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特殊的人:比平民地位低,不能上学做官,忍气吞声数百年

古代中国阶层分为士、农、工、商,商贾为四民之中的最底层,受世人轻视。然而,还有一类人的社会地位比商人还要低,他们身在贱籍,世世代代难以出头。

贱籍,即贱民,不在社会的士、农、工、商四名之列,有乐户、惰民、蜑户、世仆、丐户等,他们匍匐挣扎,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命运悲惨。

今天就来浅聊一下,贱籍中的惰民。

惰民也称堕民,“堕民”其中的“堕”意指失去原本的社会地位、权利和尊严。

“堕民”是中国历史上特殊的一类人,不能上学、不能种地,还不能和平民通婚,也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属于社会地位非常低下的群体。

那么堕民是怎么形成的,他们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来揭晓。

“堕民”一词的溯源

在中国封建社会,人们的社会地位是由他们的出身、职业、学历等因素决定的,而“堕民”则是一些由于战争、政治斗争、罪行等原因而被贬的人。

关于“堕民”这一称呼的由来,有多种说法。

《越言释·惰贫》中记载,越王勾践说:“简国的寡妇淫荡者,都在输山上,忧愁伤感的壮士,在山下游荡,是为了迎合山上的寡妇。他们孕育出来的都是野蛮的,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和其他平民不一样,慢慢的他们的支流蔓延。最终成了‘堕民’。”

也有人说,唐明皇精通音律,酷爱演奏和歌舞,晚年自认为开启了一代盛世,对朝廷不屑一顾,沉迷美色。

“安史之乱”后,宫廷乐师一代因放纵而忘记家国忧愁被说成“堕落”,遭受被贬的命运,在宁波等地流浪,以作曲弹唱度过每一天,人们称他们为“度民”,贬低为“堕民”。

还有人说,南宋初年,金人入侵中原,南宋将领焦光瓒率军队投降。

之后焦光瓒及其军队被世人唾弃,引以为耻,于是被皇帝贬为堕民。元灭宋后,将宋朝的罪犯俘虏遣送到浙江一带,贬为“堕民”。从此,堕民活跃于浙江。

众多说法中,人们更倾向于“南宋将领焦光瓒率军队投降,于是被贬堕民”这一说。

因为明末清初顾炎武说过:“浙江绍兴府有一类人叫做惰民(堕民),世世代代从事卑贱的职业,不敢和平常百姓相提并论,源头是由于他们的先人大宋将领焦光瓒带着军队,背叛大宋,向金国投降后被世人唾弃。”

除此以外,现代文学家鲁迅先生是浙江绍兴人,他曾接触过“堕民”,也曾写下过《我谈“堕民”》。

“堕民”地位低下的体现

“堕民”历来备受歧视与奴役。他们不是庶民,但权利比庶民少;也不是奴隶,但枷锁比奴隶紧。

“堕民”被世人称为“贱人”;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均被世人贬称为“贱业”;对于他们的言行举止,世人一概侮辱说为“贱相”。一言以蔽之,凡是涉及“堕民”的言语都带着贬义色彩。

明代沈德符曾在《敝帚轩剩语.丐户》中写道:

“现在绍兴有乞丐,俗称大贫,他不乞讨,也不一定穷困。原本叫堕民。那个人在胡同里,当着龌龊的杂工,主办吉凶牟利,他的妻子为许多人工作,做着婚姻执行保监的各种职业……”

男人不能学习,女人不能缠足,自己和自己身份相同的交配偶,也不能和良民联姻。就算攒了一大笔钱,也不能买官。

由此可知,堕民制度不允许男子读书习字,不允许女子裹小脚;

国家实行科举考试制度,他们也没有资格参加,永远成为不了国家公职人员。

结婚也只能和与自己身份一样的堕民,哪怕是和普通平民也不能通婚。

这样不公平的对待还不够,即使是有些堕民有财富,但也不允许他们买官做官,那他们能干什么?

鲁迅先生在《我谈“堕民”》中提到过:“堕民”男人们卖鸡毛,捉青蛙,做戏。

“堕民”的职业选择备受限制,鼓吹歌唱,装扮演戏剧便是“堕民”男子的职业之一。

“堕民”以唱戏为职业,他们的子子孙孙从小学习唱戏,时刻准备着“继承家业”,稍微长大一点儿,就跟随父亲兄弟的戏班子打杂和学习,增长见识,长大成人后自然也就是唱戏为生,世世代代如此相传。因此,“堕民”中多是戏曲世家。

他们还有的会挑着担子在大街上沿路吆喝,卖衣服扣子、砂炒豆等廉价物品,以换取零星破布、边角废料,然后转卖给破布店。

一般破布店会要堕民碰过的东西吗?

