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USDT等虚拟货币账户被冻结,可能构成犯罪

随着“断卡行动”继续深入,最近也有很多买卖虚拟货币的朋友向我咨询,因为买卖虚拟货币被动冻结银行账户,能否申请解冻?是否违法犯罪?

今天明确告诉大家,确实可能涉嫌犯罪,福建法院已经判决了。

在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闽0581刑初645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就因曾经买卖虚拟货币被判刑。

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杨某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操作虚拟币买卖,采用从“火币网”上购买USDT币,后加价通过其他平台卖出,并与相对固定的对象进行交易,明知虚拟币买卖过程中实际会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且在账户曾被冻结的情况下,仍持续使用其名下或其控制的多个支付宝账户进行虚拟币交易,合计金额七百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转移数额达人民币七百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由法院判决可以看出,买卖虚拟货币,特别是有过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历的,要特别注意,仅仅以不知道对方购买虚拟货币的资金是违法犯罪资金进行抗辩是没有说服力的。

结合我们的办案经验,买卖虚拟货币被冻结账户进行处理时,一旦有以下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一是曾因买卖虚拟货币被冻结过银行账户的;二是用多个账户进行资金转出和接收的,三是买卖虚拟货币银行账户流水金额较大的。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一旦账户被冻结,一定尽快解决。

需要沟通,可私信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账户   石狮市   货币   买卖   前款   罚金   被告人   有期徒刑   判决   所得   金额   收益   法院   资金   银行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