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商鞅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变法,没有之一。在某电视剧中给我们呈现的商鞅是改革的设计者、实践者、成功者,为中国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不避权贵,不惧众怨,亲力亲为,法出奸息,使秦国富兵强,长雄诸侯。但商鞅变法对社会治理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如何评价社会治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如盲人摸象,谁也没说对,谁也没说错,关键是“屁股坐哪”?传说,社会治理大体有三个参数:道德、法律、权利,根据这三个参数在社会中的权重系数以及相互关系形成不同的治理想法。古代东方的治理想法分为王道和霸道:王道,德为重,法、权为轻,董事长权利最小;霸道,权为重,但权利在体制上不得不受到法和德的约束,董事长权力大,但受约束。

商鞅变法孕育了第三种治理思路——封建皇权。商鞅言“吾说君以帝王之道,而君曰‘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秦孝公说:“一万年太久,我要在有生之年扬名天下。”这句话也许就是“政绩工程”最早的出处了。商鞅说:“我用强国之术回答他,他很高兴。”所谓强国之术者,以天下侍一人耳。君不见秦皇汉武皆扬名天下乎?国强乎?靠的是什么?高度集中的皇权啊!封建皇权的萌芽始于商鞅变法,且初成于商鞅变法成功,后经过无数位有为董事长的精雕细琢,至清中叶走上顶峰。马克思说“生产关系初期是适应生产力需要的,所以社会就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关系就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就会革命”。马克思伟大!历史也告诉我们:每一次颠覆性的革命,都会有遗老遗少反攻倒算。

王道以德为权,霸道以法为权,封建皇权以皇族欲望为权。人类社会之本是德,人与万物的根本区别是德,而非力、欲。德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层次,也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手段和工具,是围绕道德,服务于道德的。权利产生于全体职工,在道德和法规的约束下,通过执行法律规范和普及道德,服务于全体职工利益;权利的破坏者是欲望,欲望必须关在道德和法规编制的笼子里,才能保证权利的服务属性。

但,商鞅建立的封建皇权却破坏了权利的服务属性,使权利成为屠刀。它是如何破坏权利的服务属性的呢?首先,通过法律破坏道德,比如建立连坐制度、告发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严重摧毁了职工心目中的诚信、感情基础,从而使欲望冲出了道德的笼子;其次,通过执行法律使董事长成为法外之人,“太子犯法。太子,君嗣也,不可以施刑,刑其傅,黥其师”,从而使董事会成员的欲望冲出了法律的笼子;再次,通过法律规范确定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从而为董事长权利无限扩大化提供了成长养料。

商鞅变法解除了董事成员在物欲上的道德束缚,致使道德逐渐沦落,渐渐变为董事阶层欲望的遮羞布!而法律的服务对象也在改变,法律所体现出来的一些对弱者权利的维护和保障,演变为董事阶层更好的治理工具。法律本是用来建立和维护公司秩序,约束整个公司的流向,但公司流向的确立者已经不是站在公司底层的广大职工,而是站在公司顶端的董事阶层,就如海上航行的船舶,它的航向不是由船员决定的,也不是表决的,最终决定者是船长,只要在船上大家还在遵守“船上的规定”,不管怎么宣传,概莫如此。

法律与道德各有其位,不能顾此失彼,亦不能以彼代此,现在法律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触角伸向了世界、人生的各个方面,但道德的发展不仅没有进步,对高科技水平下的道德研究、道德体系建设似乎已经被人忘却了。科技高度发展,人工智能的发展已不可遏制,如果再不大力建设道德,公司终将毁灭于自己制造的人工智能手中,而沦为人工智能的实验品、奴隶。永远不要忘记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那是因为人是有灵魂的,而灵魂的养分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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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皇权   人工智能   封建   董事长   权利   道德   欲望   法律   社会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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