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6次拒绝剖腹产签字,导致妻儿双亡,医生含泪看着孕妇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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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看似恩爱无比,男子却在女人生产时六次拒绝剖腹产签字,理由竟是:“我是带她来治感冒的,不是来生孩子的!”

如此坚决的态度,最终导致女人难产,一尸两命。而难以想到的是,本以为冷血麻木的男子,却在听到女人死讯时嚎啕大哭,并愤怒地指责医生:“你们为什么不给她治疗了?”

2007年的这条新闻引发了社会关注,悲剧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是什么原因让男子不顾女人安危拒绝签字呢?

明星梦碎,选择自杀


这场悲剧中去世的孕妇李某,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年轻的22岁。李某的父母都是人民教师,本以为这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会十分优秀,可女孩却从小就不学无术,整日沉迷在影视剧中,并从小就梦想着成为电影明星

高考后填报志愿时,李某不顾父母的反对选择了影视专业,双方为此争吵了许久,拗不过女儿的父母只得无奈答应,李某最终如愿考入了电影学院。

本以为上了大学,自己就有大把的机会实现明星梦,可现实却让李某明白,即使成为了大学生,距离成为电影明星还是遥不可及。

李某认为是自己选择的学校问题,在当时的年代,某地的电影学院被认为是进入影视圈的通天梯。李某竟然决定瞒着父母辍学,重新去考电影学院。

可残酷的是,李某虽然考试成绩不错,但还无法达到电影学院的录取分数线。

在辍学并隐瞒父母备考的巨大压力下,得到这一结果的李某,彻底崩溃了,彼时悲伤脆弱的李某,竟然来到一处河边选择自杀。从这时开始,肖某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自杀未遂,遇见爱情


肖某在当时还是一个没有稳定工作的光棍,他认定自己娶不上老婆是因为太穷,于是便决定辞职下海打拼,肖某以1万的补偿款买断了自己的工龄,离开了工作十几年的工厂

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离开家门打算去寻找发财机会。刚出家门没多久,他就看到了站在河边准备自杀的李某,肖某立马上前抱住了女孩,“姑娘,不要做傻事啊!”

在肖某的安慰下,李某渐渐平复了心情,二人就此相识。

在之后的几天里,李某和大自己12岁的肖某逐渐萌生了别样的情愫,都没谈过恋爱的两人,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而这之后,李某便再也没有回过家,完全沉浸在爱情中。

当时的肖某虽然身上有一万多块钱,但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两人来说,并不能长久的维持生活。

眼看着生活越来越艰难,肖某决定去北京打工,李某在听完肖某的决定后,义无反顾的买了前往北京的火车票。

起初,二人只能租住在一个破旧的地下室里,依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虽然这样的生活十分艰难,可有爱人的陪伴再大的困难也不算什么。

一年后,肖某和李某都在北京找到了稳定的工作,生活终于迎来了光明,而此时,李某却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孕初期的她经常担心微薄的工资难以养活孩子

肖某却十分兴奋,35岁的他终于有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女子患病,男子不愿花钱


起初,二人还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可就在李某的肚子越来越大,失去工作后,收入的来源仅靠肖某。李某看着肖某每日劳累,决定去餐馆刷盘子补贴家用。

后来,李某在辛苦的工作中患上了感冒,吃了几天的感冒药也不见好转,甚至越来越严重,肖某决定带李某去医院看看。

医院的医生经过一番检查,发现李某已经患有严重的肺炎而且因为送医不及时,出现了心脏衰竭、呼吸衰弱的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尽快进行剖腹产,才能保全李某和孩子的生命。因此,医生让肖某尽快在手术书上签字。

没读过多少书的肖某,却根本不知道此时的情况有多么紧迫,“医生,我们就是来看感冒的,怎么就要生孩子了?”

