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强拆持刀砍人法院竟然这样判#拆迁

因被强拆持刀砍人,法院竟然这样判。

因被征收方暴力拆迁,情急之下拿起刀连砍七人,一审六杀。这一场血淋淋的案件发生在江苏宿迁的一个小村里。在此之前征收方就多次带人来到61岁的被拆迁人,马女士家中可以说是为了强拆,无所不用其极,恐吓威胁不必多说。断水断电都算轻的,甚至不顾马女士家里有孩子砸玻璃放火的事都干出来了。

还发消息威胁马女士的两个弟弟。案发当天两个弟弟前来保护姐姐,一到场就和拆迁人员产生了肢体冲突。马大姐一来惦记弟弟,二来家中还有孩子;情急之下抄起菜刀冲出家门一路狂砍,将拆迁人员袁某砍伤,最终救治无效死亡。其余六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这个案子经历了两次审理,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女士八年有期徒刑。但到了二审,江苏高院认为是拆迁方有错在先。马女士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反击,没有杀人的故意,因此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这样的改判,杨泽民律师认为法院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也展现出了人情味儿,对此改判过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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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宿迁   法院   伤害罪   杀人罪   断水   无所不用其极   有期徒刑   江苏   情急   家中   弟弟   女士   两个   人员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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