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五刑体系”指什么? 我国还出现过哪些有代表性的刑罚?

我国古代的刑罚形形色色、花样繁多,有的刑罚尚算温柔,而有的刑罚则堪称残酷,其目的就是要根据受罚者此前犯罪的轻重来对其施以相应的惩罚。

有道是“天家犯法与庶民同罪”,很多古代的皇室贵胄因犯下累累罪行也不得不接受相应的刑罚,但恰恰因为这样的受刑者身份、血统尊贵不凡,所以他们在受刑时往往也会得到一些“略显偏私的对待”。

例如明太祖朱元璋的儿子朱檀,他曾因荒淫无道而被处以“髡刑”,那么这种听起来极不常见的刑罚究竟是如何实施的呢?髡刑究竟属于温柔的刑罚还是属于一种酷刑呢?

数千年文明岁月中,古代罪犯都将面临着怎样的法治惩罚

中国是世界上实施法治最早的国度,在虞舜所建立的虞朝,一位叫皋陶的部落首领率先制定了“五刑体系”,要比世界上现存的首部比较完善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还要早上几百年。

自皋陶开始,其后的各个朝代都制定了对犯法者实施刑罚的法律、法典。

随着朝代的不断更迭,最高统治者们对不同类型犯人应当承受的刑罚也规定得越来越细、越来越精准。

我国古时候最早的出现的“五刑”是指“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这5种由重至轻的刑罚。

实施的规则为:大刑用甲兵;次之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轻罚用鞭扑。

其中,“甲兵”是指大规模使用军队征伐,“斧钺”则是指用军法来惩治,“刀锯”就是用刀子、锯条等利刃实施肉刑或者直接砍头处死,“钻笮”是两种刑罚方式——“钻”是挖掉膝盖骨、“笮”是在脸上刺字并用墨水涂黑,而“五刑”中最轻的刑罚则是“鞭扑”,也就是用鞭子进行抽打。

到了夏朝之时,“五刑”则更改为“墨”、“劓”、“剕”、“宫”、“大辟”这5类新的刑罚手段。

“墨”就是在犯人脸上刺字并涂黑,“劓”就是割掉犯人的鼻子,“剕”就是弄残犯人的下肢,“宫”就是割掉犯人的下体,“大辟”则是指处以死刑。

公元前1600年,商部落首领汤发动了一场革命,消灭了已经摇摇欲坠的夏朝。

商汤立国后,对犯法者的惩罚措施又新增了不少,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惨绝人寰的酷刑。

比如“炮烙”和“镬烹”,一个是让犯人赤脚踏上烧红的铜柱,令犯人的皮肉被烫焦、受尽折磨而死,一个则是将热油或开水盛放于大锅之中,然后把犯人投入锅中,将其活活煮死。

春秋战国时期,酷刑已经足够多了,于是那些“士大夫”们就想出了一些痛楚程度较轻的刑罚,犯人们可以不承受过于痛苦的折磨而被流放到边疆塞外,或者被处以罚金。

汉朝之后,用竹板抽打背部或臀部的“笞刑”以及用荆条或大木棒击打犯人身体的“杖刑”也出现了,相较而言,这些刑罚还不在“酷刑”的范围之内,犯人受刑之后也比较有痊愈的可能。

到了唐朝,新颖的用刑手段有“醉骨”、“割舌”、“鸩毒”、“腰斩”、“灭族”等十余种,其中,以“灭族”之刑最为狠辣,因为这种刑罚就是俗称的“株连九族”,一大家子人都要因为一个犯法的亲属而被屠戮殆尽,不留一个活口。

宋元时期,一种叫做“刺配”的刑罚非常流行,这种刑罚融合了“刺面”、“杖刑”、“配役”3种惩治罪犯的手段并施用于一人之身,是一种宽恕犯人死罪的替代之刑。

明清之时,因为贪官污吏横行,所以统治者新制定了“剥皮”和“刷洗”之刑:一个是将活人的皮肤血淋淋地剥脱,另一个则是将犯人用沸水浇身而死,然后用一把铁刷硬生生“刷掉”犯人的皮肉,直至露出全身的骨头为止。

我国古代刑罚中一些极具代表意义的“温柔刑罚”以及“残酷刑罚”

