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的差役-皇帝抢劫百姓的另一个手段

昨天说了北宋在税赋,以及行业垄断方面对百姓的抢劫,其实之外,还有一种差役对百姓伤害也非常大。

什么叫差役?与徭役有什么区别?徭役是指老百姓得自己出人出物修城筑堤搞基建。差役是老百姓得当临时公务员,而且是底层的。比如看管库房,帮抓盗贼,运送货物等。反正凡底层苦力型,都交由百姓来做。不但不给工资,而且还要求百姓自己出钱出粮来完成上述工作,如果出了问题,还得让百姓赔。比如让你运送货物,路费自备,丢失包赔,让你看管库房,少了东西,你也得赔。

也就是说让老百姓“付费上班”。看上去还行吧。不,问题是你这边付费上班了,那边你原本的地谁种?畜谁养?没人养。也就是说只要服了差役,那就是一笔极大的损失。损失有多严重呢?四个字:家破人亡。

宋仁宗时,韩琦上疏对皇帝说:州县生民之苦莫过于 “里正衙前”。百姓的苦难最突出的就是”里正衙前“这种差役。这种苦难逼得“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也就是说由于差役的人选有一定标准,所以说人们通过各种方法来使自己达不到差役人选的要求。于是不光有孀母改嫁,亲人分离,放弃田产这种事,还有通过自杀来减少家庭人口的人伦惨剧。

郑獬也写了相似的奏疏,其中提到他的家乡安州,每次要征衙前差役时,就派人来评估百姓资产,如果评估价达到200贯,那就得服差役。问题是家里的一把扫帚都给你算上,以凑够200贯这个标准。然后去服差役前,还得在胥吏身上使上百贯钱,才能得到稍好一些的待遇。这还不完算,大头在后面。如果派去押送纲运,得自费3,500贯钱,如果派去管理酒业,一次任务就得花1000多贯钱。以至全家破坏,弃卖田业,父子离散,见今有在本处乞丐者不少。有人读前面觉得都能花这么多钱了,百姓很富啊。不,这些钱都是借来,最后变卖土地也还不了。有些人会骂富人,说借高利贷,问题是,百姓为什么要借高利贷?还不是朝廷逼的?真正是:祸自官府出,非自富人出。

郑獬还说,被征来做差役的人,往往都被分配了好几项工作,显然这些事情一个是无法完成的。所以百姓只能让家人一起来做这些工作,家里的农活,根本没人去管。是一家作衙前,须用三丁,方能充役,本家农务则全无人主管。而且就算第一轮差役没给你折腾个家破人亡。放心,没多久,第二轮差役就来了。期间短则一两月,长则一年。也即所谓:不至乞丐则差役不止。 于是:为生计者尽不敢满二百贯。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吓得的老百姓,不敢使自己达到200贯的财产。很简单,如果猪肥了,那么将会被屠宰。于是百姓虽岁丰谷多,亦不敢收蓄,随而破散,唯恐其生计之充, 以避差役。也就是就算丰收年,老百姓地里的粮食,也不敢去收,让这些粮食自己烂在地里。

你以为这些百姓这样就能逃脱沦为乞丐的命运吗?错,下有对策,上有新政。民愈贫,差役愈不给,虽不满二百贯,亦差作衙前。既然这样,那么,就算你不满200贯,你也得过来服差役。

苏轼当时在凤翔做官,也看到相同的景象,于是感叹:何以为民!百姓怎么能活下去啊|!现在连200贯不到财产的家庭都要被强征做差役,民之穷困亦可知矣。

这些惨状,宋仁宗知道后,无视之。因为这些百姓的死活,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我有兵啊,他们敢反吗?

皇帝出自皇家,无法与百姓共情,所以不管百姓死活,但是这些技术官僚多自出民间,对百姓还有一丝怜悯。到到宋英宗时,大臣韩绛上疏: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曰‘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遂自缢而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 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等者。

意思是说,开封的东面有父子二人即将成为差役,于是父亲对儿子说:我现在自杀,这样可以让你免于差役。于是上吊而死。江南地区百姓为了逃避差役,让奶奶改嫁,与母亲分居,把田产贱卖。说到这里,大家以前都骂,地主兼并土地,这是怪地主吗?明显是怪皇帝啊,你不把百姓逼上绝路,土地会被兼并吗?而且哪怕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北宋最大的地主不是民间地主,而是皇帝。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掌控的公田为447000公顷,超过了全国垦田数的十分之一。什么地主兼并土地,害的百姓流离失所,完全是一派胡言。

司马光也上疏宋英宗,大意说:以前宋仁宗时,由于百姓恐惧当里正,普及了衙前差役。然后还规定,选最富有的人来服差役。但是行之到今,已逾十年,民间贫苦愈甚于旧。

故置乡户衙前以来,民益困乏,不敢营生。富者反不如贫,贫者不敢求富……臣尝行于村落,见农民生具之微,而 问其故。皆言不敢为也。今欲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 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

