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贱籍”制度

1

古时候有一种法定社会等级,称为贱籍,比如说古代某人犯大罪了,抄没家产,男的充军,女的罚入贱籍。贱籍社会地位最低,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不许购置土地产业,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比如说玩音乐的,放在古代就是贱籍,刘亦菲在主演的电视剧《梦华录》里就是个贱籍,二婚还嫁给了皇城司头领,相当于现在国安部部长。电视剧嘛,看看就好别当真。

到了清朝雍正时期,就有人大代表,不对,是大臣提议“贱民脱籍”改革,雍正帝就下旨把一部分贱籍转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这个雍正帝,就是《甄嬛传》里面那个皇帝。


2

到了现代法治社会,罪犯子女不能考公务员参军,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政审属于实操层面,没有明文规定而在实操层面增加限制,对无罪的人加以这样的惩罚,和罪责相适应原则严重冲突。目前所有的职业限制都是针对犯错或者犯罪者本人的,比如律师法规定,受过刑罚的不能做执业律师,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再比如之前电视剧狂飙里一个演员被爆出曾经吸毒,对于劣迹艺人一律封杀,没有什么好冤枉的。

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也就只能是出于道德上的理由了。无论你说是为了警示、教育社会还是什么理由,抽象概括起来就是,一群无罪的人不幸而被道德献祭。我想没有任何人希望自己没有过错就被道德献祭,而罗翔视频评论区里,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样很公平、合理。例如有人说,只是不让考公务员、参军,又不是不让做其他职业。要知道,很多企业都是参照政审标准来的,罪犯子女实际遭受的限制比这多得多。

看完罗翔老师的视频评论区,我只感觉到,许多人不想厄运轮到自己,但却毫无愧疚地踩踏不幸的人。

3

为什么会这样,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罪犯子女遭受歧视,富二代、体制内受到羡慕、追捧甚至崇拜,我们在这样的过程中,到底是在追求公平,还是在羡慕特权?羡慕特权必然会导致对弱者的忽视甚至是落井下石。虽然我们都被教育“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人人生来平等”,但是扪心自问,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另一方面,罪犯子女遭受的歧视与限制,相反还会衬托出“清白出身”的可贵价值,甚至有人会在这种无意义的鄙视链上因此而沾沾自喜。

那么这种所谓的公平会不会是一种建立在自我标榜之上的幻觉?

其次,认为一群还没有犯错的人天生带有罪恶,为了防止他们未来可能会犯错从而加以歧视和限制,是否是因为对法治不信任?

一个人不论出身怎么样,犯罪了就接受法律惩罚。而因为担心他未来可能犯罪就加以歧视,用道德代替法律来约束管理,是不是担心法律无法维护公正。若是这样,我们追求的法治公平,是不是建立在一种对法治、公平的不信任之上?追求所谓合理、道德的方法是献祭无罪的人,是不是也并不道德?那些红几代官几代出身的公务员,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例也不少,“清白出身”这个理论好像也无法证明什么。

最后,我认为罪犯子女考公问题眼下绝对不会放开。

如果放开,因为企业就业的歧视等其他因素反而会导致这群人考入公职的动力远超正常水平,当前就业形势本就严峻,无法承载。同时,必然会有人厌恶这样的竞争,就像美国人厌恶中国人抢走了他们的就业岗位。这种突然的一视同仁也会击碎某些人群“清白出身”的自我标榜和幻觉。这群人会因为电视剧里刘亦菲扮演的贱籍而大喊不公,却决不允许现实中的罪犯子女和自己竞争。

那么退而求其次的作出适当的区分,例如过失犯罪、轻罪区分开,我认为也只会在实操层面,因为这事儿天然具有法理上的不合法性,无论如何都无法形成明文规定。

你对罪犯子女考公参军问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0

标签:自我标榜   明文规定   罪犯   清白   法治   出身   子女   公平   道德   电视剧   制度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