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戴头盔,电动车上路迎来“3禁”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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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电动车有限速、有驾驶证、买保险等诸多规矩,但自“一盔一带”政策后,电动车又有了“三禁”政策,今天小辣椒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禁止电动车进楼停放和充电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

具体场所有: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乱停放、乱充电都会被罚。

其中《消防法》第60条明令规定:占用、堵塞以上通道的责令改正,处5000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事故案例:

2022年12月8日凌晨,天津某小区一楼道内,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突然发生爆燃,在短短5分钟内,连爆18次。

3月3日,福建某小区发生火灾,起火位置为客厅,过火面积5平方米左右,起火原因初步调查为电动车入室充电所致。所幸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灭火,及时救出4名被困人员,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小辣椒提醒:电动车一定要放在专门的充电场所充电,不仅能避免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充电风险,也能营造安全的出行、使用环境。

二、禁止电动车无牌上路

目前,阜宁警方正在集中整治、严查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尤其是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非国标电动车正在登记牌补领了。

那么如何办理号牌?据阜宁警方发布,车主携带3项资料:1、车主身份证原件;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3、购车发票或收据。

如果车辆购买2019年4月15日之后,携带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及车辆到就近派出所或者县车管所办理“新国标”绿色号牌。

小辣椒提醒: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全国可以免费上牌,车主只需携带相关资料就能合法上牌上路。

三、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从2023年4月15日起,云南全省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根据当时的电动车过渡期时间,且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过渡期为四年,所以自2023年4月15日起不得再上路行驶。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防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蒙自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小辣椒提醒:一旦超标电动车被禁止上路,车主万万不可违规上路,或将被罚款、扣车。

小辣椒总结

提醒全国电动车主,牢记电动车3禁:禁止电动车进楼停放和充电、禁止电动车无牌上路、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希望广大电动车用户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电动车小辣椒欢迎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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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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