当医生好不容易向肖某解释清楚,李某现在的状况,希望其尽快签字时,他又试探性地问道:“能不做手术吗?我没有那么多钱。”

第一次劝说失败后,医生再度将李某糟糕的情况复述了一遍,并强调了病情的急迫程度。可是,肖某仍旧如同一根木头般不听劝,并且用十分复杂的表情说道:“你们这个是要家属签字,可是我不是家属啊,我跟她没有结婚。”

肖某的回答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无比错愕,而就在他们僵持的时间里,李某的情况愈发危急,已经被护士抬到了病房,只等肖某签字后转入手术室进行剖腹手术。

男子不愿签字,母子双双殒命


但无论医生护士怎么劝说肖某,他都固执的认为是医生骗他,甚至签下了书面的拒绝书。

就这样,几个小时过去了,就连警察都被医生叫来劝说肖某,甚至院长承诺可以不交手术费,先完成手术。可肖某却愈发我行我素,认为是医院和警察合伙欺骗他,“孩子到11月才生,你们就是在骗我,这字我不签!”。

到了晚上七点,肖某在医生警察的劝说下,麻木的蹲在病房外,而病房内一墙之隔的李某因始终得不到治疗,最终在病床上和孩子双双殒命,年仅22岁。

听到李某的死讯,肖某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冲到医生面前愤怒的指责道:“你们为什么不给她治疗了?”“你们就是想害死她!”面对无端的指责,医生眼含热泪,却无力再与肖某辩解。

在警察的联系下,李某的父母赶到了医院,多年未见的女儿,却已然成为了白布下的一具尸体,李某的母亲当场哭晕了过去。

头发已然花白的老两口这才知道,女儿不仅早已辍学,还和一个大她12岁的男人生活在一起。

事件的最后,肖某向医院索赔20万,法院一审,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李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不过,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向李某的父母赔偿了10万元的帮助金。

【律师说法】


肖某拒绝在手术书上签字,最终导致妻子孩子一尸两命。从现有法律角度来说,这场悲剧的发生,都有哪方应该承担责任呢?

一、在本案中,医院不经亲属签字,不给做手术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在本案中,医生已经详细向肖某解释了进行剖腹产的必要性,为了劝说肖某签字同意手术,甚至叫来了警察协助,医院的院长也承诺不收取手术费,医院已经充分履行了医院与医务人员的职责。

经过患者本人或近亲属签字同意,是医院实施手术的必要前提,医院在没有获得家属签字的情况下,不进行手术,是遵守法律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

二、肖某和李某没有法定夫妻关系,是否有权利在手术书上签字同意?

一般来说,手术签字可由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如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经过本人授权同意,非亲属的关系人也可以代签。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就形成了法定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肖某和李某虽然未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甚至怀有胎儿,很明显是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因此肖某和李某之间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虽然在1994年我国《婚姻法》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在《刑法》中还规定着重婚罪。在实际生活中,事实婚姻也应该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三、肖某拒签手术,导致李某死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肖某作为李某事实上的“丈夫”,对李某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从刑法角度来看,李某的死亡和肖某拒签手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肖某在面对妻子急需得到治疗的情况下,有权利签字同意,却拒绝签字的行为,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另外,如果肖某是在精神病状态下拒绝签字,则要区分肖某是否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针对间歇性精神病人来说,只有在意识清醒时做出的行为才是有效的。

从现有的报道来看,肖某不可能是在精神病状态下拒签的。

四、本案中,能否判断肖某存在杀妻的主观故意呢?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主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入手,从肖某和李某的关系上判断,肖某没有杀害李某的动机;而从李某死亡后肖某的表现来看,也不存在故意杀人的主观表现。

因此,虽然肖某的行为构成了妻儿死亡的客观事实,仍然可以排除肖某是故意杀人。

五、我国现有法律针对这种家属不同意签字的紧急情况,又做出了哪些规定呢?

从2007年至今,李某案件在社会上一直争议颇大,因没有家属签字导致患者不能得到妥善治疗的事件也不在少数。

针对这种现象,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新增了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这一规定明确了,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治疗,不仅有利于挽救更多的生命,也有效防止了李某一样的悲剧再现。

就医的固执和无知带来的是两条生命的离去,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重视医生的建议,理智听取他人劝告,不要草率的把生命安全交由他人决定,更要多关注法律法规,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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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标签:男子   医生   妻儿   家属   孕妇   患者   事实   手术   父母   警察   孩子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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