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电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新规”来了,多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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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规范管理是大趋势,在最近几年,关于电动车的“新规”在各地不断的出台,通过各地出台的管理规定,现在的电动车安全系数增加了,以我所在的合肥为例,从以前鲜少有人戴头盔,选择绝大部分人,都养成了戴头盔的守护安全的好习惯。

而电动车的管理,都是以省市为单位,全国的管理措施并不一致,所以,我们几乎每个月都能看到多地发布通知,那么,在9月起,电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新规”要来,今天小行家就来梳理一下,车主注意了。

从目前我所了解的消息来看,多地发布的通知,主要涉及充电安全、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三四轮车上路,可以说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都有新消息,下面具体来看看吧。

涉及充电安全

在6月份的时候,应急部发布了关于新修订的《福建省消防条例》自9月1日实施,而其中涉及到了电动车充电安全的明确要求。

众所周知,电动车违规充电是导致自燃火灾的主要原因,而近些年充电隐患愈发突出,为了源头避免电动车潜在自燃隐患,以及自燃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上至应急部,下至各地的消防条例,都明确要求,电动车禁止违规充电,比如禁止进电梯上楼充电,禁止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禁止私拉电线充电等。

根据9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消防条例》,明确对于违规充电进行处罚,对于经营单位和个人,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违规充电停放,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涉及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过渡期截止是这两年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广西南宁的临时号牌超标电动车实施三年过渡期,也就是“大绿牌”,按照《规定》,过渡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结束,届时,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这也意味着,从9月1日起,南宁的“大绿牌”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虽然距离不能上路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但小行家认为,车主是可以做好准备,还在使用此类车的,要提前做好置换工作,不要扎堆置换,不仅上牌麻烦,换车成本也可能变高,就得不偿失了。

涉及三轮车、低速四轮车

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都属于“老年代步车”,关于车辆路权备受关注,那么,在9月起,河南驻马店已经明确,根据有关规定,从2023年9月起,市中心城区区域内,将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这也意味着,作为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可以使用的过渡期将要结束,从9月开始,将不能继续上路,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的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要核查是不是国家标准车辆,对于非国标车,要尽快淘汰,不要违反规定继续上路使用。

充电安全、超标电动车、三四轮老年代步车上路,其实是最近两年很热的话题,从9月起,这3个方面都迎来新消息,作为车主要注意了,既然有规定,就要遵守,不要漠视规定,尤其是后两者,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车辆将不能上路,建议大家提前置换,符合国标的车辆,而置换可以选择以旧换新或参与当地的补贴,减少经济损失。

那么,对于9月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新规”,你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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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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