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我村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

我们村是皖北一个偏僻又落后的小村,无须讳言,皖北经济发展不仅落后于江浙闽粤等发达地区,就是与省内的皖中、皖南相比,也落后很多。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村子虽小,却非常有代表性。

眼下的农村,适婚男女青年中,男多女少,一女难求。甚至二婚三婚女青年也灸手可热,彩礼索价居高不下。农村中大批男青年成了光棍,年龄小者二十多岁,大者已近四十岁,看来婚姻无望。用此地话说,这批人在婚事上算是“朽头了”(意即年龄越来越大,已无希望)。

以我村为例,村里户籍人口八百人,留守的老人约二百余人。有男性青年光棍近五十人,年龄从二十多岁到四十多岁不等。这批光棍的共同特点是家庭条件差,学历低,几乎都是小学毕业、初中肄业或毕业,无一技之长,以长年在外打零工为主。买不起车,更买不起房,存款甚少。

每到春节,这批人就回来了。他们聚在一起,喝酒打牌,聚众赌博,无半点忧愁。他们是吃了上顿不管下顿,用时下的话说是躺平了。村里长者目睹此情,连连摇头。有人说,以前的光棍也不少,这个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老人说,这话说起来长了。解放前的农村也有光棍,多是穷人找不到媳妇。一九四二到一九四三年吧,河南大灾,人贩子“顶”(贩)来大批妇女。有年轻的,也有年龄大的;有姑娘,也有媳妇。这一带的光棍纷纷出粮购买。那时咱庄也就几十户人家,一下子买来十几个媳妇。那是灾年,人命贱哪!

还有一次,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咱这里(皖北)光棍也不少,不知从哪里开始的,人们都去云、贵、川找媳妇(绝无地域歧视,仅是叙述史实),价钱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后来,亲戚托亲戚,朋友请朋友介绍,又带来不少媳妇。有不法之徒看有机可乘,用花言巧语骗来很多外地妇女,卖给光棍为妻,牟取暴利。

九十年代末,政府严厉打击拐卖妇女行为,有不少人贩子被绳之以法,买卖妇女随之绝迹。那时的皖北农村,村村几乎都有外地媳妇。大小集市上,常能听到外地口音;从服饰上也容易辨别,她们常用布兜把孩子裹在背上。多数妇女与我们当地男人组成了家庭,生活了下来。少数人返回了原籍。

很明显,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是天灾人祸(国民政府救助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豫地妇女外流。而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云、贵、川妇女外嫁,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所致。

回顾历史,这两次外地妇女嫁入,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不是常态。现在,从适婚女青年流向看,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嫁入经济发达地区;从中西部流向东部南部沿海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三、四、五线城市(大致说来,我国的城市分为五线)流向一、二线城市。从长远来看,应大力发展我们当地经济,使适龄男女青年性别达到基本平衡,减少男性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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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光棍   人贩子   流向   媳妇   落后   外地   妇女   年龄   农村   城市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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