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因虐女被判7年的燕志云出狱后,“恶心”的一幕还是出现了

正所谓虎毒不食子,但人性的恶往往会出乎我们的意料,将时间拨回30年前,震惊一时的"青海虐童案"再一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年仅5岁的女童苏丽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活活虐待至死。

仅仅只是因为她并不是父母所期望的男孩而已,其母亲将自己的不如意统统归咎于年幼的女儿,甚至在出狱后无悔改愧疚之意,将其挫骨扬灰,其行为令人发指。

一、生下苏丽,动辄虐待

燕志云原本是青海西宁民族鞋帽厂的一名合同工,在她生下一个男孩之后,原本想着再生一个男孩的,不料这个孩子却是女孩,燕志云顿时感到十分的失望。

除此之外在当年计划生育严格执行的大背景下,燕志云很清楚自己偷偷生下第二胎的消息传出去不仅仅会面临罚金,自己的工作也会丢掉,为了逃避责任,她把女儿交给弟媳妇喂养。

或许是为了掩人耳目,在一个多月之后,燕志云又雇佣了一个保姆,专门负责小苏丽的起居,吃住都在保姆家里。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燕志云偷偷生下第二胎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单位,在确认无误之后,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将燕志云开除,失去工作,并且多次寻找工作无果,待业在家。

没有经济来源的燕志云自然也无力支付保姆的费用,为此只好将女儿接回家中,自己亲自抚养。将女儿接回家中后,看着眼前活泼可爱的小苏丽她没有丝毫的欢喜。

认为是小苏丽给自己带来了不幸,性情大变的燕志云变得十分的阴郁,将小苏丽当成"丧门星",动辄打骂。

年幼的小苏丽不知道自己的母亲为何对自己如此,只能哇哇大哭,希望能够唤醒燕志云心中的母爱。殊不知女儿的这一举动更加惹怒了燕志云,小苏丽换来的又是一顿打骂。

有一次小苏丽眼巴巴的看着饭桌上吃的正香的母亲和哥哥,拉着燕志云的衣角,可怜兮兮的说:"妈妈我想吃一块红烧肉",燕志云一听,立马放下筷子,反手给了女儿一巴掌。

对其怒吼道:"今天没你的饭,滚一边去"。说完之后,温柔耐心把红烧肉夹给儿子,与刚刚凶狠的模样判若两人。

二、用针缝嘴,虐待致死

由于燕志云经常不给女儿饭吃,有一次饥饿难耐的小苏丽看见路上的阿姨提着几个馒头,忍不住上去乞求阿姨给她一点吃的。

看见面黄肌瘦的小苏丽这副模样,便把手中的馒头全部给了小苏丽,正当小苏丽准备吃馒头的时候,不巧被燕志云给发现了,她一把将馒头夺过来。

放在地上踩了几脚之后,对着自己的女儿就是一顿痛骂,并且还狠狠的踹了一脚,之后便把女儿关在家中,不再让她踏出家门一步。

小苏丽实在饿的不行,偷偷尝了一块肉渣,被燕志云给发现了,随后她一把抓住女儿,狠狠的殴打她,当她看见沸腾的油锅之后,决定给女儿一个教训。

死死勒住小苏丽的脖子,捏开丽丽的嘴,将沸腾的油灌进小苏丽的嘴里,小苏丽发出了撕心裂肺的疼痛感,悲惨的哭喊没有让燕志云停下手中的动作。

直到看见女儿的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液之后才罢休。小苏丽又一次被饿了几天之后,由于家里实在找不到一丁点的食物,饿极了的她只能去偷吃鸡食果腹。

小苏丽被逼到吃鸡食的地步了,燕志云还不肯放过她,当她得知后,不顾女儿的挣扎,用针线死死的缝住她的嘴巴,不管女儿怎么样哀求,始终无动于衷。

碰巧当时有一个邻居过来借东西,看见小苏丽这副模样,对着燕志云破口大骂"你是个人吗?居然这样对你的亲生女儿"。

或许是面子上挂不住,燕志云回答道:"小孩子偷吃鸡食不懂事,我想给她个教训,现在就把线拆了",随后用手一扯,暴力拆开小苏丽的脸色顿时流满了鲜血。

邻居再也看不下去了,也顾不上接东西,赶忙离开了这个恶魔,燕志云见状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转身进屋,看也不看地上的女儿一眼。