意思是说,自从朝廷设置了“乡户衙前”的差役,百姓的日子就越来困苦了,他们都不敢努力致富。因为富人必须承担衙前的苦差,结果局还不如穷人。所以穷人见了衙前差役这么苦,也不敢寻求致富之路。臣到过一些村镇,见到村民的生产工具和生活条件都很差,就问他们缘故。他们一致说是不敢求富。只要多种一棵桑树、多养一头耕牛、储蓄上两年的粮食、积攒上十匹布帛,就会被周围的人当成富户,然后被推举去承担会导致破户败家的衙前差役。至于买田造屋,就更不敢想了。

可以说当时的百姓对皇帝是敢怒不敢言,不过内心里已经把北宋皇帝骂个千百遍了。到宋神宗时期,王安石主政。做为法家思想的继承者,王安石自然为皇帝谋利,不考虑百姓。但是王安石需要为皇帝解这种百家痛恨皇帝这种情绪。于是推出“手实法”,就是用物质奖励鼓励百姓互相告发,把查抄的财产三分之一奖励给告密者。这一下矛盾转移了,以前大家因为服差役恨皇帝,是百姓与皇帝的矛盾。现在这个手实法推出后,百姓最恨的是谁?是举报自己的人啊,没有举报的人,自己可能就不用服差役了。于是君民矛盾转移为百姓之间的矛盾,而且成功分化了百姓,使百姓之间互相猜忌,无法形成一个有实力的势力。鼓励告密是一个非常邪恶,又非常实用的方法。

没多久王安石推出了募役法,就是凡是不想服役,包括劳役,兵役,差役等,可以交钱免役。这个法争论不一,有人说有效的减轻了百姓疾苦。看上去的确如此,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是扩大了盘剥对象的范围,然后使的每个被盘剥对象的伤害减少。比如原来不用服役的没男人的家庭,以及寺庙也得交半钱。有人说地主,官僚也得交钱啊,问题是这些人占比多少?所以说免疫法新增的抢劫对象,大部分还是原先因财产或者人口构成不达标准,而不用服役的普通百姓。

也就是说募役法,有些类似劫匪抢劫,原来是抢一个人1万块钱,其它人不抢,现在是抢10个人,每人抢3000块,总收入30000块。所以说也许客观上减轻了每个应役人的痛苦,但是做为皇帝方,那是没有损失的,而且还会获益。当百姓之间争论,互骂时,皇帝在一边笑嘻嘻。

盖熙宁之征免役钱也,非专为供乡户募人充役之用而已,官府之需用,吏胥之廪给,皆出于此,……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作名色以役之也。就是说免役钱的收入远远超过用来招募役人的费用,其它官府的开支都从这里出。

所以说我们去讨论募役法与之前的差役法相比是否更好的时候,就落入了陷阱。因为本身是应该给予服役者相应报酬或补偿的最不济也应该减少各种役

比如商朝,商汤就禁止无故力役,大大减少了百姓的痛苦。周朝是一般一户出一人,一年服力役多则3天,少则1天,灾年免役。兵役的话,是七户出一人服役。当然了,那时候商业思想没这么发达,想的就是减少老百姓服役。到了汉初时的诸王时代,诸王治下的百姓,在服役上就很幸福。比如吴王刘濞治下卒践更,辄与平贾。就是要用你服役时,那就给你一个非常公平的工资。

也就是说差役法与募役法本质是一样的,手法变化而已,募役法皇帝得到的利益会更多。所以做为现代人没必要讨论二者优劣,讨论就承认了皇帝抢劫的合法性,承认了皇帝让百姓痛不欲生的合法性。如果现代人在看历史的时候,还觉得皇帝随便抢劫百姓天经地义,而不去痛斥的话,那我觉得是一种悲哀。

另外募役法与手实法一样,都是转嫁矛盾,让百姓内斗的一种方式。支持新法和反对新法的人,就会内斗。把百姓与皇帝的矛盾,转化成了支持新法和支持旧法百姓的矛盾。所以说王安石这个人坏透了。当然,不可否认,王安石很聪明。

到了宋哲宗时,太皇太后重新启用司马光等人。废除募役法,恢复差役法。当时旧党派系内部有一部分人如苏轼等人觉得新法不应该废除,司马光觉得应该废除。宋哲宗亲政后,打击司马光等人,恢复新法,毕竟新法对皇帝更有利啊。

说到这里,我有一点搞不明白:那就是很多人吹包括宋神宗,宋哲宗的理由之一,就是国库更充实了。我搞不清这些人是不是皇族?如果不是的话,那么靠抢劫百姓,而充实的国库,是对于百姓来说好事?

到了宋徽宗时,继续使用募役法,面且差役越来越多。原因就是妄耗百出,不可胜数。 他今天修这个,明天运那个。最终各种因素加起来,导致宋江,方腊起义。所以老百姓苦不苦和差役法,募役法没有多大关系,关键还在于皇帝用役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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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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