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党争政治争端:弹劾冯铨案、“南党”案,参与官员结果如何?

南北两党之间矛盾积深,在诸多方面针锋相对,在顺治朝曾出现数次影响较大的政治争端。这些争端,在朝局中多表现为互相攻讦,弹劾对方。

弹劾冯铨案

天启时,冯铨曾投靠魏忠贤,与东林党人互相攻讦,是为魏忠贤“十狗”之一。其与东林党的纠纷和“阉党”的标签,为冯铨后来遭人弹劾埋下了伏笔。

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书征冯铨,冯铨闻诏而至,遂得重返仕途,并以大学士衔入内院佐理机务。仕清之初,冯铨的活动颇引人注目,他率先剃发效忠,很受多尔衮的信任。

顺治元年六月,他与洪承畴共同提出恢复明朝的票拟制度,希望各部奏章抄本送至内院由大学士审阅,这得到多尔衮的认可。冯铨在礼制方面也很有建树,太庙和社稷坛的典礼章程便是冯铨与谢陞一同制定,顺治帝的登基礼更是由冯铨主持操办。

在整顿赋役制度上,冯铨亦出力颇多,如顺治三年四月,多尔衮著令大学士冯铨前往户部,“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这样一位臭名昭著的官员在新政府大获成功,自然会招致一些非议。

顺治二年八月初一,浙江道监察御史吴达首劾冯铨,拉开了南北相争的序幕。吴达对冯铨的参劾,其内容要点有六:其一,各地灾害,冯铨未引咎辞职;其二,票拟自专,不奉谕旨;其三,招权索贿;其四,认作阉党魏忠贤干儿;其五,招抚阉党阮大铖;其六,令其子冯源淮大张筵席,结交权贵。

同时,弹劾也牵扯到在前朝同样依附魏忠贤的李若琳和孙之獬二人。紧接着,江西道试监察御史李森先亦进言弹劾冯铨,他对冯铨的谴责尤为严苛,除弹劾其招摇纳贿数事外,更称“明朝二百余年之国祚,坏于奄宦魏忠贤之手,而忠贤当日戮杀贤良,通贿谋逆,皆成于奸相冯铨之一人”,将明亡之因归咎于冯铨一人身上。

李森先一方面将明亡的历史原因与冯铨奸相误国的行为联系起来,强调冯铨有祸国之患,同时又指出冯铨权势极大,以致刑部各官对冯铨诸罪莫不敢言,这份疏词着实引发了这次弹劾的高潮

随后,御史罗国士、桑芸、王守履、邓孕槐,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等科道官先后上疏题参冯铨,此事拖延旬日,未得裁决,以致“内外大小,群情汹汹”,多尔衮不得不在重华殿召开满汉大臣会议,亲理此事。

当时刑部启奏吴达、李森先等人所劾之事不实,多尔衮便命刑部及各科道官与冯铨逐一对质,经鞫问,吴达等人“所劾冯铨、孙之獬、李若琳各款,俱无实跡”,应反坐。一月前吴达的上疏已令多尔衮对明末党争有所警惕,此次查无实据的弹劾,更使多尔衮心生怀疑。

因此,多尔衮厉声批评上疏诸臣,指出“故明诸臣,各立党羽”,是明亡之因,认为他们这些无实据的弹劾,是“蹈明陋习,陷害无辜”!并明确表示“所劾三人,皆系恪遵本朝法度者”,有夸奖冯铨等人率先剃发投诚之意。

礼科给事中龚鼎孳不满多尔衮的处理,便将话题引向前朝旧事,重提冯铨曾为阉党党羽之事,企图以此扼杀冯铨仕途,他攻击冯铨道:“冯铨乃背负天启,党附魏忠贤作恶之人。”

面对龚鼎孳的弹劾,冯铨辩称魏忠贤掌权时,已遭罢官,待魏被诛,自己仅告归田里,而未被诛戮,可见其非魏忠贤心腹,并反奏龚鼎孳曾降农民军李自成一事。

冯铨的奏劾引起多尔衮的注意,遂询问龚鼎孳此事是否属实。龚鼎孳只得承认,并以魏征归顺唐太宗之事为自己辩解。由于冯铨机敏善辩,能立即抓住了龚鼎孳把柄,弹劾内容又查无实据,因此得以解围。

弹劾冯铨案,既谈及明末党争和阉党误国之事,此前又有吴达上奏“江南既定,人材毕集”一疏,劝说多尔衮以前明为鉴,罢除逆党权翼,希望注重对江南人才的选用,以防止“君子气沮,宵小竞进”,这些迹象表明诸科道官对冯铨的弹劾是明末党争的重现。

对此案,多尔衮已有深刻认识,称此案是诸科道官“蹈故明陋习,陷害无辜”的行为,“足见尔等结党谋害”。冯铨曾为阉党毋庸置疑,但清廷亦不太可能单纯地拿前朝旧事作为定罪依据,多尔衮在审讯时亦提道“前朝旧事不当追论”。从批红的内容来看,吴达、李森先等人弹劾冯铨的罪行皆查无实据。

事实上,冯铨入清以后,一向谨慎行事,并无大过。吴达、李森先等人并无实切证据的上书实是党派间的斗争,旨在让北党冯铨下台,为南人争取更多晋升机会。廷讯结束后,冯铨无罪,任职如故。但不久,李森先、许作梅等人便受到革职夺官的惩处。此次交锋,以南人的失利告终。

