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德国的选帝侯制度

1356年查理四世为争取境内诸侯支持,颁布了《黄金诏书》,明确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由七大选侯选举产生:波希米亚国王、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藩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主教。

神圣罗马帝国

波希米亚国王

领地大致为今天的捷克,9世纪起普舍美斯家族逐步统一周边部落,建立捷克公国,1086年接受神圣罗马帝国册封为波希米亚王国。1306年,普舍美斯家族绝嗣,经过一系列运作,卢森堡王朝开始统治波希米亚王国并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后来卢森堡王朝绝嗣,在1526年,哈布斯堡家族继承波希米亚王位,开始了长达400年的统治。同时,他们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家族。

普法尔茨伯爵

普法尔茨原意本是一个‘职业’,即为帝国皇帝代表。由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继承,在欧洲结婚带领土、生子分家产的特殊传统下,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有两大支系巴伐利亚支系与巴拉丁那支系。出了2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萨克森公爵

一个古老的公爵家族。

勃兰登堡藩侯

勃兰登堡家族就比较著名了,后来控制了波兰王国的普鲁士公国,再后来成为了普鲁士王国。

美因茨大主教

美因茨大主教是神圣罗马帝国内的影响力巨大的教权诸侯,帝国宰相,教长。是除教宗外唯一被称呼过“圣座”的神职人员。美因茨大主教应在皇帝去世后30天内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召开选帝侯会,同时他可以最后一个投票,可以在3:3平局的情况下决定帝国皇帝。

历史中其他的选帝侯

1623年普法尔茨伯爵的选帝侯位置,被当时的帝国皇帝授予了表亲巴伐利亚公爵(支系),后为了补偿原来的长系,又设置了第8位选帝侯。

终结

随着拿破仑吞并了整个莱茵河左岸四个莱茵选帝侯国的大片地区,后又强迫让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解散,并组建了莱茵邦联,选帝侯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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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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