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与太皞毫无瓜葛,为何会被合二为一?

文/郭延坡

伏羲与属于东夷集团的太皞原本没什么关系,他是战国时期楚地流传的创世神,历史上未必确有其人,通过庄子等人的托名借用而进入人们的历史观念中,逐渐被列入上古帝王世系,并在汉代被推为“三皇之首”“百王之先”。这一过程的实现,与伏羲太皞二者合二为一密切相关。

(一)先秦史籍中伏義与太皞本是两个人

太皞在先秦典籍中出现的年代要早于伏羲。先秦至西汉关于太皞的记载主要有《左传》《逸周书》《山海经》《楚辞》《荀子》《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春秋繁露》等。

在先秦至西汉末刘歆之前可靠的典籍中,言太皞则不言伏羲,言伏羲则不言太皞,太皞与伏羲并无任何瓜葛,并无后来的“太皞伏羲氏”之说。《荀子·正论篇》中提及“太暤”,《成相篇》中又言“伏羲”,两名共见一书,互不相关。在《淮南子》中同样,《天文训》《时则训》中提到“太皞”,而《览冥训》《主术训》等五处提到伏羲,二者绝不相类,显然并非一人。

伏羲原本是楚地传说的创世神,而太皞在先秦典籍中原本是东夷各部族想象中的祖先。“太皞”最早出自《左传》,年代上早于伏羲。《左传》是序鲁国史书《春秋》的,它较多记述了鲁国的史实。《左传·昭公十七年》:“陈,太皞之虚也。”《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陈即现在的河南淮阳县;任在今山东济宁县,宿、须句在今山东东平县,颛臾在今山东费县,这四个国家都在春秋时期鲁国附近,是鲁国的附属国。

现在大多数史学家认为这些国家是远古东夷各族建立的,而太皞正是这些远古邦国共同认定的先祖。如范文澜《中国通史》说:“居住在东方的人统被称为‘夷族’。太皞是其中一族的著名酋长。太皞姓风,神话里说他人头蛇身(一说龙身),可能是以蛇(或龙)为图腾的一族。陈(河南淮阳县)相传是‘太皞之墟’。春秋时期,山东还有任、宿、须句、颛臾四个小国,说是太皞的后裔。”

郭沫若《中国史稿》也说:“据记载,‘陈,太皞之虚也’,在今河南淮阳县。那么,太皞应该是淮河流域的氏族部落想象的祖先了。又有记载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以复事诸夏。’任、宿、须句、颛臾,是残留到春秋时代的几个夷人小国,在今山东曲阜一带。他们奉太皞为祖,当是从淮河流域发展到那里的。稍后的记载中说,从黄河下游到江淮流域是东夷和淮夷活动的地方,共有九部: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合称‘九夷’。传说太皞是风姓,应同九夷中的风夷有更直接的关系。风夷在夷人氏族部落中居于首要地位,因而太皞又是所有夷人想象中的祖先。”

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古代共认太皞为东方之部族,乃分配于淮济间之族姓。”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也认为太皞“是东夷集团的首长,看不出来他同伏羲有什么关系。”

这些史学家的观点是很有道理的,古籍中记载的太皞是传说中的古代东方夷族首领或祖先,他与战国时期南方楚国流传的创世神伏羲本没有任何关系。

自西汉刘歆《世经》将太皞与伏羲合二为一之后,太皞伏羲氏在古史体系中就成了排在第一位的古圣王,但在西汉之前的典籍中,太皞在古帝王的谱系中的排序是比较晚的,处于黄帝之后。《左传·昭公十七年》:

“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

这里可以看到,郯子是以黄帝、炎帝、共工、太皞、少皞的顺序依次而述,这是符合当时人们观念中的古帝王发生的先后顺序的。比如炎帝,《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汉贾谊《新书·益壤》:“黄帝者,炎帝之兄也。”《制不定》:“炎帝者,黄帝同父母弟也,各有天下之半。”《史记》等很多典籍中都记在炎黄之争,可见在当时人的观念中,炎帝与黄帝同时而稍后,所以在郯子的排序中炎帝紧接在黄帝之后;再比如共工,《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史记·楚世家》:“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韩非子·外储》提到尧“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还有《尚书》《国语》《逸周书》《孟子》等等,虽然各书记载各不相同,大都认为共工是与颛顼、帝喾或尧舜同时期的人物,处于炎、黄之后。而在郯子的叙述中,太皞还在共工之后,可见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太皞还应当更晚一些。现代学者的研究也有类似的结论,如杨宽《中国上古史导论》:“太皞实亦帝喾帝舜之分化。”