陈名夏之死与“南党”案

陈名夏,明崇祯十六年进士,他极负才华,以其敏捷才思考取会试会元,高中廷试探花。明亡后,得保定巡抚王文奎推荐入清,官至吏部尚书、弘文院大学士。

陈氏早年曾入几社、复社,与江南社局人物关系紧密,他所引荐的陈之遴、宋徵壁、吴伟业等皆是社局中人,厚植党羽的情形十分明显。尽管顺治帝十分欣赏陈名夏的才华,但对其为东林后裔及结党隐患仍心存顾虑,这给北党攻击陈名夏留下可乘之机。

正是在北党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下,陈名夏深陷党祸而不能回头,终在“南党”案中,走向死亡的深渊。陈名夏“南党”案发生于顺治十一年三月,但陈名夏深陷于党争,并引起顺治帝重视,应始于顺治八年。

当时,陈名夏、陈之遴、龚鼎孳等南籍汉官受顺治帝信用,而北党冯铨因“毫无建明”而致仕,其他北党成员李若琳、宁完我亦相继遭到贬责,南党进入强势阶段。北党为挽回颓势,遂向南党发起进攻,由此便爆发了张煊弹劾陈名夏“结党行私,铨选不公”一案。

张煊,山西介休人。陈名夏奉命甄别都察院台员事,为此曾与分管都察院左都御史事的洪承畴以及礼部尚书陈之遴同往火神庙秘密议事,此事为张煊所遇见。陈氏名单奏定后,计十一名御史外转,张煊名列其中。

为证明陈名夏存在铨选不公、私庇南人的行为,张煊曾举一事为例:河南孟津人王铎资历较深不得擢升礼部尚书,而资历较浅的浙江海宁人陈之遴反而得到陈名夏推升。

案发时,顺治帝正外出打猎,谭泰“咆哮攘臂,力庇党人,务杀张煊以塞言路。诸大臣惮彼凶锋,有随声附和者”,控制着审讯过程的走势,待“上还京,復命王大臣廷鞫,吏部尚书谭泰袒名夏,奏名夏事在赦前;煊奏不多实,且先为御史不言,今当外转,挟私诬蔑,罪当死,因坐绞”。

因谭泰偏袒陈名夏,此案以张煊论死,陈名夏免罪暂告一段落。值得注意的是,陈名夏虽有意推升同为南人的陈之遴,而掌握推升大权的实是吏部满尚书谭泰,这是谭泰极力为陈名夏开脱的重要原因。

案结不久,政局突变。谭泰被处极刑,张煊弹劾案也于顺治九年正月由郑亲王济尔哈朗主持重审。重审时,洪承畴招对俱实,而陈名夏“厉声强辩,闪烁其词”,后被诘问词穷,便“哭诉投诚之功”,以求免死。这给顺治帝留下了很差的印象。

此案陈名夏逃过一死,但自此以后,陈名夏便在“结党”问题上越陷越深,最终死于宁完我弹劾之下。顺治十年,既是陈名夏被起复使用之年,也是他由荣转衰、备受顺治帝猜忌的一年。

该年正月,陈名夏忽得皇帝征召,调任秘书院大学士,并充纂修太宗实录总裁官,该迹象预示顺治帝似乎有再度重用陈名夏之意。然而,在一次官员名额的推荐中,南人的举动使顺治帝对陈名夏再次产生了怀疑。

二月,前吏部尚书高尔俨因病致休,吏部尚书有缺,于是南党孙承泽奏言:“大学士陈名夏在吏部时,颇能持正,请以名夏分理部事。”孙承泽作为吏部左侍郎,以下官举荐上官,违反常规,这不禁让顺治帝联想到前明万历史事,感叹道:“六部大臣互相结党,殊不合理。”

孙承泽的上疏,给顺治帝提了一大难题,“允其所请而用名夏,则与彼有利,如不允所请,又将使朕猜忌名夏也”,几经斟酌,顺治帝还是任命陈名夏为吏部尚书,并谕陈名夏“尔可毋疑惧”。

但不久,冯铨就得到了起复,被召还内院,授弘文院大学士。冯铨在这一敏感时间点得到启用,可见,顺治帝对陈名夏的怀疑已愈发严重。冯铨复任伊始,便借讨论亲试翰林官之事向陈名夏发起攻击,称“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以此讽刺在场的陈名夏。可以说,冯铨的起复,为陈名夏由荣转衰,给陈氏的倒台增添了不少助力。

此后,陈名夏在“任珍案”中表现不佳,更使其政途走向灰暗。任珍原是明朝副将,降清后,屡立军功,渐升至左都督,复加太子太保,授三等子爵世职。

陈名夏、陈之遴等人为任珍的辩护,并没能改变任珍的处境,反增生顺治帝的不满,被顺治帝批评为“以巧生事,又欲以巧止事”、“溺党类而踵敝习”。

此案,陈名夏、陈之遴原以欺蒙罪、金之俊以依附党类罪论死,后“宽之,但镌秩罚俸,任事如故”。其他汉官如胡世安、王永吉、魏象枢、孙承泽等人则或被降级,或被罚俸

陈名夏等虽暂时躲过一劫,但此事显然是顺治帝对南人汉官的一次严重警告。此案后,陈名夏的地位江河日下,直至在“南党”案中被参劾论死。

结语

在“南党”案发前,陈名夏已失去顺治帝的信任,数次遭到顺治帝的训斥顺治帝对陈名夏确有猜忌,但陈氏有如此凄惨之结局,他与北人的矛盾实是直接原因。

这次陈名夏“南党”案对南人的打击是巨大的,然而因此案被直接惩处的南人高官却不多,仅吏部左侍郎孙承泽被令休致,顺治帝不愿将南北问题扩大化是重要原因。

当时陈之遴、程芳朝等党附陈名夏的汉官虽大多得旨免议,不过在后来因涉党而被追论处置的不少,完全没能摆脱陈名夏“南党”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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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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