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后的欧洲掀起一场300年的血腥运动,200万无辜女性被处死

在15世纪到18世纪这三百年间,欧洲逐渐走出黑暗蒙昧的中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发现,人文科学的巨变接踵而至,然而就是在这个近现代文明曙光乍现,启蒙思想觉醒的年代,却发生了一场席卷整个欧洲的荒唐血腥的猎巫运动,在这场运动中,超过百万无辜者被当做巫师送上火刑架或断头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女性。

英国教授认为巫术源于古凯尔特人所信奉的德鲁伊教。根据历史记载,德鲁伊教徒将那些病危之人进行献祭,因为他们相信灵魂不灭,而在凯尔特人反对罗马侵略的军事战斗中,德鲁伊教徒也会身穿黑衣纵横在敌阵之中,大声诅咒罗马人。这种种行径,很难不让人将其与巫术联系到一起。

此后,随着基督教在欧洲的盛行,关于巫术又有了一种新的看法。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上帝是一切善的化身,而撒旦则是一切恶的根源,如同教士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一样,巫师则是撒旦在人世的代行者。世间所有罪恶之事,如死亡、瘟疫、战争都是魔鬼撒旦借巫师之手所进行。

总之在基督教不遗余力的宣传下,巫师和邪恶的撒旦捆绑起来,成为邪恶力量的化身,最终在这种共识的推动下,一场血腥的猎巫运动在欧洲个个国家扩散开来,并最终夺取上百万无辜人的生命。而由于当时女性社会地位低下,便成了这场血腥运动的最大受害群体。

根据后来数据统计,在法国和德国,遇害的“巫师”80%都是女性,而在英格兰,这一比例达到了90%以上。正如当时教士布道时常说的那样:“女性应对原罪负责,”“她(女性)在给男性带来的如此多的不幸和危害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中世纪的欧洲,生为女人,便为原罪,就有了成为巫师的可能。

与我们想象的不同,欧洲猎巫运动的高潮并非发生在黑暗中世纪,而是在15到17世纪那个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民族主义兴起等重大社会变革从蒙昧走向文明的时代。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当时肆虐欧洲的黑死病夺取了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口,对欧洲社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天主教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用人们对黑死病的恐惧,散播女巫是黑死病爆发的罪魁祸首,在天主教的煽动尤其是死亡的威胁之下,欧洲底层百姓亟需一个发泄的出口,因此地位低下的女性就成了替死鬼。

另一方面,15至17世纪是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的过渡时期,中世纪体制逐渐瓦解,宗教冲突不断,国家战争此起彼伏,人际关系趋于崩溃,人与人之间普遍缺乏信任和安全感,一旦遭遇意外或灾变,就会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师。

此外,黎明到来之前的时刻是最黑暗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的天主教和新教对人们身心的摧残变本加厉,释放着消亡前最后的疯狂。

因此,在种种因素作用下,人性解放,走向近代文明的15到17世纪反而成了猎巫运动的高潮时期。

在15世纪之前,欧洲各地虽然也出现过对“巫师”的迫害,但大多只是各地的偶然事件。

如,9世纪法兰克国王路易病倒后,其子洛泰尔一世在索恩河畔逮捕一名修女,并将其当作巫师溺死。东法兰克人皇帝阿努尔夫猝死后,一名男巫和一名女巫被拷问和处死。1028年,奥古拉姆伯爵染病,指控一名妇女和另一名同伙为女巫,然后将其活活烧死。

但这些处死女巫的事件只是零星个例,并没有形成规模,直到15世纪,开始出现迫害女巫的“专业书籍”,如约翰尼斯.奈德所著《蚁山》,其内容大多讲述如何烧死女巫。在此期间最大的女巫受害者当属“圣女”贞德,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贞德的出现扭转了以往英强法弱的局面,但在后期贞德被勃艮第人所俘并卖给了英国人,英国人在经过一系列的宗教审判后,判定贞德为女巫,并将其施以火刑处死。

但真正让迫害女巫成为规模系统行动的是教皇英诺森八世。1484年英诺森八世发布summisdesiderantesaffectibus(最高的希望)谕令,正式吹响大规模猎巫行动的号角。

1487年,两名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伦吉合著《女巫之锤》,书中不仅列举了如何识别女巫,还记录了如何审判女巫的方法,对于女巫介绍系统翔实,成为猎巫运动的理论指南。从1487年至1669年,《女巫之锤》再版29次之多,直到十七世纪,此书仍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册。

