要是不怕的话,就去试试!”

兰女士在屈辱和恐惧下,选择了沉默...

她不敢报警,也不敢和任何人说,父母一直教育她,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好女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认为自己十分愧对父母的教诲。

只是她的沉默,换来的只有王某的变本加厉,王某看出兰女士是一个胆小懦弱、好摆布的女性,所以他一次次地威胁兰女士,和他发生不正当关系。

兰女士只要稍微表现出不乐意,王某就会再次露出恶狠狠的表情,摇着手机:“我手里可是有着你的照片和视频,你要是不顺着我,全公司的人都能欣赏一下你的身体!”

兰女士认为,如果她不顺着面前这个“人渣”,他一定会毁了自己的。

她不敢往后去想,她痛苦的不行,却无法摆脱。

于是,兰女士一边忍受着他的侵犯,一边还要听着他的污言秽语:“女硕士就是这么个滋味啊!”

终于,兰女士受够了眼前的屈辱和无助,白天有着工作上的压力,夜晚还要面对这样的耻辱,就是脾气再温顺的兔子,也有咬人的一天。

可是向来性格内敛的她又能用什么方式来摆脱这一切呢?

“花朵的反击”

兰女士辗转反侧了很久,最终却只有一个念头:要是他能消失就好了。

可是用什么方法,既能让王某消失,自己也不用担上杀人的罪名呢?

作为药学硕士,兰女士精通药理,她从众多药物里,选择了一种毒性比较强烈的药,涂抹在私处,并提前服下了解毒药。

部分药物是可以渗透皮肤的,只是见效慢,如果毒药入口,或者经过血液会迅速发作。

另外毒药与解毒药这一说法,在日常生活中很难接触到,只有精通药理的人,明白这件事情的可行性。

现在就是等待恶魔的来临。

如果他还有一丝良知,肯收手,那就不会被毒死;如果他不肯放过自己,那就是他自讨苦吃!

果不其然,王某在临近下班的时候,又找到兰女士,用商讨方案的借口,让兰女士单独留了下来。

兰女士内心十分忐忑,她深知,这种毒药一旦进入人体,如果没有在短时间内服下解毒药,就会迅速死亡。

即使送往医院,在不知道中毒的药物是什么的前提下,只能等待毒理分析,等分析成功,王某也会因为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她既希望王某消失,可也有些害怕自己杀了人。

可是,自己是不是正当防卫呢?

“他在侵犯我,我只是自保,他死了,不管我的事...我是正当防卫,一定是这样的。”兰女士在心里默默地安慰自己。

果然,等到公司里的员工都走完了,王某又露出了他那恶心又猥琐的笑容,朝着兰女士扑了过来,“又不是第一次了,你躲什么?还装纯情?”

兰女士害怕地挣扎着,却还是鼓足勇气朝着王某说道:“我在那里抹了毒药,你只要碰到就会死!你放过我,我就当之前的事情,都没发生过。”

“收手吧...我不想杀人。”

王某却不以为意,在他看来,素来唯唯诺诺的兰女士,是绝对不敢弄什么毒药的,不过就是说出来吓唬他的而已,嗤笑了一声:“你当老子吓大的?你有种就把老子弄死,老子一天不死,就一天不会放过你!”

兰女士吓得哭了起来:“我真的抹了毒药,你放过我吧,我不会报警,也不会和任何人说,你相信我,我真的抹了毒药,你会死的!”

可惜,色心大起的王某,没有停下侵犯兰女士的动作,兰女士在绝望地哭泣中,又一次被王某玷污了。

只是,当王某整理好衣服想离开的时候,却发现头晕脚软,他想起兰女士刚刚说的毒药,于是气上心头,想要转身去用蛮力欺压兰女士,只是他没能往前走一步,就口吐白沫,倒了下去。

兰女士在惊慌之余,有些庆幸:“要是能就这样死掉就好了!再也不要来欺负我!”

兰女士看着眼前这个口吐白沫的王某,咬着牙狠了狠心,没有管他,离开了。

当晚在清洁工的报警下,将王某送往医院,只是王某中毒太深,已经失去生命体征,他再也不能伤害兰女士了。

令人惋惜的结局

由于王某属于非正常死亡,警方是必须要介入调查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着监控,警方通过对案发地点监控的逐一排查,很快就查到了兰女士的身上。

在警方对兰女士的追问下,兰女士叙述了当时的事发经过,并表示,自己事先和王某说明自己身上抹着毒药,是王某仍然不肯放过她,在看到王某中毒后感到很害怕,只想着快点逃离他。

因为王某作为一家公司的领导,收入不低,是王家一家人的经济来源,所以王某的去世,让王家人恨上了兰女士,他们决定,以故意杀人罪来起诉兰女士,势必要让她以命抵命!

