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 花西施
编辑l 花西施
浙江杭州的一个夜晚,王丽在自己的新婚房里酣然入睡。然而,当她在半梦半醒间感觉有人覆上她的身体,脑中还以为是自己的丈夫,迷迷糊糊地迎合着。
直到情动时,王丽忽然察觉了异样。这个男人的气味似乎不太对,动作也太粗鲁了些。她艰难地睁开眼,却看到一个陌生又狰狞的脸庞。
王丽顿时惊醒过来,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男子似乎也被她的叫声惊到,匆忙逃离现场。王丽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被人强奸了!
王丽痛苦万分,一面哭喊一面报警。警察赶到后,通过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男子,将其捕获归案。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男子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他辩称:
王丽主动迎合,所以不算强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此明显的强奸案,小偷为什么如此嚣张,还敢辩解自己无罪?难道他真的那么自信,认为法律会支持他吗?
王丽和丈夫结婚已有半年,两人关系甜蜜。不久前,夫妻二人倾尽全力,终于在杭州买下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对两人来说,这不仅代表着有了定居之所,也象征着两小无猜的爱情长久持续。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两人准备好好享受新婚生活的时候,丈夫的母亲生病了。丈夫作为独生子,焦急万分,立刻打算把母亲从老家接到杭州照顾。
王丽对此并不太乐意。毕竟房子不是很大,要容纳一位长辈,生活起来必定会产生诸多不便。何况王丽和婆婆的生活习惯原本就不同,王丽担心长期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发生些摩擦。
王丽提议,不如为婆婆在旁边租一套房子,方便探望又不会互相干扰。但是丈夫不同意,认为这是对母亲的不孝。两人为此产生了争执,声音越来越大,惊动了婆婆。
婆婆虽然年迈,但是心思很细腻。她立刻意识到,王丽对她的介入并不太高兴。她不想成为儿子和儿媳的矛盾点和麻烦,因此决定返回老家。她悄然打包行李,留下一张纸条,就乘飞机离开了。
纸条上,婆婆表示理解儿媳的想法,她自己也不习惯和年轻人生活在一起。她让儿子不必挂心,回老家继续过她安逸惯了的生活。
她希望儿子能好好照顾王丽,并祝愿这对新婚夫妇幸福美满。
丈夫看完纸条,心情复杂。他明白母亲的好意,也体会到了王丽的难处。他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固执,竟然造成了这种结果。他决定回家和王丽好好谈一谈,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当丈夫返回家中,却发现大门敞开,里面一片死寂。这让他感到一丝不安,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正在等着他
丈夫返回家中,发现王丽正独自一人在客厅喝闷酒。他试图跟王丽解释母亲的去意,并表示自己同意让母亲回老家安度晚年。
但是酒后王丽的情绪很不是一般的低落,她开始怪责丈夫的固执与不体贴,让原本可以避免的争吵变得如此夸张。
丈夫本就内疚,现在被王丽一顿责骂,心中不免有些不满。他认为王丽的酒后失态也是导致今天闹剧的原因之一,如果她能理性一些,事情也不会酿成这个样子。
两人的争吵越来越激烈,丈夫终于在气头上离家出走,大门在他的用力摔门声中半掩。
丈夫离家之后,王丽的情绪更加失控。她独自一人喝酒,一瓶又一瓶地灌酒,试图借此抒发心中郁积的情绪。然而,她并不知道,丈夫离开时虚掩的大门,为一场不幸埋下了隐患。
王丽独自一人在客厅大醉,最后睡倒在沙发上。她酒量本就不大,今晚又是烦心事连连,喝得更加迷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小偷溜入屋内,看到王丽酥胸半露的模样,血气上涌。他是一个在感情生活上一直无足轻重的人,在面对如此诱人的场景时理智很快就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抑制的热情和欲望。
王丽迷迷糊糊中感觉到有人靠近,伴随着熟悉的味道,她还以为丈夫回来了。丈夫平日里对她总是百般呵护,以至于王丽对丈夫的动作和气味都十分熟悉。
而现在,酒精麻痹了她的意识,使她误判了来人的身份。
小偷看到王丽主动与自己亲密,更加控制不住自己。他粗暴地挪动着王丽的身体,满足着自己的欲念。
王丽虽然觉得有些不对,但是酒精的作用使她的反应迟钝,等她意识到事情的异常,一切已经太晚了。
等到小偷离开,王丽艰难地在微弱的光线中睁开眼,看清了袭击者的真面目。这使她瞬间清醒和恐惧,她意识到自己竟然遭遇如此屈辱的遭遇。
小偷为了一时放纵,给了她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
王丽终于明白,自己的大意与丈夫的愤怒同样造成了今晚的不幸。如果她没有一醉解千愁,或许这场灾难还可以避免。
但是现在,一切已经成为定局。她只能痛苦万分地接受这个事实,并向警察寻求帮助,试图给自己讨回公道。
然而,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却不是法律手段可以弥补的,它们将成为她此生难以磨灭的阴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是“违背妇女意志”。小偷辩称王丽主动迎合,属于自愿行为,所以不构成强奸。
但是,王丽是在醉酒状况下被侵犯的,她的迎合并非出自清醒的自愿,所以依然违背了她的真实意愿,应属强奸罪。
小偷进入王丽家中进行盗窃,
这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入户盗窃,应负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仅财产损失大,也给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属于严重的盗窃行为,应从重处罚。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应加强防范意识,避免酒后独身而成为侵害的目标。其次,它也引发了对我国法律在防范和处罚这类侵害案件方面是否还需要加强的思考。
在防范方面,除了居家安防措施之外,个人的安全意识也非常关键。
特别是女性朋友,不要在心理或生理上过于脆弱的时候独自一人,这会增加被侵害的危险。在法律方面,对于入户盗窃或者在隔离环境中实施的强奸等行为,应考虑加大处罚力度。
因为这类案件不仅财产损失大,也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加大刑罚可以达到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双重作用。
同时,对醉酒状况下的性侵害行为,法律也应给予足够重视。任何非自愿的性行为都应受到严厉制裁,即使当事人在行为时有酒精作用也不应作为减轻惩罚的理由。
只有严惩不贷,才能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保护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总之,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惨案,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防范意识的缺失和法律制裁的不足,都值得我们深思和努力。只有国民的众志成城,才能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宁。
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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