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和宋神宗不是蠢,不是用人不当,不是管不了地方,而是坏


王安石变法后给百姓带来非常大的灾难。不过很多人为王安石洗地,为宋神宗洗地。说王安石和宋神宗,本意是好的,新法是好的,只不过经被下面的官员把经念歪了。甚至有人说之所以下面人念歪,正是由于他们没有正确理解宋神宗和王安石的思想意图。

其实,我觉得世界上不存在念歪的经,只有本身就是歪的经。所谓的念歪,本身就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因为这些人都是人精,研究古今历史和政治,他们对这套制度有很深的认识,一个政策下去,未来会发生什么,在大方向上是可以预测的。比如赵匡胤早就知道自己建立的宋朝征收重税赋会导致大量百姓成为无业游民,有造反的可能,于是早就定下大量养兵的基本国策用于收买和镇压。

也就是说宋神宗和王安石肯定知道下面会加码而把经念歪,而且他们为了保证下面官员会念歪,还提供了制度保障。

先说青苗法: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写得多好,利息相对高利贷要低,半年利率20%,然后还有保人,避免坏帐,利国利民啊。另外还宣布不愿请者,不得抑配,也就是不准强制贷款。

但是欧阳修上奏时怎么说的?

一,利率:

臣亦以谓等是取利,不许取三分,而许取二分,此孟子所谓以五十步笑百步者。以臣愚见,必欲使天下晓然知取利非朝廷本意,则乞除去二分之息,但令只纳元数本钱,如此,始是不取利矣。盖二分之息,以为所得多邪,固不可多取于民;所得不多邪,则小利又何足顾,何必以此上累圣政?

20%的半年利率比30%也低不了多少,也是高利贷啊,五十步笑百步,本质上是也是放高利贷,只不过是私贷改官贷了,所以本质上不是惠民,而是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争利,对百姓并没有什么好处。

此外,实际上利率并不止20%。司马光说“所取利约近一倍”,虽兼并之家乘此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之重”。

为什么20%的利率变成100%了呢?还得我以前文章写的折变吗?就是说本来你应该交小麦一斗,现在我不要小麦了,我要钱。而小麦正常是40文一斗,我说值120文一斗。于是,你应该向我交120文。 而青苗法中,贷款和还款中也有类似猫腻。司马光提到的就是借你一斗陈米,陈米是不值钱的,但是要求你还远高于本息价值财物,比如要求你还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或者小米三斗。

顺带说一下,有人说这是金融创新,对历史进步有巨大推动作用,那是不是一个杀人魔研制毒药是化学创新?一坨大便真心要找,也可以找出有用之物,但是大便就是大便。

二,强贷:

臣窃闻议者多以抑配人户为患,所以朝廷屡降指挥,丁宁约束州县官吏不得抑配百姓。然诸路各有提举、管勾等官,往来催促,必须尽钱俵散而后止。由是言之,朝廷虽指挥州县不得抑逼百姓请钱,而提举等官又却催促尽数散俵,故提举等官以不能催促为失职,州县之吏亦以俵钱不尽为弛慢不才。上下不得不递相督责者,势使之然,各不获已也。由是言之,理难独责州县抑配矣。以臣愚见,欲乞先罢提举、管勾等官,不令催督,然后可以责州县不得抑配。其所俵钱,取民情愿,专委州县随多少散之,不得须要尽数,亦不必须要阖县之民户户尽请。如此,则自然无抑配之患矣。

就是说现在出现层层加码,强制贷款的问题,朝廷也派人来让地方上不能强制百姓贷款,但是又有另一部分朝廷的官员,要求地方必须完成贷款指标,否则治失职之罪。所以地方上只能强制贷款完成指标。所以不应该怪地方层层加码,如果真想治理强贷的话,不能以完不成指标来治失职之罪。这样的话,就能根治强贷的问题了。

欧阳修点出了实质。就是朝廷一边派人告诉地方说不能强贷,一边派人告诉地方,你贷不出去就治失职之罪。一边是不惩罚,最多罚酒三杯,一边是实实在在的惩罚,你说地方官员如何选?这种情势,自然会选择强贷。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现象呢?那就是骗老百姓的,告诉百姓强贷,不是朝廷的意思。朝廷是好人,看看朝廷都派人来纠正层层加码问题了。你们要骂,骂地方吧,都是他们坏。

