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果的爱,彩礼能否退还?

彩礼,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然而,现实生活中,订婚给付彩礼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走进婚姻。既使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很短的时间内,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彩礼产生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情况屡见不鲜。

两起彩礼纷争

4月14日,随着小林退还的10万元彩礼钱到账,市民小江与前妻小林的“彩礼之争”终于画上了句号。

两年前,经朋友介绍,小江与小林确定了恋爱关系。2022年1月,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小江给付小林家10万元彩礼、1万元服装购置费和价值3万元的金饰。

2022年4月,小江与小林登记结婚后,开始筹备婚礼,但因疫情原因婚礼一拖再拖。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小江和小林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争吵。9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小江和小林决定离婚。

小江和小林约定协议离婚,在签署协议时,小江要求小林返还10万元彩礼和3万元金饰。但小林认为,两人走到离婚这一步,不是她一个人的错,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拒绝返还彩礼及金饰。随后,小江一纸诉状将小林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彩礼和金饰的13万元费用。

案件审理中,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李妍试图调解双方纠纷,但小江和小林都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他们已然失去了修复感情的重要基础。

最后,城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对于双方争执的彩礼问题,法院认为,小江和小林登记结婚未满一年,小江主张返还彩礼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综合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事实,以及双方在婚姻中各自的过错,法院酌情判决返还彩礼的70%,3万元金饰纳入彩礼范围予以返还。随着一张民事判决通知书下达,小江和小林就此分道扬镳。

2022年1月,家住西宁市城东区的小马与婷婷相识,正值适婚年龄,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订婚。按照风俗,小马给付婷婷家16万元彩礼及价值近3万元的金饰。订婚后,他们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是在办了婚礼后开始同居。共同生活的日子,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一次次的恶语相向,将曾经的海誓山盟化为了泡影,小马提出了分手,并要求婷婷家返还彩礼钱。

“我跟你生活了一年,我的青春损失费谁来承担?彩礼就当是对我的补偿了。”婷婷拒绝了小马返还彩礼的要求。今年4月11日,小马诉至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张兰兰将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未登记结婚、彩礼数额和用途、回礼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经济水平、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进行情理法的详细阐释,争取以调节为主。

“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的缔结是以婚姻登记为准的,完成婚姻登记才能使婚姻关系确立。”在张兰兰看来,这种所谓的订婚、婚约,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约束力,而一旦因彩礼问题产生纠纷,则需要通过法律方式加以介入、调解和界定。

法院审理的婚约财产纠纷不少

今年2月,伴随着亲朋好友的祝福,市民小李身披婚纱,与相恋三年的男友走入婚姻殿堂。此前几个月,小李和男友因为彩礼差点分手,但经过沟通,最后双方达成了共识。小李认为:“女方应该要彩礼,这关乎男方及其家庭对女方的认可和重视程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西宁市,年轻人结婚时彩礼一般为6万元至10万元不等,也有更高的。对于彩礼问题,市民各有看法。“要彩礼理所应当,这是千百年的风俗。”“只要要求不太高,都是可以商量的,量力而行。”“只要双方感情好,彩礼价格高一点是能接受的。”“我觉得彩礼和婚姻一点关系都没有,身边有朋友因彩礼闹了纠纷,最终分手。”

老百姓口中俗称的“彩礼纠纷”在法律上称为“婚约财产纠纷”。“2022年,我们共受理婚约财产纠纷87起,考虑到去年的疫情等因素,这个数量也是不低的。”张兰兰说,婚约财产纠纷能占到少年家事庭案量的六分之一,而彩礼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她经手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彩礼数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记者注意到,除了城东区人民法院,西宁市其他区县也判决了多起因彩礼产生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022年,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大概在30起,还有一些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所以没有统计在内。”李妍说。

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去年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为45起。“去年由于疫情等因素制约,数量并不多,预计今年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将会有小幅上升。”大通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马昕雨说。

三种情形需要返还彩礼

张兰兰表示,当前给付彩礼的风俗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对于经济能力不够宽裕的年轻人来说,它不再是两情相悦之下心甘情愿的赠与,而是演化为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有时是举全家之力而为,甚至举债而为。

“一旦双方未能如期步入婚姻,就会产生不可承受之损失,纠纷也就随之而起。协商不成,就会对簿公堂。”张兰兰说,她就曾办理过因为彩礼导致男方家生活困难,离婚后向女方索要彩礼的案件。

当爱情没有结果时,彩礼能不能退还?依据是什么?城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义虎解释说,彩礼是以缔结婚姻组建家庭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当条件不成立时,对方不再具有合法依据保留该项财物,应予返还。

在法律上有以下三种情形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彩礼都应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的目的没能实现,也需要返还;双方虽然领证且共同生活,但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另外,一结婚女方拿着彩礼就要走,这种情况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判断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时,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的整体把握。”张兰兰说。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西海全媒体记者 卢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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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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