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卖淫女”与9人发生关系,事后却查出是处女身,真相是?

前言:

2002年,河北19岁花季少女在稀疏平常的一天被指控涉嫌“卖淫罪”,否认诉说无果后被迫带上警车,在经过80多小时的“严刑逼问”后,改口承认罪行,到底是为何?

河北姑娘吴某玲高考复读不幸再次失利,经过自己深思熟虑以及家人的支持后,决定进入当地一家洗剪吹发廊做学徒,工作重复且乏味,但她感觉这样平凡、稳定的日子就已经很好了,但一场始料未及的噩梦悄然而至。

19岁少女因“卖淫罪”被捕

2002年8月20日,四名警察的闯入吸引了理发店众人的目光,出示证件后,表示收到举报吴某玲“卖淫”他们用平淡的语气否定了一个女孩纯洁的年华。

在场的众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注视着吴某玲,吴某玲极力否认表示未作违法乱纪之事,警察不听任何解释,最终被迫带上了警车,她以为天理昭昭,警察会公平公正还她清白,但没想到带给她的却是地狱般的折磨

带到警局做完笔录后,吴某玲一脸茫然的被押送到一个小黑屋四名警察声称这里是审讯室,未向吴某玲展示任何证明,就要吴某玲从实招来“卖淫”之事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是吴某玲真的没有做过,只能不断地慌乱解释,一再表示自己就是个普通的辍学打工人,没有卖淫,希望警察认真调查,相信自己。

吴某玲不明白自己老老实实上班生活,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有人举报冤枉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罪名落在自己身上?为什么警察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警察说他们已经掌握了吴某玲卖淫的证据,拒不承认,会判的更严重,吴某玲被吓到了,但仍不愿意承认自己未做的事情,她一直记得父母的话,老实做人,安稳生活。

她知道若是一旦认罪,自己一辈子的清白就毁了,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说自己是无辜的,是清白

屈打成招,被迫认罪

警察丝毫不听吴某玲的辩解,一口认定她犯罪卖淫,不断的威逼让吴某玲心里害怕恐惧,惊恐为何警察一口咬定自己犯罪?他们有去调查吗?调查有进展吗?

警察扔出9张照片,恶语说道这9个都是你的顾客,要求吴某玲立马指控他们“嫖娼”。吴某玲翻看一张张照片,她不知道这些照片出自何人之手,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被卷进这场风波,照片上的人有理发店的顾客、同事,朋友的丈夫甚至还有不认识的人

但是吴某玲与他们都绝不是警察嘴里所说的那种不堪关系,吴某玲怕给这些人带来麻烦,一口否定了警察嘴里的“顾客”一说。

警察的耐心被消磨,向被金属镣铐固定住的吴某玲伸手掌掴,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腿脚,棍子,电棒,冷水,甚至用凳子压在她的身体上,不断增加凳子的重量,他们在动作上对吴某玲进行殴打、暴力,在言语上对吴某玲进行威逼、侮辱。

不断的施虐,让吴某玲的精神和身体都受到折磨和摧残,警察拿出“认罪书”强迫吴某玲签字,面对警察非人的折磨,吴某玲最后无助地指认了9人嫖娼。

照片上的9个人被传唤到警局,面对吴某玲的指认,他们感到不可思议,不明白为何吴某玲会这样说,在吴某玲指控面前,他们的辩解否认显得苍白无用。

因为事发的突然,9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最后不得已交出4000-6000的罚金。

而昔日朋友的眼神,让吴某玲愧疚万分,却也只能无助的摇头、哭泣,她也解释不了什么。

天理昭昭,真相大白

吴某玲拖着一身伤痕疲惫的回到家里,父母看着女儿伤痕累累的样子,心痛万分,一家人哭成一团,吴某玲哭着向父母讲述着这80多个小时她所有的遭遇磨难。

身为父母,应为子女遮风挡雨,却让孩子遭受如此痛苦,一家人商量许久,为了以后能够挺直腰杆做人,父母终是咽不下这口气,要为女儿正名,还女儿清白。

在家人的陪同下,吴某玲到医院进行了处女膜检测,结果表明吴某玲未进行任何性生活,随即吴某玲将四名警察告上了法庭。

吴某玲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上级部门控诉,并要求对四名警察进行刑事问责,吴某玲的上诉引起大众舆论的关注,也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

但是吴某玲要对抗的人却是披着警服的四头“恶狼”,吴某玲以“污蔑罪”再次被四人带走,关进看守所,并且言语威胁,要求吴某玲撤诉

吴某玲被再次带走的消息很快传开,大众震惊之余怀疑警察的正义性,强烈呼吁要求有关部门调查,还大众真相,还吴某玲清白

在社会舆论压力之下,河北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吴某玲未与照片上9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不存在所谓的“卖淫”。

进一步调查,发现四名警察未采取正常立案手续,非法拘禁吴某玲长达80多个小时,并在此期间对其进行言语攻击、威逼利诱、殴打、暴力等严刑逼供行为,而其全部行为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业绩,滥用职权,全为私心。以上均已获取证据证实。

正义降临:

2003年9月10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王银海、赵增光、赵国利、高建红四名被告人犯有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相应量刑。然而王某海四人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本案事实证据确凿,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正义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一路的坎坷只有当事人体会的最为真切,但幸好一年的上诉调查还了吴某玲清白。

从受害人角度来看,长期监禁、暴力审讯、丧失人身自由,都对吴某玲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在审讯过程中吴某玲要求警方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隐私,但警察不顾其要求最终还是在朋友圈、微博等各种社交媒体上被曝光。侵犯了吴某玲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其人格、家庭等各方面也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和伤害。

有时候即使闲言碎语也能够压垮一个人,毁其一生。作为一名19岁的少女,生活在一个人言复杂的乡镇,“卖淫”一词让吴某玲蒙受的白眼、歧视,承受的非议、压力可想而知,对她个人以及家人的名誉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害

80多个小时的遭遇让吴某玲的身心受到摧残,可能会在往后的生活不定时的被想起,造成的心灵伤害不容小觑。

从犯罪者角度来看,渎职罪、诽谤罪、严刑逼供,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四名犯罪者为完成自身业绩滥用职权,愧对警察使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愧对百姓的信任;愧对身上的那身警服。

人民警察的工作是光荣的、使命是神圣的,身肩的责任同样也是巨大的。服务为民一身正气,廉洁从警两袖清风。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为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尽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有信心肩负这项神圣的工作,为维护平安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英勇善战,冲锋陷阵,无私奉献,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吴某玲可谓是勇敢的也是幸运的。敢于揭开自己的伤疤去见光明,幸于有家人的陪伴和支持。他们并没有埋头蒙受冤屈,而是自证清白,他们勇敢的站了出来,寻找证据,上呈诉讼,洗刷冤名。

结语:当今当世,阳光普照,知法懂法用法,人人当如吴某玲,在遇到侵害时,需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时敢于利用法律的武器还自己一片光明。愿公平正义之花永远盛开在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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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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