这就是朝廷又想干坏事,又不想背祸。所以说,朝廷本意就是强贷,没什么可争议的,和地方上一毛钱关系没有。如果说古代百姓看不懂,就算了,但是做为现代人,还要为宋神宗和王安石辩护,那就非蠢即坏。

欧阳修这个人啊,直接把这个骗局给点破了,还给了解决方案,这就直接逼着皇帝和王安石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最大的恶人。当然,欧阳修在奏折中写采用了一些修饰,夸皇帝一番,不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懂,欧阳修的真正意思。

此外韩琦的说法证实了这一点:且青苗之法,内有大臣力主,事在必行;外有专差之官,唯以散钱数多为职办。州县官吏往往变抑勒而为情愿者,盖事势不得不惧,而人情不得不从也。意思是青苗法,以贷出去多少钱为考核指标,所以地方官员,为形势所迫,不得已才为祸百姓。

王安石说:民不加税,而国用饶。意思就是我要在不知不觉中,抢老百姓钱,还让老百姓没有理由指责朝廷。青苗法就是这样,我没加税啊,我是为百姓好啊,看看青苗法的公告写得多好。


所以说研究历史,如果抱着“皇帝不会为百姓做好事的心态”来解读,虽不是事事正确,但是绝对错不了多少。

此外,还有募役法。募役法相比差役法,我在以前文章中已经说了,没必要讨论优劣,本质是扩大抢劫范围,而客观上降低了每一个被抢劫者的痛苦。不仅是王安石粉所说的地主官僚要交钱,更主要的是原来无需服役的不够资格的穷人,以及家庭人数,性别不合标准的家庭都得交钱。

最先版的募役法是说上三等户交钱,四等五等户不交,但是没多久,改了四等户也交。然后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王安石又修改新法,不按户等区别了。直接按财产数量交,也就是变成财产税了。有多少财产交多少钱。然后评估财产的,也是朝廷的人,并不是什么第三方机构,说句难听的,地上一片树叶,都给你计为财产。北宋大臣张方平的见闻中也记录了这一点。

当时地方官员王岩叟大骂:谓之免役,窃以谓(下户)本不当役,何免之有,是乃直率其绪,以为常赋耳。就是说穷人本身就不应该服役,哪有免役的说法呢?这就是征赋。看看当时人都看出来了,募役法只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而已。

如果说以前的差役法是把一部分百姓害死,那么募役法就是把所有百姓弄进ICU。当然,王安石的支持者会夸王安石变法,说现在比原来好多了,至少还有一口气。

那么宋神宗和王安石推动募役法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抢劫百姓呢?是的。

盖熙宁之征免役钱也,非专为供乡户募人充役之用而已,官府之需用,吏胥之廪给,皆出于此,……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作名色以役之也。

就是收上来的钱,远远多于招募人应役的费用,这些钱都用到了各种朝廷开支上。是借着免役之名来增加财政收入的方法。

然后现代学者王曾瑜的考证也印证了这一点:宋朝朝廷通过募役法收取民众免役钱,计划每年征收12343670贯,支出9258585贯,剩余3085085贯。就是说本身计划支出就是900多万贯,但是我要收1千多万贯。而且这个本身计划支出,就是往大了估的。因为实际支出一年只有6487688贯左右。也就是说收的免役钱是双倍于实际所需,然后多余的钱,用于朝廷开支。

所以说,为了减轻百姓疾苦,推出募役法,宋神宗和王安石是拯救百姓,这纯属胡说八道。

此外,募役法中,还有一个叫宽剩钱,就是说现在收成正常,你有钱交,但是明年,后年欠收呢?你不就没钱交了吗?所以我得提前收你明年,后年的免役钱,叫宽剩钱,规定20%。而且实际执行是按40%执行的。有人说这又是地方层层加码了,错。道理和上面青苗法强贷一样,本身宋神宗和王安石就是希望地方加码的。

