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喜,这个名字曾经在辽宁公安系统响彻云霄,他是一位从农村派出所的普通民警成长为省公安厅厅长的传奇人物,他曾经说过,“我就是全省人民的门卫、更夫,让全省父老有个安宁。”
然而,这位“门卫、更夫”却背叛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利用职权为不法商人提供保护伞,与黑恶势力勾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在2021年1月被查,成为新年首虎。2022年7月7日,李文喜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受贿5.46亿元。这是一场多么惊心动魄的反转啊!
李文喜出生于1950年3月,辽宁省本溪县偏岭镇人。
他的家乡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李文喜从小就有着强烈的上进心和责任感,他努力学习,希望能够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1969年6月,他参加了工作,成为了本溪县公安局偏岭派出所的一名民警。
他在基层工作了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和群众基础,也展现了不俗的业绩和领导能力。
1984年5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6年12月,他被提拔为本溪县副县长。此后,他开始了在本溪市公安系统的快速上升之路。
1990年9月,李文喜出任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年11月,他晋升为本溪市公安局局长;1994年12月,他又兼任本溪市副市长;1998年2月,他担任本溪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在本溪市任职期间,李文喜打击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和稳定;他还积极推动了本溪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2000年1月,50岁的李文喜离开了他工作了30多年的本溪,来到了省城沈阳,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这是他的第一次跨地区的晋升,也是他的第一次进入正厅级的领导班子。不到两年,他就升任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成为了辽宁公安系统的一把手。
李文喜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了近9年,期间他还兼任过省长助理和省政协副主席。
在这段时间里,李文喜处理了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和疑难案件,如2005年沈阳市的“6·30”持枪打砸案,2008年大连市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事故等。
他还掀起了一场扫黑风暴,打掉了多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牵出了一些涉案警员。
他曾经接受过央视《法治在线》的采访,说自己是“全省人民的门卫、更夫”,要让全省父老有个安宁。
他还说,“我希望我们全体公安民警,和我一道来履行好我们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他在公开场合表现出了亲民、务实、正直的形象,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和奖励,如“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公安局长”等。
然而,在这些光鲜亮丽的背后,李文喜却开始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地聚钱敛财。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共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合算下来,约等于每天受贿近十万,数额之大真是令人震惊!
这些财物来自于他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的对象。其中最为惊人的是,李文喜竟然索要辽宁“黑老大”价值千万的矿山。
不过人在做天在看,李文喜的腐败行为终于引起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注意。
2021年1月25日已过古稀的李文喜接到了审查通知,7月7日,李文喜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23年1月6日,李文喜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李文喜的落马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量。
无论是谁,无论有多高的职位,无论有多大的功劳,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必须受到严肃查处和惩罚。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逃避监督和问责。
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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