比起古代那些听上去就特别恐怖的刑罚措施,还有一些并不常用但却也真实运用过的刑罚是大家鲜有耳闻的。

这类刑罚总是显得较为温柔,尽管表面上不见鲜血但实际上却依然十分残忍,其中2种较为典型的便是“笑刑”和“滴水刑”。

“笑刑”是古代温柔型的酷刑之一,行刑前,施刑者会往犯人的脚底涂抹上一层厚厚的蜜、盐、糖混合物,其后,牵来一头山羊,使山羊上前去舔舐犯人的足底,山羊舌头的持续舔舐会令犯人狂笑难抑、呼吸不顺,这种刑罚只要执行了几个时辰后,犯人不受控制的笑声会变得越来越小,犯人也会因为缺氧而造成周身气脉血流紊乱,直至最终窒息而亡。

“滴水刑”是一种“细水长流”型的温和刑罚手段,犯人被绑在一个椅子上,然后在其额头上放置一块中空的木板,施刑者随后在木板的上方悬挂一桶水,水桶底部有个小洞,水滴会一直不断地从水桶里滴落到犯人的额头上。

数日后,犯人的头皮就会慢慢地发胀并溃烂,然后脱落,露出白森森的头骨,久而久之连头骨也会裂开,受刑的犯人痛不欲生,承受着超常时间的身心折磨,最终亦逃不过死亡的结局

除了若干温柔型的刑罚之外,历朝历代的法典中更多的是令人痛不欲生的酷刑。

历史上最为残忍的酷刑包括:剥皮、腰斩、凌迟、车裂、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活埋、灌铅、断椎等十余种耸人听闻的刑罚措施,每一种都令受刑者因痛苦不堪而凄惨地走向死亡。

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故髡刑就成了一种专门攻击古人心理防线的精神惩罚

从几千年前开始,统治者和法学家们就发明出各种各样的刑罚来惩治罪犯,在形形色色的刑罚措施中,还有一种专门攻击人的心理防线的惩治手段,这种刑罚可令犯人心理崩塌,尊严严重丢失。

如果遇上那些自尊心比较强的犯人,恐怕这些犯人会因为受到这种刑罚而自戕——这种专门攻破心理防线的精神惩罚就是“髡刑”。

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通常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万勿毁坏,孝之始也。

在这种思想的导引下,古人往往都十分珍惜自己的毛发和肌肤,倘若被人剃去了头发,那么就是一种不孝之举。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甚爱幼子朱檀,在其出生仅仅50天的时候就敕封他为“鲁王”,并赐其齐鲁广袤富庶的封地,算是对朱檀寄予了无限厚望。

然而成年后,鲁王朱檀有了开国元勋之女汤氏为妃还不满足,他不顾祖制,硬是带着王妃从王宫迁居到了山东兖州,并在兖州近郊修建了一座豪华的大宅,整日带着王妃在那里宴饮奏乐、声色犬马。

后来,朱檀因为夜夜笙歌而患上了头疾和身弱之症,于是他特命江湖术士炼制丹药来助其强身健体。

那群江湖术士为了向王爷交差,就抓了很多兖州城里的男童,并以他们的身体器官当药引来炼制鲁王所期待的补身丹药。

不久,鲁王手下的江湖术士因嚣张地践踏人命而被官府掌握了犯罪行迹,当地官员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向明太祖奏报了此事。

明太祖朱元璋看到奏折后大怒不止,随后,朱檀的王妃汤氏就成了朱元璋的第一个“出气筒”,她被皇帝赐自尽而死。

而当面对鲁王朱檀时,朱元璋实在是难以对亲生儿子痛下杀手,最后他决定对朱檀施以“髡刑”以示惩戒。

“髡刑”最初就是为惩戒违法的王孙贵胄而设计的,受刑后,罪犯的头发、眉毛以及胡子都被剃得一点儿不剩,不但从外貌上讲十分“有碍观瞻”,而且还表示着这个人德行有失、不孝至亲。

承受了“髡刑”后的人通常会感到无地自容、害怕旁人的指指点点,因此,不少古代犯人宁可承受皮肉之苦也不情愿忍受这等精神上的惩罚。

在现代人看来最为轻柔缓和的“髡刑”其实在古人眼中也是一种酷刑,它极具侮辱性,加剧了犯人内心的痛苦之感。

据史料记载,很多古代罪犯因为被施予了“髡刑”而变得羞愤难抑甚至精神崩溃,他们最终因无法承受过大的心理压力而选择自杀。

可见,“髡刑”看似无比轻柔,实际上对古人来说却是一场巨大的心理挑战,脸小面薄者往往会因为无法承受这种有损于人格尊严的刑罚而选择自尽。

因此在几千年前的中国,“髡刑”虽可令受刑者身体不痛,但却比任何酷刑都让人难以接受,其残忍程度绝对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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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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