王安石新法中,还有均输法。均输法本质就是与商人争利。当然,旗号得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同时挑动百姓内部矛盾,把商人其它百姓对立起来。什么打击不法商人牟利了,平抑物价利于百姓了,这些话看上去都很好听。实际并不是,就是为了抢钱。不过好在没有全国推行。

然后市易法。市易法可以说是青苗法的翻版,只不过是针对商户,而不是农民。然后执行模式也是一样的,对相应官员,考核绩效,所以商户也是不贷也得贷。贷款就拿住宅,店面等固定资产抵押。然后商户可以说是人人欠钱,朝廷强迫家商借自己的高利贷,可以说人人都还不起。

还不起?没关系,你有家产啊。房子啊,车子啊,不都是我的了吗?于是到宋哲宗时,皇帝开始要债了。当时是元祐二年,朝廷下旨,对开封实行“大拘掠”。也就是对所有商人的财产进行清点,欠债的商户,不管大小,一律没收房屋,接管收入,然后直到你还了债,我才把这些还给你。还债的内容包括:本,息,滞纳金。对于大户是按照欠款全额没收,小户是没收一半。

谏议大夫梁焘知道后,连忙劝阻。大意就是:朝廷一贯仁德,爱民,而这件事呢不仁德,与一贯行事风格不符,逼死商户了,对双方都没好处。

不过这是表面的,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皇帝的道德水平是远低于普通百姓的,为啥?道德的作用就是让人可以在社会中生存。比如说你不讲义气,那你就没有朋友,你坑蒙拐骗,那就没有人来买你东西。而皇帝有着至高权力,不需要用道德来在社会上生存。

所以对皇帝只能以利诱之,于是梁焘以贴黄,也就小纸条的形式告诉皇帝:祖宗之朝,京师之民被德泽最深,居常无毫发之扰,故大姓数百家。庆历中,西鄙用兵,急于财用,三司患不足者数十万,议者请呼数十大姓计之,一日而足,曾不扰民而国家事办。祖宗养此京师之民,无所动摇者,正为如此。臣愿陛下以祖宗之法为法,存全爱养京师已敝之民,一二十年之间,方得如旧,诚远计也。伏惟圣慈深留宸念

意译过来就是:当年京城这些大户在仁宗缺军费时,一天就凑齐了军费,帮助了仁宗。商户的钱就是你的钱啊,你随时可以取,何必急在一时?放过他们一马吧,将来他们会更变得肥,以后再杀,你得到的会更多。

其实本身上皇帝考虑的是,我抢到钱就行了。商户家破人亡后,我只要给些优惠政策,又会有一批人来经商。我大宋近一亿人口,这些商人死了就死了。新商户来了后,我又可以照样正常收税,一切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而且一些行业,本来我就想官营,直接赚利润远比收税强啊。

当然梁焘也知道皇帝是这样想的,知道前面用仁义来劝皇帝没用。然后巧妙的用“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个逻辑,来劝说皇帝。

回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王安石一系列的掠民,害民的新法,他自然是知道可能有风险的。所以他又同时推出了保甲法,建立民间武装,防止老百姓受不了造反。现在人都知道,去抢劫,你不能空手去啊,你得拿着刀啊,而保甲法就是宋神宗和王安石抢劫时的“刀”。

一系列的变法,本质就是宋神宗和王安石一起为满足私欲而害民,私欲是什么?无非两个,对内有更多的钱来镇压百姓,对外可以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财富。

当时就有很多人指出来了,不过王安石不承认这点,为自己辩解,说自己不是汉武帝的桑弘羊,自己和他不一样。当然这种话不足为信,就好像法庭上每个人都会为自己辩护一样。从史实来说,他就是这种人。

有人说对王安石的历史评价很难。其实并不难,觉得难那是因为站在皇帝立场上,站在皇帝立场上,王安石绝对是一个大忠臣,自己清廉,一心为主,但是他变法又确确实实给皇帝统治带来危机,当时可以说是全民反对,以至于越南伐宋时,就是用这一个问题来煽动宋朝百姓。也就是说对于皇帝来说,王安石是一个无能者,他没有能力让百姓被送进屠宰场还哼着小曲。

反过来,如果站在百姓立场,王安石的评价就很简单了:一个害民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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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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