《女巫之锤》的大获成功,让众多学者加入猎巫理论研究之中,比如法国著名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主权学说的创始人让.博丹,在其著作《捉鬼狂》中写道“为了平息上帝的愤怒、获得神的祝福,为了增加对上帝之敬畏,为了保护人们免受一些人之毒害,为了保障善民之福祉,为了惩处这种人们可以想象的最可憎之罪行,必须对这些巫师毫不留情。”连如此进步开明的学者对待巫师都是如此态度,当时整个社会氛围可想而知。

根据《女巫之锤》等书籍的理论指导加上长时间的猎巫实践,人们总结出了一些识别和审判女巫的标准和方法:

比如,女巫将灵魂交给了魔鬼,她们的身体就会比普通人更轻,如果将她们丢入水中,浮上来的一定是女巫;此外,女巫身上有很多与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如果一个女性身上有大面积胎记,长有黑痣、虎牙,或者手指头多一个,都可以看作是女巫的标记。更为荒诞的是,如果被指正的女性体重超过《圣经》的重量,那也是女巫。

据记载,在1646年曾有这样一个判定女巫的标准:“一个老女人如果脸上满是皱纹,眉毛很长,嘴唇上有软毛,声音尖锐,手中拿着拐棍,身上穿着皱巴巴的大衣,身边还养有猫或者狗,那么就可以直接宣布她是女巫!”

在这些随意和任性的标准之下,只要被指认为女巫几乎没有生还余地。

而宗教裁判所对于女巫的鉴定和审判更加荒谬。拷问者会将“女巫”扒光,寻找身上的黑痣或胎记,然后用针扎这些地方,如果女子发出尖叫或者流血,就证明她和魔鬼有染。如果否认自己是女巫,那么宗教裁判所就会采用各种酷刑逼供,大多数人都忍受不了酷刑的折磨而招认所谓的罪行。

在那段黑暗时期,想要举报一个人尤其是一名女性是巫师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这就招致很多人因为嫉妒、报仇或者转嫁自身危机等原因而告密陷害其他人,一时之间,告密之风大盛。在1576年,大约有3000多人因为一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告密被判定为巫师而遭受厄运。

由于审判女巫时常常需要扒光衣服,所以对很多人来说,包括那些教士,是一次欣赏、玩弄女性的大好机会,处决女巫如同马戏团的色情演出,每次都是万人空巷前来围观,尤其是对那些男性来说,女巫赤裸的身体、痛苦的表情和惨叫给了他们性欲上的极大满足。

而那些宗教裁判所的拷问者所能得到的更多,他们会将那些被判为女巫的人的财产全部收归己有作为他们审判的报酬,于是审判女巫除了巩固教会权力外,同时也成为敛财的重要途径。

在种种诱惑、利益以及愚昧信仰驱动下,越来越多的无辜者被卷入其中,下面这些可怖的数据反映了这场持续三个世纪猎巫运动的血腥和残酷。

1560年到1680年,仅英国埃塞克斯郡就处死了91名“巫师”,其中68名是女性。德国小城威森斯泰格,仅1562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而在瑞士沃州一地,在1591年到1680年这不到百年的时间里,处死的“女巫”数量达到了惊人的3371人。17世纪30年代的科隆处决了2000名女巫,在波尔多1609年则处决了600名女巫。而在苏格兰,仅长老会承认烧死的女巫就多达4000人。

据估算,在15至17世纪的欧洲,大约有200万人因巫术之名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在这场猎巫运动中,人人自危朝不保夕,随时面临被人指控为女巫的危险,在这种黑暗的笼罩之下,上百万女性被推上火刑架,化作黎明前最黑暗时刻的点点亮光。

进入17世纪,底层百姓对于这种时刻会降临在自己头上的莫须有罪名的恐惧和厌倦达到了极点,越来越多被诬陷的“女巫们”开始反抗,反对迫害女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欧洲思想启蒙运动的兴起,人们开始挣脱天主教神学对精神的束缚和压迫,人文主义苏醒,认知逐渐趋于科学理性,魔鬼和巫师思潮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1682年,法王路易十四颁布法令,宣布停止对女巫的官方迫害行动。远离欧洲大陆的英格兰,直到1726年才停止大规模的猎杀巫师运动。

而真正标志着这场长达三个世纪血腥运动结束的是一名叫安娜·果迪尔的无辜女性被处死。1780年安娜·果迪尔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女仆,被主人举报为女巫。1782年6月13日,安娜.果迪尔被斩首,这是欧洲最后一个因为“女巫”罪被处死的女人。安娜·果迪尔的死为这场血腥运动画上了最后一个红色句号,笼罩欧洲女性头顶的乌云终于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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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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