(二)伏義与太皞合二为一

太皞与伏羲合二为一,并且在古史系统中排序提前,是西汉末刘歆以五德终始说整合先秦至西汉古史系统的结果。

“五德终始说”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发生重大影响的一种社会政治学说,是战国时期齐国人邹衍结合当时流行的五行观念而创始的。《史记·封禅书》说:“邹子之徒论着始终五德之运。”五德终始说以五行思想为基础,认为每一个朝代对应着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种德行,五行相克、德运循环是历史朝代兴替的根本原因,《吕氏春秋》《史记》等先秦和汉初的文献都记述黄帝为土德、禹夏为木德、殷商为金德、周为火德,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认为秦当应水德,就是这一学说的反映。

到西汉末年五德终始说又有新的发展:刘向刘歆父子对五德终始说加以改造,从五行相克(相胜)变为五行相生,即从土→木→金→火→水五行相克的顺序,变为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顺序。帝王的五德谱系也从不足一个循环扩大到从伏羲到汉代的十二个朝代帝王两个半循环:伏羲(木)→共工(润)→神农(火)→黄帝(土)→少皞(金)→颛顼(水)→帝喾(木)→帝挚(润)→尧(火)→舜(土)→禹夏(金)→商(水)→周(木)→秦(润)→汉(火)。

刘歆的五行相生的扩大化的五德终始说,是在整合先秦至两汉几种古史系统的基础上形成的。

我们知道,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兼并和民族(部族)融和,战国末秦汉之际形成了几种古史系统:

一是易传系统。《易传·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其中提到的古帝王及其排序是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另外《商君书·更法》《战国策·赵策二》《史记·赵世家》也属于这一系统。

二是月令系统。《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先立春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孟夏之月……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先立夏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黄帝”“孟秋之月……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先立秋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孟冬之月……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先立冬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其中提到的太皞等古帝王分别有其对应的五德属性。《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天文训》等也属于这一系统。

三是《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这一记载和《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史记·封禅书》是一致的。

刘歆在整合这几种古史系统特别是“易传系统”和“月令系统”,按照五行相生顺序重新确定古帝王排序时,遇到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根据《易传·系辞》“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则排在第一位的必定应当是伏羲,第二位则是神农。《易传·说卦》篇又说:“帝出乎震。”震为东方之卦,五行属木,那么第一位帝王伏羲对应的五行德行应当是木,第二位神农则是火。但是根据“月令系统”,“木”“火”之位已经被太皞和炎帝占据,“月令系统”是春秋战国以来四方帝和四季迎气祭祀传统与五行说结合的产物,其本身虽不涉及纵向历史排序问题,但若纳入刘歆的新五德终始说,必定与“易传系统”发生矛盾。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刘歆采用了一个既简单粗暴却又非常实用的方法,即宣布:伏羲就是太皞,神农就是炎帝,置此前史籍中的记载于不顾(例如《史记·封禅书》中说“虙羲封泰山禅云云,神农封泰山禅云云,炎帝封泰山禅云云”明言神农和炎帝是两个人),分别将二者合二为一,称作“太皞伏羲氏”“炎帝神农氏”。

解决了《易传》与《月令》的矛盾,刘歆还必须面对《左传》中的一段话。《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的一段话(见前文),以黄帝、炎帝、共工、太皞、少皞的顺序依次而述,太皞本居于黄帝炎帝之后,但刘歆为了配合他的五德终始说帝王世系,为了将太皞与伏羲合二为一,必须将太皞的排位提前,遂对这一段话进行了曲解。在《世经》中他说:“郯子据少昊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故先言黄帝,上及太昊。”(见《汉书·律历志》)这样原本《左传》中黄帝→炎帝→共工→太皞→少皞的顺序,被刘歆强行曲解成了太皞→共工→炎帝→黄帝→少皞的先后顺序。另外,五行循环中本没有“共工”的位置,刘歆则将其与“帝挚”“秦”一同,以“润”位安放于五德终始说体系之中。

刘歆所作《世经》,被班固收录于《汉书·律历志》,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通过《白虎通》《帝王世纪》《补史记三皇本纪》等,太皞伏羲氏“首德于木,为三皇之首”的观念逐渐成为官方正史定论。太皞与伏羲合并之后,原属于太皞的一些特征属性,如风姓、木德、以龙记官、东方春帝、青(苍)帝等等,也合并到伏羲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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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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