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名臣-赵绰屡触龙鳞终被弃

时间:隋文帝开皇十七年 公元597年

主要人物:赵绰, 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 生卒年不详,性格正直刚毅。

原文:帝以所在属官不敬惮其上,事难克举,三月,壬辰,诏“诸司论属官罪,有律轻情重者,于律外斟酌决杖。”于是上下相驱,选行捶楚,以残暴为干能,以守法为懦弱。

帝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于是行旅皆起早宿,天下凛凛。有数人劫执事而谓之曰: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来耳。而为我奏至尊:自古以来,体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者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而属无类矣!”帝闻之,为停此法。

译文:隋文帝因为各部门的属官不敬畏上司,以致事情不易完成。三月壬辰(初九),下诏说:“各个主管部门给下属定罪时,有时法律条文应从轻处罚,而情节又比较严重,准许在法律规定之外斟酌处以杖刑。”于是各个部门上下互相驱使,乱行捶打,以残暴为能干,以守法为懦弱。

隋文帝认为天下盗贼太多,下令凡是偷盗一文钱以上的都要在闹市中处以死刑。有三人一起偷盗一个瓜的,被察觉后立即处死。于是行旅之人都起早睡,天下百姓都提心吊胆。有几个人劫持执法官吏后,对他说:“我们难道是来抢劫的吗?只是为那些受冤屈的人而来找。你为我禀告皇上:自古以来,治国立法,没有偷盗一文钱而处死刑的。你如果不为我禀告皇上,我们还会再来,你们这些人就不要再想活命了!”文帝听说后,废除了这条法令。

读解:一个国家之所以治理不好,其原因固然很多,刑法混乱大概是其中的一条重要的原因吧。并且法混乱有两种情况,一是法令条文本身不够完善,相互矛盾,宽严不当;二是有法不依,只凭执法者个人一时的喜怒,随意给予惩罚。只有各级官吏守法执法,国家才能安定,人民才可能有一点点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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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开皇   永济   行旅   隋朝   官吏   残暴   法令   自古以来   盗贼   皇上   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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