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事例,官与民人数比例是多少?





古代最初“冗员”的含义是指在固定官职之外,为了应付急事而故意多设了一套人马。“古设官分职,人有常守,转移执事,不可无人,故有冗员备使令。”这些人平时无专职,实际上是一些坐食俸禄的闲散人员。


如果说,这些冗员的存在,是为应对不测而设置的预案,在实职之外设一个备职,倒也不无道理。问题是利用这一惯例,古代掌握实权的官员,趁机“为人择官”、安插嫡亲、受赂卖爵。


这样一来,官吏之数大增。“官职冗滥”,不但造成了“官冗伤财”,加重了国家财政危机,而且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发展下去有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危机。


古代历史上的有识之士,看到了这些弊端,发出过“省冗官”、“去冗官”、革冗员”、“汰冗员”、 “减冗吏”、“并冗吏”的呼吁。


如晋武帝时,朝官傅休弈提出过建议:不能让那些多余的散官,坐着吃百姓的粮食,应该让他们去种田,以增加“天下之谷”。唐代的白居易也呼吁道:“ 捐不急,罢冗员”(舍弃不必要的机构,淘汰无关紧要的官员)。


历史上的有作为的国君,在抓精简机构,裁削冗员方面,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的事例。


光武帝刘秀





东汉建国初,县级机构共有1587 个,每个县有各类官吏30到50人。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六月,光武帝刘秀根据战争过后,人口急剧减少至一千多万,而县级机构数量和官吏数量仍然未减的情况,下令“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一下子就裁并了407个县,使县的总数减少到1180 个。同时精简了一大批官员。按每县官吏平均40人计算,就裁汰了16000余人。


到了和帝元兴元年(公元105年),全国官员总数7567人,民口数53256229人,官员数与民口数的比例为1.42:1万。


文宣帝高洋





北齐文宣帝高洋建立北齐时,东魏留下来的地方机构膨胀吓人,所辖人口却少得可怜。当时地方机构有州级113个,郡级523个,县级1468个。有的州如北荆州只有933户、4056人口,却下辖3郡8县,平均1郡311户,1000余口;1县不到120户,500多人口。西定阳郡仅辖1县,只有42户,140人,比现在的一个村庄还要小。


按照北齐的规定,低等的下下郡,机构人员编制103人;低等的县编制30人。就是说,西定阳郡140个民众,需养活133个编制人员。


文宣帝针对“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牧守令长,虚增其数”(一百户的地方,便设置一州;三户人家,也建立一郡;州牧、郡守和县令、县长,随意增加虚位)的严重程度,在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十一月,开始大规模地精简地方机构、裁减富余人员。


文宣帝下令撤销了“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五百八十九县”,共使39400多人丢掉了官位下了岗。其中:3个州是696人;153个郡是15799人;589个县是22971人。


20年后的幼主承光元年(577年),北齐官员总数为2322人,民口数20006880人,官员数与民口数比例为1.16:1万。


只是北齐的立国历史短,只有28年,精简机构的效果还未得到长久的显示,就被北周代替了,于是,地方机构重新臃肿起来,郡的数量又上升到五百多个。


隋文帝杨坚





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朝建国。隋文帝杨坚,首先对朝廷机构进行了精简,确立了“三省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并废除“九品官人法”,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吏均由朝廷任免,以防止地方乱增滥用官吏。


开皇三年(583年),也就是隋朝开国第3年,隋文帝一下子废除了郡的建制,实行州管县的两级体制。这样,全国裁掉五百多个郡,裁减官员五万多人。


25年后的公元606年,即隋炀帝大业二年时,全国官员总数为12576人,民口数46019956人,官员数与民口数比例为2.73:1万。


唐太宗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更把“省官”视为善政之先。他认为,官员不在多,在于用人得当。如果任用了好官,尽管人数不多,也可以让天下得到治理;用了不好的官,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他“量才授职,务省官员”。


他即位不久,便从朝廷到地方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精简。而且着眼点,首先放在精简朝廷各部门上。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将朝廷各部门中的文武官员,从2000多人压缩到610人。同年,把地方原来的360个州合并为331个州。


他为了把自己的主张贯彻下去,还专门颁布了法律条令:每一部门都有规定的官员数,凡设置的人员超过了定编,或不应设置而设置的,超编一人,打长官一百大板;超三人,罪加一等;超十人,处徒刑二年。


唐太宗的并合机构、压缩人员,取得了“吏寡易求” 、“官省易治”、“俸绿易供"的成果,为“贞观之治”辉煌提供了重要保证。不过到武则天当政后,官僚机构又开始庞大起来了。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期间,也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精简,为“开元盛世”打下了基础。


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唐朝全国官员总数为18805人,民口数41419712人,官员数与民口数比例为4.54:1万。


我们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尽管古代精简机构,裁汰冗员,不乏事例,但由于封建王朝帝制性质的决定,始终缺乏坚持不懈的自我调节的机能,往往在中期又故态复萌,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之中。有的朝代如北宋仁宗期间,官与民的比例甚至达到了10.77:1万。这些值得后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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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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