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女子地铁出口晕倒,路过18人无一人敢扶,法官:赔31万

文|律师晓亮

编撰|律师晓亮

“赶紧走,赶紧走,这要是赖上我们了那可怎么办,你怎么还敢凑近看,我们上有老下有小,有钱赔吗”

行人一边慌张的对身边朋友喊着,另一边宛若躲“瘟神”一样,远远地离开这个晕倒在地铁口旁边的女子。

一个、两个……,一连18个路过的行人,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救助。而当一对外籍夫妇紧急将女子送到医院,却因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而离世。

“这些人见死不救,他们就是害死我女儿的帮凶。我要把他们都起诉到法庭上。”

没有实施救助行为,要被处罚31万,。法官这样的判决,是否能够得到大众的认可呢?


【案件回顾】


“妈,我周末就回去看您和爸。您就放心吧,这段时间没怎么加班,身体吃得消……。”

2014年深圳地铁口,一位身形干练的女子梁女士正和远在老家的母亲通话。感觉心脏出现刺痛的她,急匆匆挂断了和母亲的通话。

靠着墙边休息了好一会,感觉心脏疼痛减轻了些许的梁女士。刚准备起身继续往公司去。可当她迈出第一步时,却一下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原本梁女士还以为心脏疼,只是自己加班的后遗症,休息一下就好了。可随着摔倒在地后,刚缓和下的心脏,又开始剧烈跳动。

心脏传来的刺痛,让梁女士险些疼的晕过去。凭借着仅剩的一点清醒意识,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想捡起仅离自己二十厘米的手机来比拨打求救电话。

可这时的梁女士,已经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她的手脚开始不受控制的抽搐,脸色更是变得惨白,甚至连最简单的呼救声都发不出来。

她只能绝望的躺在那里,等待着过路人对她的“审判。”强撑着最后一丝意识告诉她,自己的生命权彻底被别人握在手上。

“赶紧走,赶紧走,这要是赖上我们了那可怎么办,你怎么还敢凑近看,我们上有老下有小,有钱赔吗”

陷入半昏迷的梁女士,隐约间听到两个人的争吵。强撑着睁开眼的她,惊喜的看到两个路人向自己走来,强烈的求生意识竟使她的双眼睁开了些许。

可睁开眼的一瞬间,就看到快跑到自己身边的男子,被同伴慌忙的给拉走。

“砰”,梁女士刚爆发的求生意识,此刻彻底熄灭了。她的头又一次无力的垂了下去。

“哥,那里好像有个人晕倒了。”

“你忘了妈妈怎么教导我们的了吗?出门在外,别给自己惹上麻烦。赶紧走吧,把你送到家我还得去医院照顾爸爸。”

接弟弟放学的哥哥,听到弟弟的话后连忙拽起他离开这里。他也想去求助,但他更怕自己的行为,会让这个因为贫穷而千疮百孔的家庭彻底破碎。

“你们这里有人晕倒了,快点来人啊。”

短短五分钟的时间内,路过的18个行人没一人实施帮助。好在最后有一对路过的外籍夫妇,可当他们找到地铁站工作人员拨打求救电话后,到来的救护人员最终仍未能将梁女士抢救回来。

原本满心期待女儿回来的梁女士母亲,得知女儿的死讯后直接昏倒了。她无法理解,更不能接受路过人如此冷血的行为。

如果他们但凡有一个给我女儿一点帮助,她就不会如此早的离开人世。

梁女士父母悲愤下,直接将路过的所有行人以及地铁单位全部起诉到法院。甚至在法庭上,痛不欲生的梁母控诉着路人的“罪责”。

而行人则认为自己与梁女士之间,不存在必须救助的义务。而梁母的所作所为则是在道德绑架。

不仅法庭上双方激烈的争吵,社会舆论上,遇到这种事帮与不帮同样分成了两大派。双方各执一词,毫不退让。

法院经过对事发监控录像的调查,以及现场走访等措施。最终判定地铁公司承担责任,并向梁女士父母支付赔偿金31万。

判处结果发出后,一些人认为法院处罚的金额少了:而有一些人认为,法院的判处完全是对“闹事者”的一种妥协,只会更加助长没人敢帮的风气。

如果是你,你会认同哪种观点呢?


【以案释法】


地铁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处罚,是否合乎法律呢?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梁女士所晕倒的地方属于地铁的经营范围。因此,地铁方经营者,应当对每一位乘客的安全负起责任。而在梁女士晕倒的过程中,并未有地铁工作人员对此尽到安全义务。

综合各方面考虑,地铁单位经营者,理应对梁女士的死亡负责。

路过却没有对梁女士进行救助的行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些人认为,梁女士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抢救不及时。如果说地铁方面没注意,还勉强能让人理解。但其他人见死不救的行为,则是导致梁女士死亡的主要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在本案中,路人与梁女士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笔者观点:如何在帮助他人和自身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找到最适合的方式。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思考的问题,同样是我们面临最大的困境。

出现一件做了好事的人,却要面临赔偿的事情。就是对社会公众善心和善行的一次巨大打击。好在法律赋予了我们帮助他人不被追责的勇气,我们相信,法治的光辉下,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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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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