当然不会,他们转卖的破布店也是由堕民所开的,他们将破布洗漂蒸晒,然后交女工铺迭成件,用来做布鞋布箔、垫成鞋底等,做成之后又通过其他渠道出售。

还有的是向理发店收购头发,向农家村户收购鸭毛和鹅毛。

他们将头发洗涤挑选,制成假发、头套出售,鹅毛则制成羽扇,还有将禽羽运销到毛骨店,用作毛毯原料。

收购毛发在古时被认为是比较卑贱的职业之一,可是身为“堕民”,他们别无选择。

“堕民”男子职业是唱戏、卖鸡毛,那女子做什么呢?

有史书记载,“堕民男人捕鱼、乌龟、卖糕点维持生计,妇女做媒或与良家娶妻,披着发髻,梳头,穿珠花,走街串巷,犹如娼妓,丑陋不堪,和乐籍没什么两样。"

《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中也写道:“堕民女子经常以做媒婆、出售衣锦为职业。”

鲁迅先生的《我谈“堕民”》中也提到:“堕民”女性每逢过年过节,会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的事就帮忙,有些时候主人家会给犒赏。

可见,“堕民”女子有一种职业,那就是做喜娘,俗称“老嫚”。

她们平时以打棕绳、售卖衣锦为副业,贴补家用。

主要收入来源于为办喜事的人家做工,故又称“喜娘”或是“喜婆”,士、农、工、商四民婚嫁时,“老嫚”必须准时赶到人家中,剥莲子、舂杏酪、冲开水等等,什么都做。

她们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得奴颜婢膝,赔笑脸、说好话。

对老年人要尊称“老太爷”“老太太”“太太”“奶奶”;对中青年则称“少爷”或“少奶奶”;对年幼者则称“阿官”或“小姐”。

同时她们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会绞尽脑汁,使出多种花样,讨主顾人家的欢心,绍兴人称之为“会捻线”。“会捻线”就会获得较多的赏钱,这也是她们无奈之下的生存、生财之道吧。

“堕民”的救赎之光

堕民制度延续了几百年,堕民便受世人轻蔑了几百年,这期间可曾有人为他们发声?答案是有的。

雍正元年,两浙巡盐御史上书皇帝,请求废除绍兴堕民贱籍。后雍正皇帝下诏:"废除浙江绍兴堕民贱籍。"(《清世宗实录》卷十一)

从此他们可以改业从事其他行业,成为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平民。

但是,雍正皇帝的这一纸诏书似乎作用不大,将堕民纳入良民的意义也只是停留在纸上,薄情寡义的君王和思想根深蒂固的民众心里依然认为“堕民”就是堕民。

要说真正意义上的废除堕民制度,那应该是在晚清时期兴建学堂、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

晚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入侵中国,民主、平等的思想随之传入,封建制度也逐步崩塌,中国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许多社会问题和落后现象开始得到了关注和解决。

其中,废除科举制,兴建学堂是当时重要的一项改革举措,对提升国民文化素质产生了积极影响。

以宁波乡绅卢洪昶为首的一群人是当时思想比较前卫的人,他们认为“堕民”也是百姓,应该上学堂,和其他人一样拥有受教育的权利。

所以,他们就找到浙江巡抚,希望巡抚上书皇帝,允许“堕民”退出贱籍,上学堂,接受教育。

后来,在他们的努力之下,“收教堕民”的新式小学建立了。这一旷世之举才是对“堕民”的初步救赎。

兴建学堂扩大了教育机会,为“堕民”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平台。

在之前,堕民不得上学读书,这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和进步。然而,随着学堂的兴建,许多“堕民”的子女得以接受教育,获得知识,有机会成为社会精英,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再者,允许“堕民”读书学习,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质。在学堂里,“堕民”不仅学习了文化知识,还接触了先进文化和思想,对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更重要的是,“堕民”享有了和普通百姓一样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他们终于迎来了一道平等的曙光。而剩余的曙光在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

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爆发为社会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其中,对“堕民”的社会地位更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随着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中国开始接触到更多的先进文化和思想,“堕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西方文化、哲学、艺术和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这为堕民提供了更广阔的文化和思想空间。

另外,在封建社会中,“堕民”往往受到社会地位的限制和歧视,难以获得社会上升的机会。但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国开始向现代化和民主化的道路转型,社会逐渐公正起来。

这使得“堕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能,获得更多的社会机遇和发展空间,例如可以参与到政治、文化、经济和教育等各个领域的活动中。

同时,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为世人带来了更多自由和平等的观念,人们开始反对封建的传统观念和制度,提倡自由、平等和民主的价值观。

随之,人们逐渐接受人不分三六九等的思想,也接受了“堕民”。

之后,新中国成立,“堕民”一词也很少再听说。“堕民”随古代封建统治者的需要而产生,也随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消失了。

所谓“人人生而平等”,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谁比谁高贵,什么“三六九等”“士农工商”“良民或贱民”都是封建统治者为了政治形势而编造出的“愚民”谎言。因为这些“谎言”,“堕民”遭受了千年的思想上和身心上的戕害。

好在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和社会的进步,人们从“欺骗”中醒悟,不愿再相信那些“谎言”,“堕民”也已经消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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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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