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女子欲向哥哥要一万大洋,遭拒后将其怒告法院,被世人称赞

1928年9月5日,上海租界临时法院。一辆汽慢慢停下来,从车上缓缓走下一位女士。只见她身穿白底素花旗袍,脚踩高跟,手握香包,一身的雍容华贵。

看见她下车,人群一阵骚动。

她微微环视了一下四周,气宇轩昂地朝大门走去。

这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曾为上海滩首富的盛宣怀的女儿盛七小姐,盛爱颐。她今天来到法院只为一场官司。

曾为上海首富的盛宣怀

女人打官司,在今天来讲并不稀奇。但在当时,不亚于平静的湖水扔了一颗巨石,其轰动效果非比寻常。

她打官司,是要状告她的几个哥哥及两个侄子。当时民国成立时间不长,封建思想仍有余温,女性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仍很低下。而盛爱颐不但要状告男性,还要以小犯上告她的哥哥,这样的事在以前是闻所未闻的。

她为什么要投诉她的哥哥,这事还得从1916年说起。

左为盛爱颐

1916年的一天,上海首富盛宣怀去世。死前他就立了遗嘱,要把自己的财产均分成两份处理。

他成立了一个“愚斋义庄”,把一半钱放到这里,而这里的钱有四份是公益慈善基金,六份要用来救济盛氏家族贫困的人。那另一半财产盛氏五房均分,盛世五房指的是盛爱颐的三个哥哥和两个侄子。那时算得盛氏总资产为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三千八百六十八两八钱五分五厘。一半的财产约为五百八十余万两,而盛家的五房子孙,各得一百一十六万两。

一百一十六万两本来已是天文数字了,正常消费是绰绰有余。但对盛世兄弟来说就不一样了。特别是盛四盛恩颐,吃喝嫖赌无所不好。这样一来这些钱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盛恩颐

1927年庄夫人去世后,盛四打起了歪主意。

他要把“愚斋义庄”中的“颐养费”也就是除掉公益慈善的那部分提出来再供五房均分。那部分钱大约三百五十万两。五房均分后大约能各分得七十万两。

盛七小姐听说此事后气得咬牙切齿,她气愤五房的贪得无厌。

那些钱本已经归了公款,怎么能再提出来呢。如果真提出来的话,那也应该是七份均分,应该再加上七小姐盛爱颐和八小姐盛方颐,因为根据当时民国的法律,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但以盛四为首的五房并未与之商量。

她气愤的找到了盛四,跟他提出要十万大洋出国留学用。但盛四却一毛不拔,他说他自己的钱还不够花呢,怎么能给盛爱颐那么多钱让她出国呢。

盛爱颐跟他据理力争,说根据当时的法律盛氏义庄的钱她也有份,但盛四根本没把七小姐放在眼里,他认为那财产该按北洋政府的法律分。

盛四严重低估了盛爱颐的胆略和能力。因为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之所处的环境,盛爱颐思想开明,见识广博。

她又是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人,她不是封建制度下唯唯懦懦的女性,她已是一个独立自主充满叛逆精神的新派女性。

盛爱颐哪受得了盛四这个气,回去思来想去下定了要与盛氏五房对簿公堂的决定。

她首先找到盛八小姐,因她也未嫁同样也有继承权,她想联合盛八小姐一同打这个官司,来争回那部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无奈盛八小姐虽贵为盛家闺秀,但因其母为盛宣怀偏房,所以连同她一起自感卑微,从小就是软弱的性格。让她去打官司告几房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没办法盛七小姐只能独自开战。

她要状告几房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上海滩。

从古至今一奶同胞为争家产闹得不可开胶的案子数不胜数,大家都司空见惯了。但盛爱颐这件不同。

第一,这件案子原告是盛爱颐,是女性,这在以前的社会包括民国成立初期是不可想象的;第二,这也是民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女权案。案件的判罚对以后的案件会具有相当的警示作用。

民国之前的封建社会,如果家里有儿有女财产的继承权是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女儿身上的,对此当时的法律条款有明确的规定。

但中华民国的法律条文和以前是不一样的,中华民车的法律条文里规定男女平等,未嫁女子同样具有财产继承权。法律虽然已经规定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从未有女性真正借此维权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逐渐发酵。人们对这件事的关注度非常之高,而且大部分人和媒体都表示了对盛爱颐的支持。

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是盛家人所始料未及的。盛四怕给自己带来更坏的影响他,主动找到了盛爱颐求各和解,他打算给盛爱颐十万大洋满足她留学的愿望,代价就是让盛爱颐放弃投诉。

但此时盛爱颐已铁了心要将官司打到底。

她亲手写了诉状,精心挑选了律师。只等开庭那天与盛世五房对簿公堂。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开庭当日,法院被围的水泄不通,周围挤满了各界群众,人们来这里有的是关注案件本身,有的只为一睹七小姐的芳容。那天到法庭旁听的还有著名大律师詹凤、江一平等人,轰动程度可见一般。

庭审时,盛氏五房并未亲自到场,而是请了代理律师。

在原告方陈述完案情后,被告方开始反驳,大意是1916年盛宣怀去世时遗产的分配是按遗嘱分配,一半归盛氏义庄,一半由五房均分。现在若再分配义庄的除慈善基金的那部分也应按北洋政府的法律规定,沿袭以前的原则,由五房均分。没有女儿的份。

原告方反驳的大意是:现在是民国,法律中已明确规定男女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北洋政府的法律已不适用于民国。

庭上,盛爱颐还曾质问对方律师是北洋政府的律师还是民国的律师,如果是北洋政府的律师让其回到北洋去。惹得台下哄堂大笑。

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其他几房的律师也都用同样的说辞反驳,也都争的面红耳赤。

庭审在法官的一声“休庭”中结束,于是各方回到家中等待消息。

一个月后,法庭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宣布盛爱颐方胜诉。也就是说那三百五十万两变成了七份均分,盛爱颐也获得了五十万两遗产。

盛八小姐看到盛爱颐胜诉她也倍受鼓舞,呈交了诉状,结果她也被法院判胜诉,获得了七分之一的五十万两。

左:盛方颐 中:盛关颐 右:盛爱颐

不过他们差一点就没拿到钱。

有位常州绅士上书江苏省政府,认为盛氏义庄的财产属公款,不应由盛氏家族所得。江苏省政府于是下令禁止盛氏七房提取财产。

但后来江苏省政府发生财政危机,于是他们也打起了盛氏义庄钱财的主意。

他们找到盛四,欲分得盛氏义庄的四成慈善款,其余六成可以继续由盛氏几房均分。

如此一来“愚斋义庄”便不存在了。

盛四当然是同意的,对于他来说只要钱到手其余的都无所谓。但此举遭到盛氏义庄董事会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以不交出文书账本来进行反抗,还到法院去起诉,一时间弄得几方机构都焦头烂额。

但最终江苏省政府压制住了盛氏义庄的董事会,让他们交出了文书。

最后盛氏兄妹虽拿到了钱,但已形同陌路。

这件女权案虽表面看来只是一场遗产之争,但实际是女性的维护权益之战。她代表随着时代的改变女性意识已觉醒,她们已渐渐走出历史的阴霾。

时至今日,这桩民国第一女权案仍对女性维护权益有借鉴意义。封建社会和封建制度早已被尘封在历史的尘埃里,但旧社会对妇女的重压仍让人心有余悸,因为它是那样的冗长,那样的沉重。

感恩时代,感恩为女性翻身做出表率和努力的前人。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今天女性灿烂的绽放,才有了人人平等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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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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