兰女士感到不可思议,明明自己是受害者,遭受王某的多次侵犯,虽然自己涂了毒药,可是,自己也一直在和王某说明这件事,是王某一意孤行,“死性不改”,最后自己做了“风流鬼”。

兰女士自然不肯接受王家人的指控,她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不清楚自己的做法,究竟会给她带来怎样的结局。

后来,在警方的后续调查下,兰女士在最初被侵犯的时候,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寻找解决办法,在王某中毒后,没有立即报警和拨打120,反而离开致王某死亡。

警方办案需要追查多方证据,由于当事人王某已经身亡,并不能以兰女士的个人说法,来判断,兰女士身抹剧毒这件事情是事实,在王某毒发后置之不理致其死亡,也是事实,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兰女士防卫过当,服刑两年十个月。

很多人并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受害人的兰女士,最后面对的却是牢狱之灾。

首先,王某对兰女士实施了侵犯,构成强奸罪,兰女士此时应该保留证据,寻求警方的帮助,而不是选择自己的方式去防卫。

其次兰女士的动机不明,私处抹毒药,究竟只是为了自保,还是一场针对王某展开的复仇,这一点是无从考究的。

毕竟当事人王某已经死亡,当时也没有第三个人在场,清洁工也只是在打扫的时候,发现了倒地口吐白沫的王某后才报警的,王某与兰女士所处的地方,也并没有监控可以拍到。

并且在王某中毒后,兰女士离开了现场,由当时的晚间清洁工发现,才将王某送去医院,兰女士作为药学硕士,在有能力去制止王某的死亡的时候,却选择了漠视,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因此需要对兰女士进行判刑。

结语

兰女士的判决一出,很多人便为兰女士在打抱不平,认为王某那样的“人渣”,多次对兰女士进行侵犯,兰女士只是进行自保,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

难道受害人在被侵犯的过程中,即使防卫,也要小心加害者的生命安全吗?如果加害者有了喘息的机会,那么,是不是会对受害者,更加变本加厉地实施侵犯呢?

这一切都是未知数,我们不能用未发生的事情来制造恐慌。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制的国家,就必须遵守法律,不能选择自己做审判者,在兰女士的案件中,如果兰女士在身上抹毒药的事情,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王某依然对兰女士进行了侵犯后死亡,那么,或许兰女士就不是今天这样的结局了。

只是法律必须尽可能地去维护正义,去达到公平,兰女士的确是受害人。但是她没有选择正确的保护自己的方法,最终酿成了这样,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

“她为什么不报警,既然不报警,那不就是对那个男人的侵犯,表示默许吗?”“公司里那么多女员工,怎么就单独侵犯她?估计她自己也没有多检点,只是价钱没谈拢,才杀了那个男的!”

网上总会有众多声音,关于受害者有罪论,依然有人孜孜不倦地讨论着。

但是根据很多强奸案的卷宗来看,很多受害者的着装,都是极其日常的衣服,有晚间放学的女学生,有下了晚班的年轻女性。

由于学业和工作,不得不晚回家的她们,难道就活该成为强奸犯的猎物吗?她们正常着装,没有出入不良场所,也依然被坏人盯上,又凭什么是受害者有罪论?

兰女士有罪吗?有什么证据可以确切证明她行为不检点?没有!

她只是因为漂亮的脸蛋,就遭到人渣的觊觎;她只是因为性格内向,不敢声张,被坏人盯上绝不是她的错。

我们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兰女士的行为指指点点,在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一回事,针不扎在自己的身上,也是可以对坏人施以慈悲的。

如果祸患找上了自己,什么宽宥,什么慈悲,全部都会被抛诸脑后。心中只有无尽的痛苦与恨意,不将恶人食其血肉,都难以缓解自己的愤恨。

而兰女士的做法,是她在惶恐无助的情况下,最想做的事情,“要是坏人死掉就好了,就不会有人来欺负我了。”

只是在同情兰女士的遭遇的同时,也心疼兰女士的结局,由于防卫过当而被判刑。法律必须尽可能地做到公正,并不是说当一个人在侵犯你的时候,你就有权利夺走他的生命。

惋惜之余,也是给我们大家一个警醒,当自己的身边出现坏人的时候,一定要寻求警察和法律的帮助,通过正确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绝不能因为一个人渣而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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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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