由于长期的虐待,小苏丽的肠胃十分的差,特别是当燕志云用热油灌她之后,因为烧伤而进食困难的小苏丽开始拉肚子,燕志云对此不管不顾,嫌她麻烦。

最终在燕志云这个恶魔的虐待之下,年仅五岁的小苏丽饿着肚子带着满身的伤痕离开了人世。小苏丽死后,燕志云终于有了一丝慌张,赶忙给女儿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希望以此来隐瞒真相,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被判七年,挫骨扬灰

小苏丽死后,燕志云很快就被别人举报,法医前来鉴定尸体的时候,看着瘦成皮包骨满身伤痕的小苏丽也不禁流下了泪水。

燕志云的罪行早就已经激起了众人的不满,很快燕志云就被逮捕立案,根据刑法虐待罪的相关条例,燕志云最终被顶格处罚,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在得知宣判结果的时候,燕志云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在法庭上公然叫嚣:"我自己生下的孩子,我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你们管得着吗?"

小苏丽死后,由政府出资将其安葬在一块墓地当中,七年之后,燕志云刑满释放,哪怕自己的女儿已经死去多年,她依旧不肯放过她。

打听到女儿的墓地之后,亲手将女儿的坟墓扒开,将其骨灰狠狠的放在地上踩踏,一遍踩一遍骂,随后匆匆逃离现场,不知所踪。

小苏丽悲惨命运的背后,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自小苏丽降生到这个世界以来,没有享受到一丝母爱,希望她能够在另一个世界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时隔三十年,燕志云早已经不知所踪,在暗暗长夜中,对着镜子看见自己的脸,是否会想起被自己虐待致死的女儿?她的内心是否又会有一丝悔意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恶魔本无人性。

以案释法

一、燕志云涉嫌虐待罪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虐待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涉及对他人实施身体或心理上的虐待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燕志云的行为表现出了明显的恶意和残忍,对年仅5岁的女童苏丽进行了长期的虐待,导致了她不堪忍受的身体痛苦和心理折磨,最终不幸丧命。

燕志云对于苏丽的出生并不如她所期望,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她对苏丽的存在感到失望和不满。

这种消极的情绪导致她对苏丽产生了敌意和对抗心理,将自己的不如意归咎于幼小无辜的女儿,而不是去承担起作为母亲的责任和关爱。

燕志云的行为违反了人道主义和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母亲,她本应是最亲近和照顾的人,但却变成了苏丽最大的威胁和伤害者。

对于年幼无助的孩子,施以饥饿、殴打、烧伤等虐待行为,无疑是对她人格尊严和生存权的严重侵害。燕志云的虐待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一时冲动或无意识的范畴。

她用针线缝住苏丽的嘴,意图阻止她呼吸和进食,这种行为可谓罪行滔天,丧心病狂。在苏丽乞求食物时,燕志云不仅拒绝提供,还将食物踩在脚下。

这种对待亲生女儿的方式完全失去了人性的底线。甚至燕志云在服完刑出狱后还对苏丽的遗骸进行践踏,更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和对社会法律的蔑视。

她的行为表现出极度的冷酷和无良,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制裁似乎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燕志云在虐待罪中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和伦理道德的准则。

她对苏丽的残忍虐待最终导致了女童的悲惨离世,法律和社会绝不能容忍这种对弱势群体的滥用权力和施虐行为。

二、燕志云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

若这种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指控。在本案中,燕志云对年幼的女童苏丽进行了持续性的身体和心理虐待。

这些行为造成了苏丽身体上的严重伤害和精神上的折磨。由法医鉴定确认,苏丽的死亡直接由燕志云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

故意伤害罪要定罪,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故意行为,即对他人身体进行有意的伤害。

在本案中,燕志云的虐待行为明显具有故意,她对苏丽进行残忍的暴力行为,表明了她的恶意和有意伤害他人的意图。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导致了他人身体的伤害,在本案中,苏丽受到了长期的虐待和暴力,最终死亡,这是对她身体的严重伤害,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

另外,故意伤害罪定罪需要建立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事实,苏丽遭受了长期虐待后导致了她的死亡,因此这种因果关系在本案中也是成立的。

燕志云对年幼的女童苏丽实施的暴力和伤害行为,不仅是对生命的极端不尊重,更是对人性和社会价值的严重背离。这样的行为令人愤怒和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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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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