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等于国库的钱?等于地方财政的钱?想划走就划走?说好的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呢?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呢?
改革改革,“改”就是改正过去的错误和不合适的措施方针;“革”就是创新,提出新的举措和路线;有利于社会发展,有益于人民群众。
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走,解释为“共济”,这不是变相的众筹吗?换个说法而已,不是在掩耳盗铃吗?
一般情况下而言,在医院看病,每样药都自己掏腰包买的。都是付了钱的。治疗时开自费药和自费医疗器械才是大问题。
专家们研究过自费药和自费医疗器械在治疗总费用的占比吗?知道有多少自费药报不了账吗?知不知道刨除自费药和自费医疗器械的费用,所谓报销比例80%或70%会很水吗?
整天盯着普通群众的钱袋子,千方百计让老百姓往外掏银子,不去想如何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悖的。
不问自取是为贼,想起一句话:“窃不是偷,读书人的事,怎么能说是偷呢?”果然很专家。果然是读书人。
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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